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預防與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專題講座

積極預防與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專題講座

當前,由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群體性事件不斷增多,形成了一個“時代難題”。為確保社會穩定,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成為新時期基層幹部面臨的重大課題。 在這裡,中央黨校的專家、教授和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一線領導、中央黨校的地廳班學員,暢談了自己的研究成果、工作體驗、現場指揮經歷,對一系列的典型案例進行了有針對性的分析,為廣大領導幹部提高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的能力提供了寶貴經驗。

基本介紹

  • 書名:積極預防與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專題講座
  • 類別:專題講座
  • 定價:400
  • 出版社:中央黨校求索音像出版社
  • 主講:付思明
  • 組成:5盤VCD
基本信息,編輯推薦,書摘目錄及主講人,

基本信息


積極預防與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專題講座

編輯推薦

何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置的原則是什麼?怎樣做到反應適度?如何理解承擔責任?真誠溝通的能量有多大?權威證實運用的關鍵是什麼?當前群體性事件的特徵、發展趨勢是什麼?如何管理3G時代的新傳媒?從諸多案例中,我們能吸取的經驗教訓是什麼?

書摘目錄及主講人

《積極預防與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專題講座》目錄與主講人:
第一講:積極預防與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
主講人:中共中央黨校政法部教授 傅思明
主要內容:
一、群體性事件的預防和處置:時代難題
1、如何建立健全應急體制、機制和法制?
2、如何樹立公務員依法應對的法治觀念?
3、如何建立一個對人民負責的透明政府?
4、如何強化官員的問責,建立責任政府?
二、群體性事件的預防和處置:指導原則
1、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原則
2、行政應急性原則
3、比例原則
4、信息公開與信息真實原則
5、問責制原則
三、群體性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實證分析
思考之一:如何預防此類事件的發生?
1. 尊重公民的表達權。
2. 衡量政府預防能力的標準:
(1)依法表態原則。
(2)預防為主、準備在先原則。
思考之二:
如何提高群體性事件發生後的處置能力?
衡量群體性事件發生後處置能力的標準:
——“六項具體原則”
1、速度第一原則
2、承擔責任原則
3、真誠溝通原則
4、反應適度原則
5、權威證實原則
6、系統運行原則
思考之三:提高群體性事件發生後的恢復能力
衡量恢復能力的標準
——實事求是原則
第二講:從甕安事件看當前群體性事件的特點
主持人:中共中央黨校政法部副教授 劉素華
訪談嘉賓:貴州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書記、中央黨校學員 羅興武
吉林省政法委副書記、中央黨校學員 於守臣
主要內容:
一、甕安群體性事件發生的直接原因
1、公安局先期處置不當、措施不力
2、官方沒有及時公布正確信息
3、當地縣領導沒有靠前指揮
二、甕安群體性事件發生的深層次原因
1、對民眾的利益訴求沒有解決好
2、有的幹部工作不到位、作風粗暴,激化了民眾和公安的矛盾
3、政法機關對當地的治安處理不到位
三、從甕安群體性事件應吸取的教訓
1、領導幹部在事情發生後應靠前掌控、搞清情況,以免錯失處置時機
2、在第一時間讓民眾了解事情的真相
3、事件發生後要深入思考深層次原因,以便儘快平息事態
4、問責到位
5、應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在發展過程中要處理好相關矛盾
四、當前群體性事件的特點
1、規模越來越大、持續的時間越來越長
2、組織化程度越來越高
3、行為日趨激烈
4、涉及面廣、問題複雜、處理難度越來越大
5、非直接利益群體也藉機發泄不滿
五、處理群體性事件應遵循的基本規律
1、要下決心、化氣力解決民眾反映的問題和利益訴求
2、領導幹部要轉變作風
3、注意從源頭治理
第三講:3G時代新媒體的特點與社會穩定的維護
主持人:中共中央黨校政法部副教授 劉素華
訪談嘉賓:中央政策研究室政治研究局局長、中央黨校學員 謝義亞
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副廳長、中央黨校學員 宋寒松
國家廣電總局直屬機關黨委常務副書記、中央黨校學員 楊爍
遼寧省通信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中央黨校學員 張榮勝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中央黨校學員 劉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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