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業和信息化局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業和信息化局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業和信息化局,簡稱紅河州工業和信息化局,是紅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紅河州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紅河州中小企業局牌子。

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雲辦發〔2018〕46號)、《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紅河州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雲廳字〔2019〕7號)精神,制定本規定。

現任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局長:姜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業和信息化局
  • 外文名:Bureau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of Honghe Hani and Yi Autonomous Prefecture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姜偉 
主要職責,職責調整,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工業和信息化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擬訂全州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州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全州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州工業、信息化的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全州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地方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全州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州工業、信息化運行態勢並發布有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全州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工作;負責全州信息化應急協調、無線電應急處置工作。
(四)負責全州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負責全州鹽業行政管理;負責全州報廢汽車回收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制定全州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推進工業園區建設,實施工業園區管理;開展全州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五)推進全州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負責提出全州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州財政專項資金安排的意見;擬訂全州企業技術創新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指導全州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承擔全州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加快推進全州電子、新材料、綠色食品、先進制造、生物、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的發展;擬訂全州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七)參與擬訂全州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擬訂並組織全州實施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負責全州工業和信息化節能工作;研究制定全州民用爆破器材行業發展規劃,調整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監督檢查民爆產品產銷交易活動,實施行政許可初審。
(八)指導全州中小企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九)負責全州信息化行業管理,推動信息化產業發展;統籌協調全州信息網路基礎建設;負責指導、組織和協調全州信息技術在工業企業的推廣套用,提升“兩化”融合水平。
(十)統一配置和管理全州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邊境地區無線電管理有關事宜,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一)負責全州軍民融合發展工作的綜合協調督導落實;擬訂全州軍民融合發展規劃、重大政策和相關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全州軍民融合發展重大項目建設,促進相關規劃計畫有機銜接;研究全州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負責國防動員中民航、交通戰備、戰區恢復工作。
(十二)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調整

將州散裝水泥辦公室(州牆體材料革新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的除行政執法職能外的其他行政職能劃歸州工業和信息化局。
州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管理的州散裝水泥辦公室(州牆體材料革新領導小組辦公室)、州無線電監測站、州鹽業監管支隊、州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州節能監察支隊,其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職責分工

與州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職責分工
州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信息化行業管理,推動信息化產業發展。州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並監督指導信息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協調政務工作,制定工作制度;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信訪、會務、接待、督查督辦、政務信息、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設備配備、車輛管理工作;負責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指導並監管下屬事業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
(二)綜合研究與政策法規科。研究制定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組織研究工業、信息化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政策建議;擬訂工業和信息化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提出產業轉型升級、工業高質量發展、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產業發展指導目錄的實施意見和有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系統普法工作,推進中小企業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重大課題研究;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依法行政工作,深化行政體制改革,落實“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對委託執法單位執法主體資格進行審查並監督執法;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牽頭承擔工業和信息化信息上報工作。
(三)發展規劃與投資管理科。研究提出工業、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投資政策建議;擬訂工業投資及工業重大建設項目規劃,促進工業結構最佳化調整和產業升級,推動電子、信息、生物、食品深加工、新材料等新興產業發展;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對外合作和交流的綜合管理工作,制定對外工業經濟合作發展計畫;統籌招商工作,制定招商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享受相關扶持政策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和監督;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和備案;承擔非電工業投資管理工作,協調並推動重大工業建設項目的實施。
(四)經濟運行科。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運行態勢,分析行業發展形勢並發布有關信息;擬訂行業經濟運行調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經濟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提出綜合平衡調配生產和運行要素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工業年度發展目標草擬和綜合管理考核;協調推進銀企合作,指導企業扭虧為盈和市場開拓工作;建立和完善工業預警機制,提出動用國家及省、州儲備物資的建議。
(五)物流與鹽業管理科(州鹽務管理局)。指導監測分析工業物流企業運行,擬訂工業物流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報廢汽車回收行業監督管理,規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為;負責鹽業行業管理,擬訂鹽業年度調銷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法實施食鹽專營監管,確保食鹽供應安全;做好鹽業統計分析,制定並組織實施食鹽供應應急預案,落實食鹽儲備制度。
(六)原材料工業科(州黃金管理局)。負責鋼鐵、有色、黃金、化工、建材、農藥等行業管理;承擔原材料工業發展監測分析,研究原材料市場動向,協調原材料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促進原材料工業結構調整最佳化,提出行業發展報告和建議,編制專項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原材料工業經濟技術政策和技術標準;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協調工業和信息化環境保護工作。
(七)裝備工業科。負責通用機械、專用設備、汽車、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行業管理;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和省、州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承擔裝備工業發展的監測分析,編制專項發展規劃,研究產業政策,提出行業發展報告和建議。
(八)消費品與食品藥品工業科。負責輕工、紡織、家電等行業管理;承擔行業發展監測分析,提出行業發展報告和建議,擬訂專項發展規劃和促進行業發展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行業規範技術標準和有關政策;協助州級有關部門做好食品、藥品的行業管理;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推進行業科技攻關和成果套用推廣,組織實施輕紡工業、生物製藥行業重大專項。
(九)工業園區科。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指導工業園區發展,科學合理布局工業園區,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向園區集中,促進產業聚集、企業集群發展;指導工業園區軟環境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承擔工業園區發展監測分析,提出發展報告和建議,協調解決園區發展中的問題;提出園區扶持項目和資金計畫安排意見。
(十)技術創新科。指導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和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編制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規劃及新產品開發計畫,擬訂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和重大技術引進消化吸收,推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促進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和套用,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認定和評價企業技術中心,負責有關新產品、新技術鑑定及監管;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推動企業技術創新的產學研結合;培育工業品牌,實施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
(十一)節約能源科(州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節能工作辦公室)。參與擬訂能源節約規劃,擬訂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政策和年度節能計畫;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節能工作,提出工業行業專項節能項目和資金計畫安排意見;負責工業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組織實施工業行業重大節能示範工作及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推廣套用;承擔行業節能產品能效標識管理工作;參與擬訂行業主要產品能耗限額和考核標準;負責行業節能監察工作,組織開展行業節能宣傳、培訓。
(十二)資源綜合利用科。參與擬訂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擬訂工業、信息化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工業、信息化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促進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行業資源綜合利用的重大示範工程和新技術、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三)中小企業服務科。指導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監測分析民營經濟運行發展態勢,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中小企業結構最佳化和產業升級;研究提出中小企業融資政策措施,促進建立和拓寬中小企業、民營經濟融資渠道;指導企業培育和企業直接融資工作,負責中小、民營企業的上市培育;負責提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社會化服務體系、信用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建議並推動體系建設;指導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創業培訓、政策諮詢、融資擔保、技術創新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組織、協調、監督、檢查企業治亂減負工作,維護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經營者合法權益。
(十四)信息化與信息產業科。負責指導信息化建設和信息產業發展工作;編制信息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組織和協調信息技術在工業企業的推廣套用,提升“兩化”融合水平;協調運營商和鐵塔公司統籌推進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建設。
(十五)無線電管理科。負責擬訂全州無線電事業發展規劃、頻率指配與管理;受理設定無線電台(站、網)的申請,審核無線電台(站、網)的組網方案、建設布局和台址;核發電台執照;負責協調與軍隊和相鄰州市的無線電管理事宜及無線電管理的涉外工作;負責頻率台站資料庫和資料檔案管理。
(十六)無線電監督檢查科。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省級有關規定,擬訂全州無線電管理規定,對銷售市場、設台單位進行執法監督檢查;開展無線電管理執法監督檢查;承辦無線電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催繳、徵收無線電頻率資源費;指導運營單位的無線管理工作和保密工作。
(十七)軍民融合科。負責組織擬訂軍民融合發展規劃、重大政策和相關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軍民融合發展重大項目建設;研究提出軍民融合發展各領域相關重大問題處理意見和建議;協調推動軍民融合發展政策制度及標準規範等建設,負責對議定事項進行督導落實;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負責國防動員中民航、交通戰備、戰區恢復工作。
(十八)行業安全應急監管科。承擔工業和信息化行業安全應急有關工作;指導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信息管理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協助安全監督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定期和不定期總結分析工業和信息化安全生產中的薄弱環節,並提出改進措施意見;負責承擔州內民用爆炸物品生產和銷售企業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向省委軍民融合辦公室提出州內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規劃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州內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及銷售網點建設申請的受理、初審;協助做好州內民用爆炸物品銷售企業的日常監管和銷售情況備案。
(十九)人事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等工作;指導工業、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及幹部管理培訓;負責機關幹部職工因公出國(境)政審和相關辦理工作,因私出國(境)的審核;指導工業、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委。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紀檢監察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離退休人員辦公室。負責離退休人員工作。

行政編制

州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5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5名(其中1名兼任州無線電管理辦公室主任),正科級領導職數21名(含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人員辦公室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7名。

現任領導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局長:姜偉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伍雲峰、普寶貴、王素媛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曹成利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州紀委監察委駐州工業和信息化局紀檢監察組組長:龍雲生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副縣級幹部:邱彭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副調研員:唐永壽、漆建平、李永良、曾發榮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紅河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中共紅河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中共紅河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規定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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