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古行政執法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指導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制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目標,統一部署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三)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及行使規定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古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概述:貫徹執行國家、省、市
  • 批准文號:紅政辦發[2010]105號
  • 主要職責: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 簡稱:紅古行政執法局
  • 地址:蘭州市海石灣平安路東口12號 
批准文號,主要職責,

批准文號

紅政辦發[2010]105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指導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制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目標,統一部署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三)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及行使規定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四)負責組織協調、指揮調度全區重大行政執法活動,負責查處在全區有重大影響的行政違法案件;
(五)負責與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業務工作的銜接和協調;
(六)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
(七)負責全區市容監管工作,負責戶外廣告設定、臨時占道、舉辦各類大型活動的審批,對城市主要街區設定車輛停放點(包括臨時停放點)進行統一規劃和管理;
(八)負責受理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和投訴;
(九)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的日常監察工作,查處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的違法、違紀行為,糾正、處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中的處罰不當和不作為行為;
(十)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和考核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建設,組織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城市垃圾處理費徵收工作的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
(十三)負責全區行政區域內建築垃圾的傾倒、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等方面的監督和管理;(十四)負責城區臨時建設的審查;
(十五)負責全區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的運行和監督管理;
(十六)承擔區委、區政府和市執法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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