紫雲苗族布依族自治縣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辦法(試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根據安順市《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辦法(試行)》要求,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紫雲苗族布依族自治縣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辦法(試行)
  • 所屬地區:紫雲苗族布依族自治縣
  • 屬性:法律法規
  • 分類: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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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根據安順市《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辦法(試行)》要求,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檔案全文

一、評議考核的範圍,原則和組織。
(一)考核的範圍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行政執法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受行政機關委託執法的組織(以下簡稱行政執法部門)。
(二)考核的原則
評議考核工作遵循實事求是、合法高效、獎懲結合的原則。實行日常考核與年終評議考核相結合,做到程式公正、標準公開、結果公開。各行政執法部門應定期向縣政府法制辦報送有關行政執法的情況。
(三)考核的組織
評議考核工作由縣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縣政府法制辦負責組織、協調、實施。其他相關部門配合。評議考核結果經縣政府同意後,向社會公布。
二、評議考核的內容和分值
評議考核的內容包括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度建設、抽象行政行為、具體行政行為、行政執法監督等部分。
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的基礎分為100分,最後加分不得超過130。採用統一的量化扣減分數的方式計分進行評議考核。各部分的分值及扣減分數的具體內容為:
(一)加強組織領導,集體分工明確。〔6分〕
1、未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 扣2分
2、依法行政工作分工不明確,無專人檢查落實。 扣2分
3、未組織學習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有關檔案。 扣2分
(二)建立健全制度,規範行政行為。 〔14分〕
1、未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度。 扣2分
2、未建立行政執法錯案追究制度。 扣2分
3、未完成縣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務和職責分工》確定給本單位的任務。 扣2分
4、未建立實施行政許可的相關配套制度。 扣2分
5、未建立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 扣2分
6、未認真執行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項制度。 扣4分
(三)抽象行政行為合法。 〔15分〕
1、制定規範性檔案不合法。 扣5分
2、不執行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制度。 扣5分
3、被責令修改或廢止的規範性檔案未修改或廢止的。 扣5分
(四)具體行政行為合法。 〔45分〕
1、執法崗位少於兩個以上行政執法人員的。 扣1分
2、行政執法活動少於兩個以上行政執法人員的。 扣1分
3、行政執法活動不予亮證的。 扣1分
4、酗酒後參與執法活動的。 扣1分
5、不按規定著裝執法的。 扣1分
6、不履行法定職責的。 扣4分
7、行政許可違反法定程式的。 扣2分
8、具體行政行為違法被行政執法監督機關責令糾正的。 扣2分
9、具體行政行為違法被行政執法監督機關予以撤銷的。 扣2分
10、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經行政複議決定撤銷、變更的。 扣2分
11、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經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撤銷、責令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 扣2分
12、拒不執行行政執法監督機關責令糾正違法行為的。 扣3分
13、拒不執行行政複議決定的。 扣3分
14、拒不執行法院已生效的判決、裁定的。 扣3分
15、委託執法不合法的。 扣2分
16、行政行為違法引起國家行政賠償的。 扣3分
17、行政處罰不執行“繳罰分離”原則的。 扣3分
18、行政處罰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程式違法、處理不當的。 扣3分
19、適用一般程式實施行政處罰使用固定格式(填充式)執法文書的。 扣1分
20、有亂收費、亂罰款、亂集資、亂攤派等行為的。 扣2分
21、擅自規定罰沒收入指標的。 扣1分
22、民眾舉報不作為或者亂作為經查證屬實的。 扣2分
(五)行政執法監督檢查。 〔20分〕
1、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行政許可機關不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的。 扣4分
2、未完成上級機關交辦的行政執法監督案件的。 扣3分
3、未按期限辦理上級機關交辦的對行政執法投訴舉報案件並上報結果的。 扣3分
4、不支持、不配合行政執法監督機關監督檢查工作的。 扣3分
5、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隱瞞不報,發現後經查證屬實的。 扣4分
6、未按期限完成行政執法監督機關安排部署的行政執法工作事項的。 扣3分
三、加分規定
基礎分以外的加分,不得超過30分。
(一)嚴肅追究行政執法人員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準確率達100%的。 加5分
(二)上年度被上級黨委、政府授予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先進單位、先進集體稱號的。 加5分
(三)全年沒有違法情況,沒有被扣減分情形的。 加10分
(四)積極支持、配合行政執法監督機關檢查工作,按時完成行政執法監督機構安排的有關行政執法工作事項的。 加10分
四、評議考核的方式、方法
(一)採取平時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平時的考核實行抽查,年終考核於當年年底或次年初進行。
(二)方法
1、聽取被評議考核單位關於建立和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情況匯報;
2、查閱被評議考核單位落實各項目標的原始檔案材料;
3、抽查行政處罰案件卷宗材料。
(三)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行政執法部門應先進行自查,寫出自查報告,書面報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對各鄉鎮、各單位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匯總後報縣政府,同時抄報相關垂直部門的上級主管行政機關。
五、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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