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典故
譯文
法令已詳細制訂但尚未公布,
公孫鞅怕百姓不信任,於是在國都的集市南門立下一根長三丈的木桿,下令說有百姓能把木頭搬移到北門去就賞給十兩金子。百姓們感到此事很古怪,沒人敢動手去搬移(
木頭)。公孫鞅又說:“能搬過去的賞五十兩金子。”於是有一個人半信半疑地搬著木桿到了北門,立刻獲得了五十兩金子的重賞。這時,公孫鞅才下令頒布變法法令。
變法令頒布了一年,秦國百姓前往國都控訴新法使民不便的數以千計。這時太子也觸犯了法律,公孫鞅說:“新法不能順利施行,就在於上層人士帶頭違犯。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施以刑罰,便將他的老師
公子虔處刑,將另一個老師
公孫賈臉上
刺字,以示懲戒。”第二天,秦國人聽說此事,都遵從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國出現路不拾遺、山無盜賊的太平景象,百姓勇於為國作戰,不敢再行私鬥,鄉野城鎮都治理得很好。這時,那些當初說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來說新法好,
公孫鞅說:“這些人都是亂法的刁民!”把他們全部驅逐到邊疆去住。此後老百姓不敢再議論法令的是非。
注釋
衛鞅:衛國人,姓公孫,名鞅。後因得封商地十
五邑,所以又名商鞅。他實行變法,使秦國富強,是著名的政治家。
傅:師傅,指負輔佐責任的官或負責教導的人。這裡是指
傅父,古代保育、輔導貴族子女的老年男子。
輒:就。
徙:搬。
遺:東西。
市:集市。
啟示
信用是國家的重寶,善於治理國家的人必定得到民眾的信任。
佳句
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延伸閱讀
商鞅從公元前356年至前350年,大規模地推行過兩次變法。立木取信,講的就是有關
商鞅變法的故事。
公元前340年,
衛鞅奉
秦孝公命令攻打魏國,魏將公子昂原是衛鞅在魏國時的朋友,衛鞅就請公子昂和談,公子昂顧及友情毫不懷疑,結果衛鞅在會談後生擒魏將公子昂,趁機大破
魏軍,迫使魏國交還過去奪走的
西河地。
魏惠王說:“寡人恨不用
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此大功,受封於商(今陝西
商縣東南
商洛鎮)15個邑,號為商君。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駟即位,即
秦惠王。
公子虔等人告發商鞅“欲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
商君,見他未帶憑證,告以商君之法,留宿無憑證的客人是要治罪的。
商鞅想到魏國去,但魏國因他生擒公子昂,拒絕他入境。他回到自己的封邑,舉兵抵抗,結果失敗戰亡,而後被下令
車裂其屍。
公元前350年,商鞅又實行了第二次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是:一、廢
井田,開阡陌(阡陌就是田間的大路)。秦國把這些寬闊的阡陌剷平,也種上莊稼,還把以前作為劃分疆界用的土堆、荒地、樹林、溝地等,也開墾起來。誰開墾荒地,就歸誰所有。土地可以買賣。二、建立縣的組織,把市鎮和鄉村合併起來,組織
成縣,由國家派官吏直接管理。這樣,中央政權的權力更集中了。三、遷都
鹹陽。為了便於向東發展,把
國都從原來的
櫟陽遷移到
渭河北面的鹹陽(今陝西鹹陽市東北)。
大規模改革引起激烈鬥爭。許多貴族、大臣都反對新法。有一次,秦國的太子犯了法。
商鞅對
秦孝公說:“國家的法令必須上下一律遵守。要是上頭的人不能遵守,下面的人就不信任朝廷了。太子犯法,他的師傅應當受罰。”結果,商鞅把太子的兩個師傅
公子虔和
公孫賈都辦了罪,一個割掉了鼻子,一個在臉上刺上字。這一來,一些貴族、大臣都不敢觸犯新法了。過了十年,秦國果然越來越富強,
周天子打發使者送
祭肉來給秦孝公,封他為“
方伯”(一方諸侯的首領),
中原的諸侯國也紛紛向秦國道賀。魏國不得不割讓
河西土地,把
國都遷到大梁(今河南開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