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識字課本

簡易識字課本是清末簡易識字學塾用的教材。光緒三十四年(1908),根據清憲政編查館奏《遵擬憲法大綱暨議院選舉各法並逐年應行籌備事宜折》規定,於當年編輯完成,次年頒布施行。

按當時學部要求分為三種:第一種是根據詳征略取原則,編選關於道德知能、象數名物各方面的字 3200 個,三年學完;第二種是在第一種的基礎上刪去一些不易理解和不常見的字,減為 2400 個,兩年學完;第三種只取最常用的字 1600 個,一年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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