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加快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的實施辦法

《紅河州加快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的實施辦法》已經紅河州人民政府同意,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4月26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河州加快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的實施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4月26日
  • 發布單位: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應急廣播體系是國家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內容,是國家應急體系和防災減災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加快推進全州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全省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的意見》(雲政辦發〔2022〕5號)精神,經州人民政府同意,結合全州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總體要求
  堅持統一規劃、分級建設、安全可靠、資源整合、平戰結合的基本原則,統籌利用廣播電視資源,在2024年底前,完成全州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實現一張網運行、一體化管理,與省級應急廣播平台有效對接,實現應急廣播綜合利用,更好服務政策宣傳、應急管理、社會治理、公共服務等工作。
  二、目標任務
  (一)2024年底前完成州、縣(市)、鄉(鎮)三級應急廣播平台建設,實現行政村和20戶以上自然村應急廣播發布終端全覆蓋。
  (二)2022年底前建成州級應急廣播平台。由州廣播電視局負責建設,州財政統籌資金積極支持。
  (三)加快縣、鄉兩級應急廣播平台建設。縣市人民政府是縣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的責任主體,同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縣市應急廣播平台原則上建在縣市融媒體中心;鄉鎮應急廣播平台原則上建在鄉鎮政府辦公區內,應有獨立封閉的播控室。
  (四)科學合理部署終端。行政村(社區)應全覆蓋部署應急廣播主動發布終端,原則上建在行政村辦公場所,應有相對獨立的播控室,20戶以上自然村要實現應急廣播發布終端全覆蓋;應急廣播終端還要向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防災避險移民搬遷集中安置點等延伸;要採取部署對接適配器等方式,實現校園、醫院、商場、機場、汽(火)車站、熱點景區等人員密集區域的公共廣播系統與應急廣播系統對接,公共設施不足的應通過應急廣播發布終端進行補點完善。
  (五)構建多渠道傳輸網路。以有線、無線廣播電視傳輸通道和新媒體及4G、5G 等通信技術互為補充,構建反應迅速、傳送可靠、互為備份的應急廣播傳輸覆蓋網路,覆蓋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終端。實現應急廣播管理使用安全、可靠、高效。
  (六)加強互通共享。強化部門協作,完善預警信息和應急信息互通共享機制,暢通信息發布渠道,實現州、縣、鄉三級應急廣播平台有效對接,及時、準確、發布預警信息和應急信息。強化縣級應急廣播體系與縣級融媒體中心資源共享、信息互通,通過縣級融媒體傳播應急廣播平台播發的內容,應急廣播可適當播發融媒體中心的重要宣傳信息。州、縣兩級應急廣播平台要預留與有關行業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對接連線埠。
  (七)強化日常宣傳。搭建應急廣播內容共享平台,整合有關部門和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資源,建設節目庫,豐富日常宣傳內容供給。用大眾化的語言和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深入開展理論、政策宣傳,讓黨和政府的聲音更好地傳入千家萬戶。加強應急廣播的使用管理維護,嚴格執行《紅河州應急廣播使用管理規定》。
  (八)實現綜合利用。整合應急管理、自然資源、水利、地震、氣象、林草、公安、消防、衛生健康、市場監管、司法、農業農村、鄉村振興等部門在防災減災、應急處置、政策宣傳等方面信息資源。規範信息資源採集、製作、發布、共享流程,建立健全信息播發工作機制,深化拓展應急廣播宣傳服務功能,實現應急廣播體系綜合利用。
  三、工作步驟
  (一)開展前期工作。各縣市要做好基礎數據調查和現場勘察、明確平台建設場地和終端覆蓋布局、廣播電視傳輸覆蓋資源、4G(5G)網情況等調查摸底工作,為方案設計提供詳實可靠的基礎。
  (二)做好技術方案設計。必須按照國家應急廣播建設統一技術規範,選擇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進行應急廣播建設技術方案設計。
  (三)組織技術方案評審。各縣市技術方案須報紅河州廣播電視局備案,最終報雲南省廣播電視局組織專家評審通過後,方可進行工程建設招投標。
  (四)開展招投標工作。各縣市必須按照相關規範性要求開展招投標工作。首先要在雲南省政府採購網開設“採購意向公開”專欄發布採購意向,採購意向公開時間原則上不得晚於採購活動開始前30日;其次要規範發布招標公告,並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開展招投標工作。
  (五)規範簽訂建設契約。要按照中標通知書的規定,並依據招標檔案的規定與中標人規範簽訂契約,契約文本應該與招標檔案一致。
  (六)進行工程安裝調試。規範實施應急廣播設備安裝、調試,確保工程安裝高質量完成。工程建設監理按照職責做好工程建設監理,保障建設質量。
  (七)組織系統測評。應急廣播系統完成安裝調試後,必須經過具備資質的第三方進行技術測試,完成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方可組織驗收。
  (八)嚴格驗收程式。應急廣播建設完成後,按程式由各縣市廣電局組織初驗,報州廣電局組織復驗,最後報省廣電局組織終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是本級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的責任主體,要統籌抓好應急廣播體系建、管、用、融等各項工作。各級廣電部門為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實施主體,要成立應急廣播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推進工程項目建設,加強應急廣播系統使用管理和宣傳管理。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推動應急廣播在應急管理領域的套用。公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林草、氣象、地震、消防救援等部門要主動開展行業預警信息發布系統與應急廣播系統的對接工作,參與建立應急信息發布機制,做好行業應急信息發布和應急知識科普、政策法規宣傳等工作。教育部門要推動應急廣播系統與校園廣播系統的對接。電力企業要做好應急廣播平台和戶外終端的供電保障,加強應急狀態下的應急廣播系統供電保障。其他政府部門根據本級政府的部署,按照服務政策宣傳、服務應急管理、服務社會治理、服務基層民眾的要求,推動應急廣播體系綜合利用。
  (二)強化資金保障。要管好用好上級專項補助資金,相關縣市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截留和挪用應急廣播建設專項資金。州級財政積極統籌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推動未享受中央財政補助的縣市自籌資金建設本級應急廣播系統。加大縣市自籌資金力度,縣市作為縣級應急廣播建設責任主體,要加大多渠道籌措資金力度,並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應急廣播建設,確保完成20戶以上自然村應急廣播終端全覆蓋目標。有關行業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的對接改造,由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自籌資金解決,通過應急廣播開展日常宣傳、服務等活動應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三)強化績效管理。各級財政部門要指導廣電部門對上級補助資金實施績效管理,確保資金使用合理、安全、有效。各級財政、廣電部門要對上級財政補助項目的實施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全過程監督,強化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建立預算安排與項目建設進度掛鈎機制,對不能按期完成資金支付的要按照規定及時收回,並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項目完成後要及時組織驗收並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加強對資金績效評價結果的套用。
  (四)強化考核問責。應急廣播建設是一項政治任務,各縣市要高度重視,按時完成建設任務。州人民政府將對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工作進行督查、納入對縣市的年度考核,建立工作情況通報制度。未能按時完成應急廣播建設任務的縣市,將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政策解讀

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日前印發了《紅河州加快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的實施辦法》(紅政辦發〔2022〕26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為便於各地、各部門及社會公眾更好地理解《實施辦法》有關內容,現解讀如下:
  一、《實施辦法》出台的背景及意義
  應急廣播體系是國家應急體系和國家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強基層宣傳思想陣地、有效傳播黨和政府聲音的政治工程,是提升國家應急管理能力、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社會工程,是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助力鞏固脫貧成果的民生工程,是保障人民民眾基本文化權益、滿足民眾美好生活需要的文化工程。
  黨和國家高度重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和《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分別對應急廣播體系建設作出要求。州委、州政府十分關心,《紅河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將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納入主要建設內容,並列入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先後印發《全國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總體規劃》(新廣電發〔2017〕236號)、《關於進一步發揮應急廣播在應急管理中作用的意見》(廣電發〔2020〕80號)等檔案。2022年1月,《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全省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的意見》(雲政辦發 〔2022〕5號,以下簡稱《意見》)要求,2025年底以前,完成省、州市、縣三級應急廣播平台建設,20戶以上自然村應急廣播主動發布終端全覆蓋,實現全省應急廣播體系一張網運行、一體化管理。
  紅河州8個縣得到中央資金補助,初步建成應急廣播體系。應急廣播州級平台今年建成。
  《實施辦法》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州黨委、政府關於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緊緊結合紅河州實際,對全州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工作規範作出安排部署,有較強的指導性、針對性,對加快推進全州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更好地服務政策宣傳、應急管理、社會治理、公共服務等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二、《實施辦法》的主要內容
  《實施辦法》分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工作步驟、保障措施四個部分。
  (一)總體要求
  堅持統一規劃、分級建設、安全可靠、資源整合、平戰結合的基本原則,統籌利用廣播電視資源,在2024年底前,完成全州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實現一張網運行、一體化管理,與省級應急廣播平台有效對接,實現應急廣播綜合利用,更好地服務政策宣傳、應急管理、社會治理、公共服務等工作。
  (二)目標任務
  1. 2024年底前,完成州、縣(市)、鄉鎮三級應急廣播平台建設,實現行政村和20戶以上自然村應急廣播發布終端全覆蓋。
  2. 2022年建成州級應急廣播平台。
  3. 科學合理部署終端。20戶以上自然村,學校、醫院、商場、汽車站、火車站、熱點景區等人口密集區域,要合理布局應急廣播終端。
  4. 加強互通共享。強化部門協作,完善預警信息和應急信息互通共享機制。
  5. 強化日常宣傳。搭建應急廣播內容共享平台,豐富日常宣傳內容供給。
  6. 實現綜合利用。整合相關部門的防災減災、應急處置、政策宣傳等信息資源,實現應急廣播體系綜合利用。
  (三)工作步驟
  明確推進縣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的8個基本步驟:1.開展前期工作;2.做好技術方案設計;3.組織技術方案評審;4.開展招投標工作;5.規範簽訂建設契約;6.進行工程安裝調試;7.組織系統測評;8.嚴格驗收程式。
  (四)保障措施
  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資金保障、強化績效管理、強化考核問責等4個方面提出了具體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突出縣市人民政府是應急廣播建設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領導擔任應急廣播建設領導小組組長。
  2. 強化資金保障。各縣市要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快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參照省級“以獎代補”政策,州級財政積極統籌,“以獎代補”推動各縣市應急廣播建設。
  3. 強化績效管理。突出應急廣播建設資金使用合理、安全、高效,加強對應急廣播建設的監督指導、績效評價,結果套用。
  4. 強化考核問責。將應急廣播建設納入工作督查、考核內容,並建立情況通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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