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型聽證制度,見“行政聽證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立法型聽證制度
- 別名:行政聽證制度
立法型聽證制度,見“行政聽證制度”。
立法型聽證制度,見“行政聽證制度”。...
立法聽證會是指由法案的起草單位主持,由代表不同利益的雙方或多方參加,對立法草案內容的必要性、合理性等進行辯論,起草單位根據辯論結果,確定草案內容。基本信息 聽證一詞來自英國的司法程式,最初指司法聽證,後來這一制度從英國傳到美國,擴大到立法和行政中。20世紀60年代,西方社會公眾參與立法和行政事務的呼聲...
聽證制度:屬於行政程式中的基本制度,是指在法律規定的條件下,由非本案調查人為主持人,採用準司法的方式聽取利害關係人的申辯的制度。形成背景 1996年3月通過的《行政處罰法》,首次從國家層面對聽證制度做了規定。1997年通過的《價格法》和2000年3月通過的《立法法》,又對價格決策和地方立法聽證做了規定。法律...
201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6號指導性案例,將沒收較大數額財產納入聽證範圍。從行政法學的角度,可將行政聽證制度分為兩類:一類是司法型聽證制度,以維護利害關係人權利和利益為目的,如行政處罰中的聽證;另一類是立法型聽證制度,以保障公民參與行政過程為目的,如價格費率制定中的聽證、行政立法過程中的聽證。
立法聽證,立法主體在立法過程中就權利義務設定等立法問題,聽取相關組織和個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將這些意見、建議作為立法決策的依據或參考的活動。是立法過程的一道重要程式,是保證立法符合民意和發揚立法民主化、科學化的重要途徑,是保障立法機關制定良法的前置措施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定,法律案有關...
《常德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聽證工作制度》是2015年10月16日常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通過的制度。制度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立法聽證工作,廣泛聽取公眾意見,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立法聽證是指以公開舉行會議的形式聽取、收集公眾對地方性法規案的意見和建議,為市人大常委會立法決策...
第一條為了規範立法聽證工作,廣泛聽取意見,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根據《臨沂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制定地方性法規過程中,以舉行聽證會的形式,聽取有關單位和個人對地方性法規案意見的活動,適用本制度。市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市...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立法聽證,是指在政府立法工作過程中,由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部門或者審查部門以召開聽證會的形式,公開聽取與草案密切相關的管理相對人和其他利害關係人意見或者建議的活動。第三條 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切身利益有重大影響的下列立法項目,應當舉行立法聽證:(一)規定行政許可制度、特許...
《杭州市實施立法聽證會制度的規定》是杭州市發布的規定。前十條 杭州市實施立法聽證會制度的規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發揚立法民主,增強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質量,更好地體現和保障人民民眾當家作主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下列立法事項,應當組織立法聽證會進行...
第二條 省人大常委會、省人大專門委員會、省人大常委會工作委員會舉行立法聽證活動,適用本規則。第三條 本規則所稱立法聽證,是指以公開舉行會議的形式,聽取、收集對地方性法規案意見和建議的活動。第四條 聽證機構,是指聽證會的組織者。第五條 聽證人,是指出席聽證會的聽證機構的組成人員。聽證人由聽證機構...
2004年2月4日哈爾濱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04年6月10日黑龍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准。規定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立法聽證活動,促進地方立法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學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
專業化聽證的探索——廣東省人大1999、2000年立法聽證的比較分析 重慶市首次立法聽證會報告 貴陽市立法聽證的實踐及思考 武漢市立法聽證調研報告 立法型聽證程式制度的功能——以上海的實踐為對象的研究 二、理論探討 關於地方立法聽證的幾個問題 關於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聽證制度的專題研究 淺淡立法聽證的認識和思考 淺析...
但就這三個領域的聽證來講,其關於聽證組織者的規定都呈現出一定的局限性。為完善我國行政聽證組織者制度,立法應對以下問題做出規定。(1).對“聽證組織者”具體化,增強實踐中的可操作性。首先,在行政處罰領域,可參照北京等省市的行政處罰聽證規則,依照實施處罰的實施機關的不同分為行政機關的聽證、授權機構的...
第二講 認識我國立法聽證制度 一、立法聽證的範圍界定 二、立法聽證的程式 三、如何認識我國立法聽證的現實意義 四、典型案例分析 第三講 認識我國行政聽證制度 一、行政聽證的範圍界定 二、行政聽證的程式 三、如何認識我國行政聽證的功能和趨勢 四、典型案例分析 第四講 認識我國司法聽證制度 一、司法聽證的範圍...
《移植與成長中國立法聽證制度的政治學分析》是2011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徐琳。本書主要是對國內外的民主與政治文明進行了深入的研究。作者簡介 徐琳,女,1963年11月生,武漢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政治學與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1982一1986年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1986年獲法學學士學位;1986年至今...
立法制度是立法活動、立法過程所須遵循的各種實體性準則的總稱,是國家法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用 立法制度是國家法制整體中前提性、基礎性的組成部分。沒有好的立法制度,便難有好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因而再好的執法、司法制度也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實現法治或建設現代法治國家便沒有起碼的條件。立法...
該法第5章專門規定了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簡易程式、一般程式和聽證程式,其中包含著表明身份制度、統一格式制度、說明理由制度、告知權利制度、聽證制度、審執分離制度、迴避制度、合議制度等行政程式法律的許多重要制度,體現了行政程式法律的各項基本原則。特別是《行政處罰法》規定的聽證程式更是我國行政程式立法的一個...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計程車提價聽證會(北京市發改委)愛滋病防治立法模擬聽證會(清華大學當代中國研究中心)第四部分 :中國聽證法律制度述評及法規分條類編 中國聽證法律制度述評——轉型中的制度設定與實踐 中國聽證法規分條類編 附:中國有關聽證規則的法規目錄 附錄:國外的聽證制度 國外的聽證制度 ...
此外,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尚無稅收法律規範加以調整,如社會保障稅、環境保護稅、遺產贈與稅、反傾銷稅等方面還是立法空白。“民主赤字”問題嚴重 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在立法程式中普遍設立聽證制度來保障公民參與稅法制定的政治權利。根據我國《立法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立法聽證在我國目前僅僅是一種方式,還未...
法定證據制度是與當時適用的糾問式訴訟制度相應的,這種證據制度,對每一種證據不需要考慮證據本身的情況如何,而是由法律事先規定它的可靠性和證明力。這種證明力完全是由立法者按照證據的外部特徵加以規定的。它把證據分為完全的、不完全的、不太完全的、多一半完全的。幾個不完全的相加,可構成一個完全的證據。這...
首先,大量的程式性爭議沒有納入立法規範,控辯雙方即使提出也不會被法院受理,當事人權利得不到救濟。我國現行刑訴法及司法解釋僅規定了幾條關於審判階段程式性爭議處理的規定,包括申請迴避的規定、申請新的證人出庭或調取新的證據的規定等,大量的程式性爭議沒有任何法律加以規範。例如變更管轄問題。根據刑訴法及其...
《大連市人民政府制定規章聽證規定(試行)》在2007年10月13日由大連市人民政府頒布。引言 經2007年10月10日大連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了廣泛聽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起草或者送審的規章的意見,擴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眾參與程度,提高立法質量,...
本書對中國聽證制度的功能定位進行了理論分析,在此基礎上,也對聽證制度的實踐,特別是中國的價格聽證制度和立法聽證制度的實踐進行了一定的實證比較研究;同時本書兼顧聽證公開與媒體監管以及聽證的成本問題,並對之進行了專門的探討;最後,全書對聽證和治理的關係進行考察,提出了具體政策建議。本書將聽證制度與我國...
第一章 行政聽證制度與中國行政聽證制度 第一節 行政聽證制度概述 一、聽證之意涵 二、行政聽證之意涵 三、行政聽證的種類 四、行政聽證的法理基礎 第二節 中國行政聽證制度 一、中國行政聽證制度產生的背景 二、中國對行政聽證的界定及分類 三、中國行政聽證立法概況 四、中國行政聽證制度的基本構造 第二章 中國...
聽證大體可以分為立法聽證和行政聽證。司法程式本身實務上就是一種聽證活動。本書主要對現行行政處罰聽證程式進行了深入、細緻的探討,在分析《行政處罰法》規定的基礎上,收集現行部委規章、政府規章、各規範性檔案關於行政處罰聽證程式的規定,結合聽證程式理論,對現行制度的運作、不足進行了探討,並提出了改善意見,...
北省人大常委會舉行《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來自河北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的16名陳述人圍繞大氣環保核心問題陳述各自的意見和建議。處罰 “對於不符合排放標準要求的機動車上路,可以採取的是雙罰制度。”河北大學的馬洪超說,首先對駕駛排放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
抽象行政行為的程式制度:1、聽取意見制度。2000年3月全國人大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58條規定:“行政法規在起草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機關、組織和公民的意見。聽取意見可以採取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2.起草審查制度。立法法第59條規定:“行政法規起草工作完成後,起草單位應當將草案...
聚焦實踐問題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細化精準化水平。完善立法論證評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評估力度,認真論證評估立法項目必要性、可行性。建立健全立法風險防範機制,將風險評估貫穿立法全過程。豐富立法形式,注重解決實際問題。積極運用新媒體新技術拓寬立法公眾參與渠道,完善立法聽證、民意調查機制。修改法規規章備案條例,...
立法觀點 (一)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的銜接關係 主編:吳高盛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釋義及實用指南引用0063頁 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機關已經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在法定行政複議期限...
提高制度建設質量。嚴格遵守法定許可權和程式,完善公眾參與政府立法的制度和機制,保證人民民眾的意見得到充分表達、合理訴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體現。堅決克服政府立法過程中的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傾向。規範行政決策程式。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系統全面地掌握實際情況,深入分析決策對各方面的影響,認真權衡利弊得失。要把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