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識字學塾

簡易識字學塾是清末推行識字教育的機構。最早在憲政編查館所奏立憲九年預備單內提出設立。宣統元年十一月(1910 年 1 月)學部奏準簡易識字學塾章程,令各地推廣設立。“以輔國小教育之不及,而期以無人不學為歸”。一切從簡,圖書器具不必求備,教員知識不必求全,附設在公私官立各學堂內,或租借祠堂及各項公所開辦。

專收年長失學及貧寒子弟無力就學者(後改專招年長失學者)。課本為《簡易識字課本》、《國民必讀課本》,另授淺易算術。每日授課 2 小時~3 小時,修業年限 1 年~3 年(後改為 1 年~2 年)。至二年(1910 年末),各省多有設立者,其中四川最多,約 2600 余所,直隸、湖北次之,約 1000 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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