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統購統銷是“糧食計畫收購和計畫供應”的簡稱。我國實行的由國家統一收購和統一供應糧食的政策。1主要內容有: (1) 國家根據農民生產和國家建設及農民生活的需要確定糧食自留量、糧食收購量,生產糧食的農民要按國家規定的糧食品種、數量和價格將餘糧售給國家。(2) 農民在繳納公糧和計畫收購糧以外的餘糧,可自以存儲和自由使用,可出售給國家糧食部門,或在糧食市場上交易。(3)城鎮居民和農村缺糧戶的用糧量由國家計畫供應;熟食業、食品工業等所需糧食,旅店、火車、輪船等供應旅客膳食用糧,由國家定額供應,不能私自採購或轉售。(4) 非國家指派或批准的單位,一律不準經營糧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糧食統購統銷
- 外文名:state monopoly for purchase and marketing of grain
- 簡稱:糧食計畫收購和計畫供應
- 特殊政策:解決糧食供應問題
發展歷程
表1可以反映出國家徵購糧食數量急劇增長的情況。國家從農民手中拿走的糧食(公糧加上收購),1950年占產量的13.45%,1953年增加到21.74%。這是統購統銷以前的數,在以後的年代,這個比重繼續大幅度提高。
糧食緊張,除了城市人口和工業用糧增加以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停止了城市的糧食進口。1949年以前,大城市的麵粉工業的原料有相當一部分是進口小麥。據交通大學研究所的調查統計,從1922年到1930年平均每年進口洋麥2516956擔,上海麵粉工業所用的洋麥占其麵粉產量的28.78%,即每年有三個半月用洋麥做原料。自1931年以後,洋麥入口激增,低價傾銷我國。上海進口洋麥數逐年增加,到1933年,每年12個月中有10個月用洋麥做原料。(交通大學研究所調查報告:《解放前洋麥進口情況》,1954年)糧食部長章乃器1954年9月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的發言中自豪地說:“我們扭轉了50多年來依賴洋米、洋麥的進口趨勢,米麥反而有一些出口。”
為了搞好糧食供求平衡,1952年成立糧食部。像財政部保證財政收支平衡一樣,糧食部保證糧食收支平衡,儘可能多收入,儘可能少支出,按月、按季分析糧食收購和銷售情況。糧食部成立之初,還沒有進行城鄉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沒有搞統購統銷,還有糧商,有糧食市場。因此,國家必須和私商爭糧。來自公糧徵收和市場收購的比例,1951-1952年度為39:61,1952-1953年度為44:56。當時估算,1953-1954年度,國家需要掌握糧食700多億斤,除了農業稅可以拿到275億斤以外,還需要收購431億斤(上年度實際收購243億斤)。靠市場收購這么多糧食是不可能的。(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3年,第258頁)
陳雲作用
1953年10月2日晚,毛澤東主持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聽取了陳雲的匯報,採納了陳雲的建議。10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討論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糧食的計畫收購與計畫供應的決議》,以後政務院又發布了相關命令和執行辦法。從此以後“所有收購量和供應量,收購標準和供應標準,收購價格和供應價格等,都必須由中央統一規定或經中央批准”。統購統銷不僅是解決城市糧食問題的手段,也是計畫經濟體制的基礎。
當時全國自耕農戶有一億幾千萬戶。國家直接向一家一戶收購糧食遇到了技術上的困難。於是,把分散的農戶組成合作社就成為必要。農業集體化,不僅是社會主義理想的需要,也是糧食統購統銷的需要,即國家控制糧食資源的需要。
在統購統銷中,國家規定了城鎮人口每月的糧食定量。各省為了使自己有一定的餘地,在國務院規定的定量中又扣除一部分,使居民的糧食定量低於國家的定量。今天看來,城鎮這個定量並不低。但當年副食供應很少,吃不上油,吃不上肉,糧食是人們熱量的主要來源。雖然城鎮居民總是感到飢腸轆轆,但對農民來說,這種有保證的糧食定量是一種求之不得的特權。
統購統銷是1953年12月實行的。1954年9月,糧食部長章乃器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關於糧食問題的發言中說,1953年7月-1954年6月糧食年度,糧食收購數比上一年度增加了77.78%,1954年6月底以前的庫存比1953年同期增加了51%。這僅是統購統銷實行半年的成果。
章乃器部長說糧食庫存比上一年同期增加了51%,這是事實的一面。但是,還有事實的另一面,即由於糧食需求增加,使庫存逐日減少。第二年,統購任務進一步提高,1954年6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國家計畫委員會給糧食部的計畫是:1954-1955年糧食年度,徵收309.8億斤,收購569.73億斤(指標分配到各大區)。二者合計879.53億斤,比上一年度增加了21.98%。(《中央人民政府國家計委給糧食部下達的計畫指標》,1954年6月15日。),而1954年是百年不遇的大水災。
在對糧食實行統購統銷以後,還對生豬、雞蛋、糖料、桑絲、蠶繭、黃紅麻、烤菸、水產品實行派購,品種多達132種。對這些產品農民都不能自由買賣。價格也由國家統一規定。全國城鄉居民所需要的糧食、布匹、食油、豬肉等生活資料全憑國家印發的票證供應。票證達十幾種,成了第二貨幣。國家對農產品的收購價格低於其價值,而賣給農民的工業品高於其價值。這就是所謂“剪刀差”。“剪刀差”實際上是一種“暗稅”。農民向國家除了繳“明稅”,即公糧以外,在售農產品的同時,還上交了“暗稅”。從實行統購統銷到改革開放期間,國家通過工農業產品“剪刀差”到底從農村拿走多少財富?專家們從不同的角度進行了計算,其中最高估計是7000億元(牛若峰,1992),最低估計是4481億元(徐從才、沈太基,1993)。剪刀差使中國農村一貧如洗。統購統銷也加劇了城鄉分割,拉大了城鄉差距。然而,正是中國農民這一份可貴的奉獻,為中國工業建設提供了原始積累,從而建立了初步的工業基礎。沒有農民的奉獻,也不會有“兩彈一星”。
農民關係
現在國家對糧食的需要量,同農民願意交售的數量之間,是有矛盾的,而且矛盾相當尖銳。如果按農民的意願,他只願意在自己吃飽了以後才把多餘的糧食賣給國家。假如讓農民統統吃飽了,然後國家才徵購,那末,我們這些人就沒有飯吃了,工人、教員、科學家以及其他的城裡人都沒有飯吃了。這些人沒有飯吃,工業化也搞不成了,軍隊也要縮小,國防建設也不能搞了。(劉少奇:《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1962年1月27日,載《劉少奇選集》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441-442頁)
餓著肚子把糧食賣給國家,農民當然不樂意。因此,為了完成過高的統購任務,必須施以政治壓力。有些地方,對沒有完成任務的農民隨便扣上種種“帽子”進行鬥爭。封門、搜查、捆綁、吊打的情況在不少地方均有發生。有關文獻記載:“廣東省新會縣蓮溪鄉黨支部在縣委負責同志指示下捆綁農民,全鄉捆綁了八九個人,鄉幹部拿著秤挨家挨戶收糧食,不賣的當場綁起來。將一名用糧食餵鴨子的中農進行鬥爭。甚至沒收了不賣餘糧的農民的土地證。高要縣第九區在購糧中捆打了53人、搜屋36戶。湖南全省因購糧問題被迫自殺者111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委員會辦公廳:《農業集體化重要檔案彙編》上卷,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8年,第291-293頁)據糧食部統計,1954年統購中死亡710人,其中自殺566人,自殺未遂35人,送糧而死的74人。主要是被迫自殺。其中湖北150人,河北130人,河南108人。顯然,這個數字是不完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部:《關於統購統銷的報告》,1955年)
中共中央華南分局1955年2月2日《華南分局關於目前農村緊張情況與措施的報告》反映實行糧食統購以後,農村的緊張情況:一,在購糧運動後期(1954年12月下旬),各地都普遍發生農民大量殺豬殺鴨的情況。二,在中山、新會、南海等部分地區,發生農民退田,甚至交土地證,認為這些土地產量低,負擔不起購糧任務。三,農民吃不飽,生產積極性不高,出勤率大大降低;四,農民對糧食問題顧慮很大,中山縣港口鎮附近的農民在晚間偷偷去看糧倉中的糧食是否運走,農民看到調運糧食的船開走後站在河邊哭泣。沒有領到購糧證的缺糧戶到幹部家中哭哭啼啼。五,對黨和政府普遍流露出一種不滿情緒。“辛苦一年沒得吃”,“共產黨好是好,但是現在整死了”。這篇報告還透露曾發生過民眾性暴亂事件——“中山港口事件”。(黃道霞、余展、王西玉主編:《建國以來農業合作化史料彙編》,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1992年,第231-232頁)
1955年4月22日,國務院第一辦公室提供的幾篇題為《關於農村糧食緊張情況的調查》中反映,山東鄆城縣按實際產量只能購餘糧2022萬斤,上級下達了3300萬斤任務,實際完成2900萬斤。由於任務過重,幹部強迫命令,比較普遍對民眾捆打遊街。三區一副區長在彭莊鄉陳莊領導秋購中,造成自殺3起。區幹部在楊莊集逼糧,打8人,扒衣服挨凍16人,嚇跑3人,一些民眾不敢在家裡睡覺。鄆城縣自統購統銷以來,曾發生兩起民眾騷亂。浙江金華地區在糧食徵購中,違法情況嚴重。據東陽、義烏、浦江、金華、蘭溪、壽昌、建德、湯溪、淳安等9個縣統計,共有570名幹部有強迫命令和違法亂紀行為。其表現:搜倉、封倉、封碾257戶;非法關押、鬥爭、捆綁、吊打、刑訊逼供農民178人,罰款24戶。(國務院第一辦公室:《關於農村糧食緊張情況的調查》,1955年4月22日)
浙江省1954年糧食產量141億斤,徵購51億斤,占總產量的36%強。由於統購糧食任務重,農民頂牛,幹部強迫命令。1955年糧食工作中,除附加7%外,又掃了幾年尾欠。全省公糧完成112%。統購中頂牛,死了134人。龍游縣因糧食供應不足餓死4人。衢州地委副書記到開化縣一個村了解,全村72戶,只有3戶有飯吃,農民吃樹皮、草根,臉色青腫。開化縣126個村,這樣的村有39個。農民說:“共產黨把我們當魚鷹,脖子一壓,大魚小魚都吐出來了。”杭縣開擴大幹部會,鄉村幹部哭的就有20多個。上面批資本主義尾巴,民眾罵不實事求是。(《浙江省農村工作部長吳植椽在全國第三次農村工作會議上的發言》,《建國以來農業合作化史料彙編》,第244頁)另一報告也反映了浙江統購統銷以後的情況:“現在豬、羊減少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賣家具,吃種糧,要飯,賣子女,請願,老弱者躺在床上餓死等現象已續有發生,呈不穩之象。”(《杜潤生、袁成隆關於浙江省農村情況的報告》,1955年4月11日,《建國以來農業合作化史料彙編》,第242頁)
在統購統銷期間,出現了大量的農民反抗。在甘肅通渭、貴州麻山曾發生過大規模的騷亂。湖南常德地委做出決定:“對破壞計畫收購和計畫供應的反革命分子,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治罪。”(《常德地區志·糧油貿易志》,北京,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1992年,第32頁)雲南在統購統銷實行初期,發生過批鬥農民,導致多起死人事件,也發生過暴力抗拒(《雲南省志·糧油志》,昆明,雲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41-51頁)。四川省德昌縣在1954年成立“保衛糧食統購統銷辦公室”,召開民眾大會25次,判決29人,其中死刑1人,有期徒刑23人(《德昌縣誌》,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615頁)。1953年四川石柱縣法院與公安局組成“保衛收購辦公室”召開公判大會9次,判處死刑2人,有期徒刑5人,管制2人(《石柱縣誌》,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1994年,第449頁)。1954年福建省邵武縣發生民眾騷亂,定性為“反革命煽動民眾,破壞糧食統購統銷”,逮捕114人,16人被處決,56人判有期徒刑,9人管制(《邵武市志》,北京,民眾出版社,1993年,第1297-1299頁)。
農村糧食的確緊張。糧食部門怎樣看農村糧食緊張呢?1955年糧食部為李先念副總理起草的報告中是這樣說的:
有人認為,今年春季,我國農村糧食情況的某些緊張,主要是由於國家統購的糧食過多了。是不是這樣的呢?不是的……兩年來糧食統購數量我認為沒有超過農民可能的限度。我們供應給農村的糧食不是少了而是多了。如果還要我們多銷,那是說不過去的。
報告列舉了地主、富農鬧糧的例子後接著說:
農民叫喊缺糧食是虛假的,都是農民自發勢力的叫喊。糧食緊張是不是出口多了呢?不是。1953年出口糧食32億斤,1954年出口39億斤,為了進口機器設備,不出口是不行的。
令人悲哀的是,糧食部門這種與事實不符的看法,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左右了國家主要領導人的思想。不管農民怎樣發出飢餓的哀嚎,上面都當成是“自發勢力”的叫喊,而當時認為農民中間的“自發勢力”是反對社會主義的勢力,甚至當做反革命煽動的結果。情況最嚴重的可能要算廣西。由於虛報產量,徵購過多,1955年廣西餓死的人數以千計。尤其平樂地區的平樂、荔蒲、橫縣3個縣,發生大規模餓死人、浮腫病等嚴重事件。1957年6月國務院52次全體會議,監察部部長錢瑛作《關於1956年廣西省因災荒餓死人事件的檢查報告》。同時,國務院作出《關於廣西省1956年因災餓死人問題給有關失職人員處分的決定》,省委第一書記陳漫遠和省委書記郝中士、肖一舟撤銷黨內外職務,3人均調離廣西。同時,分別給平樂地委、專署和平樂、荔蒲、橫縣三縣縣委、縣政府有關失職人員撤職、留黨察看、記過、嚴重警告等處分。有的幹部不服,認為餓死人是統購統銷造成的。說這些話的幹部被開除黨籍。
實施作用
上一年度挖了六七十億斤庫存。虧得四川調入了50多億斤才救了急。目前全國可供調撥的糧食極少,已經發生了調度不靈的情況。如果再遇到一個災荒就不行了。現在看來,國家的糧食庫存,要能夠應付兩個災年才行。我們能夠對付兩個災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穩定的。(《全國糧食會議檔案》,1957年7月)
兩個災年需要多少庫存呢?這次會上分析,國家應付一個災年需要430億-450億斤庫存,應付兩個災年需要480億-500億斤庫存,最好能有600億斤庫存。
當時全國正在進行社會主義教育。陳雲在8月31日的講話中說,要把社會主義教育和糧食購銷工作結合起來,用社會主義教育推動糧食收購工作。乘著社會主義教育和年景較好的機會,應當多收一點糧食。陳雲傳達毛主席的話說,正常年景糧食徵購不得少於850億斤(《1957年第二次糧食會議檔案》,1957年8月)。這次會議初步認定1957-1958年度糧食徵購計畫為856.32億斤(貿易糧),銷售計畫為757.20億斤,財政供應糧食(即軍糧)18億斤,出口36億斤。收支相抵,可以有45.12億斤補進庫存。1斤貿易糧大約相當於1.15斤到1.2斤原糧(這個折算範圍依原糧質量好壞而定)。國家徵購的都是貿易糧,而給農民的口糧都以原糧計算。社會主義教育實際就是批判資本主義,把大批判和糧食徵購結合起來,強化了徵收過程的暴力性。
但是,這次糧食會議上定的計畫遇到各省的抵制。經過中央和地方反覆討價還價,在1957年9月召開的八屆三中全會上,國家對糧食徵購計畫減少到852億斤,銷售提高到767億斤,再加上出口和軍糧支出,庫存只能增加31億斤。陳雲在會上說,據農業部估計,1957年全國糧食產量可達3685億-3700億斤,比上一年增產35億-50億斤。從中央到省到專、縣,層層下達季度、月度統購統銷指標,專、縣兩級只能執行,不能改變指標。省里可以改變指標,即對中央下達的徵購指標稍加提高,對中央下達的銷售指標稍加壓縮,為省里留下一定的調劑餘地,省里改變指標可以先斬後奏。又經過和各省領導人的討價還價,原來的852億斤的徵購指標還是不能落實,減為847億斤。李先念根據毛主席“壓縮銷量”的指示,將銷量由原來的767億斤,減為748億斤。軍糧18億斤和出口36億斤不變。中央與地方的這一輪博弈,中央取勝:中央庫存增加計畫由原來的31億斤增加到45億斤。
進入1958年,糧食購銷形勢使中央政府更加焦慮。1958年2月16日,中共中央發出了《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做好糧食購銷工作的指示》(中發[58]104),這個檔案指出,要完成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任務相當艱巨,現在個別地方有些農民開始鬧糧,其中有些是真缺糧,有些是假缺糧。中央要求銷售糧食力爭不要突破計畫,收購糧力爭超額完成任務。在這期間,中央和地方正在博弈。1957-1958年度最後的實際結果是,徵購920.11億斤,銷售842.09億斤。徵購比計畫增多,銷售比計畫減少。在博弈中還是中央占優勢。
1958年冬個別地方開始出現餓死人的情況,1959年餓死人的情況繼續發展,農民是守著幾百億斤糧食庫存餓死的。1959年4月到1960年4月,是餓死人最多的一年。在這期間,庫存糧食最高達887.03億斤(1959年11月初),最少也有319億斤(1960年5月)。1960年4月,是春荒最為嚴重的時候,這時糧食庫存為403.51億斤。(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部歷史資料:糧食部計畫司1962年統計表。)這是貿易糧,折合原糧為482億斤,按當時口糧標準計算,相當於1.4億人一年的口糧。如果拿出一半庫存糧食來救人,也不會餓死人!
退出
此時農民強烈要求取消統購統銷。但城市職工和國家財政難以承受。國家只能兼顧城鄉利益,採取折中和逐步的方式。
1983年中共中央1號檔案指出,“對重要農副產品實行統、派購是完全必要的,但品種不宜過多。”
1984年中共中央1號檔案又指出,“要隨著生產和市場供給的改善,繼續減少統派購的品種和範圍。
到1984年底,統派購品種從1980年的183種減少38種(其中24種是中藥材)(楊繼繩:《鄧小平時代》,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1998年,第207頁)。實行了32年的統購統銷開始瓦解。
1985年,國家不再對農村下達指令性的收購計畫。而是採用“契約定購”的方式來收購國家需要的糧食。
1985年底,中央提出了“逐步縮小契約訂購數量,擴大市場議購”的新方針。
然而,只要糧食價格不放開,沒有糧食市場,統購統銷就不能真正取消。而糧食市場的形成,必須由市場供求定糧價。在統購統銷實行的幾十年間,為了適應城鎮職工的低工資,農產品實行低價政策,即靠農民支付的“剪刀差”來補貼城市職工。1979年,國家提高了農產品的收購價格,但政府賣給城鎮居民的糧食價格低於從農村的收購價。差額由國家財政補貼。1991年,糧食價格補貼400多億元。其中城市補貼200多億元。平均每個市民補貼130元-150元。用這些錢可以買好大米100公斤(楊繼繩:《鄧小平時代》,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1998,第398頁)。但是,放開糧價的政治風險太大,遲遲不能決定。五六十年代,玉米面提價一分錢,事先要層層開會,做好充分的思想動員,還讓黨員以黨的紀律保證不去搶購。1992年底,各地的庫存糧食多,庫存糧食占壓不少資金。這時放開糧食價格,不僅不會出現搶購,還會給糧食部門減輕負擔。
1992年底,全國844個縣(市)放開了糧食價格,糧食市場形成,統購統銷才真正退出了歷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