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益中

程益中

程益中(1965年-),中國安徽安慶人,記者。2005年4月5日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新聞自由獎”。2015年9月16日確認媒體人程益中加盟樂視體育,任即將成立的香港公司CEO。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程益中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安徽
  • 出生日期:1965年4月4日
  • 職業:現代傳播集團副總裁
  • 畢業院校中山大學中文系
  • 信仰:人人可建中國夢
  • 主要成就:世界新聞自由獎獲得者
個人履歷,經典語錄,重要事件,精彩演講,

個人履歷

程益中現代傳播集團副總裁、《東方企業家》雜誌執行出版人。曾任中國證券市場研究設計中心媒體事業管理部副總經理、財訊傳媒集團副總裁、SPORTS ILLUSTRATED體育畫報中文版執行出版人、TimeOut中國版執行出版人。中國當代著名報人、媒體資源整合和管理專家,《南方都市報》和《新京報創辦人之一、前總編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05年度世界新聞自由獎獲得者。
程益中,生於1965年4月4日,安徽懷寧人,1989年6月畢業於中山大學中文系,1989年6月-2006年3月,服務於南方日報社、南方報業傳媒集團,歷任或兼任:南方日報文藝部記者編輯,南方日報駐湛江記者站記者,南方日報報業集團南方都市報副總編輯、常務副總編輯、執行總編輯、總編輯,南方都市報系管委會主任兼南方體育主編、新京報總編輯。同時還擔任過廣東省青年聯合會委員、廣東省廣州市東山區人大代表、中國(北京)都市報研究會副會長等社會職務。
1989年6月-1990年2月:在南方日報文藝部任見習記者。
1990年3月-1991年8月:在南方日報駐湛江記者站任記者。
1991年9月-1994年9月:在南方日報文藝部任責任編輯,其間1994年10月-1995年2月被抽調兼任南方都市報籌備小組副組長,負責創辦南方都市報的所有文案及規劃設計工作。
1995年3月-2004年10月:歷任南方都市報副主編、常務副主編、主編(暨總編輯)、執行總編輯,南方都市報系管委會主任;其間2000年1月牽頭籌備南方體育報,2000年3月-2001年3月兼任南方體育報主編;2003年7月—2003年10月兼任新京報籌備小組副組長,負責參與新京報籌備工作,2003年10月-2004年3月兼任新京報總編輯。
2004年10月至2006年3月,在南方報業傳媒集團戰略發展部工作。
2005年5月3日世界新聞自由日,程益中獲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官方頒發的2005年度“世界新聞自由獎”,獲得獎狀、獎章和獎金;在授獎詞中,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評價:“程益中是中國新聞界的楷模和有良心的職業報人,他為中國政治文明的進步付出了代價。”
2006年3月,程益中從南方報業傳媒集團辭職,離開廣東到北京,出任中國證券市場研究設計中心媒體事業管理部副總經理、財訊傳媒(香港上市,股票代碼HK.00205)集團副總裁、SPORTS ILLUSTRATED體育畫報中文版執行出版人、TimeOut中國版執行出版人。
2009年3月以來,在財訊傳媒集團服務契約期滿之後,加盟現代傳播(香港上市,股票代碼HK.00072)集團,出任現代傳播集團副總裁、《東方企業家》雜誌及《汽車生活》雜誌執行出版人。
2011年7月起在香港亞洲電視擔任高級副總裁。
2012年3月3日凌晨程益中在個人微博宣布“因與主事者觀念及風格迥異而請辭亞洲電視高級副總裁一職”。亞洲電視新聞部多位從業員透露,從中資背景的內地地產商人王征入股香港亞洲電視起,高層干預新聞部的情況頻生,並稱王征並非有心經營香港電視台,只是希望控制一道輿論平台,方便進入內地經商。
2015年加盟樂視體育,任即將成立的香港公司CEO。

經典語錄

我羞愧我多了一絲對現實的冷漠和對自己的熱情
程益中攝於2002年11月程益中攝於2002年11月
——程益中答南方人物周刊
人物周刊:一年前,您設定的體育畫報中文版在中國體育傳媒和中國傳媒的角色是什麼?一年來體育畫報中文版的發展是否如您所願?在何種情況下,您會踏實地認為,這本雜誌已經成功了?
程益中:一年半以前我準備接手體育畫報中文版的時候,感覺壓力挺大。我知道這是一個很難做的雜誌項目,有許多雜誌項目比體育類雜誌賺錢容易。但接手之後,我就不敢再想困難了,一門心思只往做成的方向想——說實在的我那時尤其害怕失敗,迫切需要一場新的勝利來安慰自己。
我給體育畫報中文版設定的一周年目標是:尋求投資理念、制度設計和團隊組建的最佳解決方案,建立中國體育新聞雜誌新標準,樹立中國體育新聞雜誌新標桿,躋身中國期刊第一陣營,在雜誌的內容和設計質量上獲得讀者高度認可,在市場推廣和品牌建設上贏得良好口碑,探索出一條與巨額投資相匹配的營收之道。我對體育畫報中文版一年來的發展感到滿意,因為我看到了曙光。
至於說怎樣才算已經成功,我向來標準極高,無論做什麼項目都想成為第一,因為第二是毫無意義的。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從來享受不了成功的樂趣。說做體育新聞雜誌的第一,這只是體育畫報中文版的最低目標;體育畫報中文版至少要進入中國期刊第一陣營,做中國雜誌TOP10;我堅定地認為,體育畫報中文版必須做權威體育新聞供應商,優質生活方式倡導者,中國體育意見領袖。
人物周刊:對您而言,體育畫報中文版是否太小了?服務平台的大小,是否影響了您的成就感?如何說服自己“歸零”?
程益中:我也想過這個問題,但我覺得有事情做總比沒事情做好,在當時這個選擇對我來說是跌幅相對較小的一次倒下。再說我也需要養家餬口。
無論大事小事,凡事都想做到完美極致,我的成就感通常都是這樣建立的。在目前形勢下,服務平台的大小,可能影響我對社會的貢獻,但不太影響我的成就感。我覺得現在不去利用媒體建設性地編織謊言和創造性地愚弄大眾就已經功德無量了,所以我覺得自己現在很僥倖,不在媒體權力中心而在邊緣,不必再備受煎熬苦苦抗爭。這對我個人來說又未嘗不是一件幸事,並且我現在也沒有把自己看的那么重要,感覺為自己為家人活著也是件很高尚很有意義的事情。
我是一個心態能夠及時調整復原的人,激烈的情緒來得快去得也快,我沒有隔夜的苦惱和困擾。我只有絕頂的痛苦和絕望,因為絕頂所以並不構成實質上的傷害,所以剩下的反倒都是些有滋有味的快樂和希望,所以我說悲觀至極便是達觀。
我提倡歸零,並不是因為我現在遇到了挫折,我對個人的遭際並不看得太重,我不感世傷懷。我從前在別人看起來很風光的時候就有這樣的想法,“絢爛至極歸於平淡”,既不背失敗的包袱也不背成功的包袱,任何時候都知道自己是誰,都有一顆返璞歸真的心。
人物周刊:您如何描述南方都市報、新京報、體育畫報中文版分別在您心目中的情感位置?
程益中:南方都市報和新京報是我過去的滄海,而體育畫報中文版是我現在的桑田,滄海也好桑田也罷,那都是我耕耘收穫之所,它們共同導演我的未來。南方都市報和新京報,怎么講?用情太深,情何以堪。刻骨銘心過,撕心裂肺過,轟轟烈烈過。現在南方都市報和新京報依然是我的燈塔,在照耀我的遠航。我不想詩化自己的過去。
人物周刊:您的職業最吸引您的特質是什麼?您理想中的下一站是?
程益中:這個職業與大眾的權利和福祉息息相關,並且有可能讓從業者賴以生存並獲得生命價值,這是最吸引我的地方,再說我好像也沒有別的專長。我理想的下一站?幹嘛老問我這個問題,我也不知道,我覺得還是隨緣吧,我從來都沒有規划過自己的未來,也扼不住命運的咽喉。人生不確定性和戲劇性太多了,每個人的一生其實都是一部沒有劇本的電影,一邊生活一邊播出,由不得你規劃不規劃;又好比一張不規則的大網,這張網的起點是生,終點是死,而從起點到終點,有無數路徑,每到拐點便是歧路,我們就兜兜轉轉忙忙碌碌去吧;但起點和終點不變。人生就是由一個又一個偶然性組成的,而偶然性的總和便是必然性;所以偶然性中包含著必然性,必然性中包含著偶然性。我的下一站,還是由偶然性決定吧。
人物周刊:北京生活和廣州生活的區別是什麼?北京是異鄉還是歸宿?
程益中:除了皇帝、理想主義者、革命家和政客,在廣州生活多年的人實在沒有理由喜歡北京生活。我現在明白了,皇帝為什麼喜歡下江南,為什麼要修建頤和園和圓明園,為什麼要挖那么大的海子。但我並不像有些朋友那樣對北京深惡痛絕,我覺得廣州是母親,北京像父親,你對母親依戀,對父親反叛,這是可以理解的。廣州有意思的地方是民間,是市民社會,是契約精神,你可以一定程度上少受權力的傷害,一定程度上自主自己的生活。而北京,最可恨的地方是權力無處不在,人與人之間不能進行公平交易,無法建立平等互信。來北京,我最大的收穫是對中國的了解更全面了。
我才40來歲,感覺人生剛剛開始,現在談歸宿有點為時過早,但可以肯定的是北京不是我的歸宿。古人說心安之處即故鄉,從這個意義上講,籍貫地、戶籍地和流放地,都有可能不是故鄉。在何處安妥心靈,這對我來說,還真是一個問題。
人物周刊:身邊不少同事說,既尊敬您過去的鋒芒,也尊敬您現在的隱忍和妥協。您是否更隱忍和更妥協了?這兩者是您一直以來的方法論嗎?
程益中:過去的鋒芒也好,現在的隱忍和妥協也罷,我認為對我來說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並非刻意而為。我對人生的艱難困苦極其敏感,對加諸在所有人身上的不平與不公感同身受,嫉惡如仇,我的鋒芒因而被砥礪而成,如果沒有世間的不平和不公,我又何來鋒芒可言?世間的不平和不公,便是我的磨刀石。而所謂的隱忍和妥協,無外乎兩種情況,一種是鋒芒被折斷,另一種是你不合時宜,你已經失去了亮劍的機會。
人物周刊:您對自己的現狀滿意嗎?如何權衡過去兩三年的得失?
程益中:我是滿意的。我常常對我的家人和朋友說,別抱怨,要知足,世上還有多少不公平的事情,還有多少受苦受難的人,面對這樣的世界,我們還有什麼理由抱怨,還抱怨什麼呢。如果非得權衡,我覺得過去兩三年里得大於失。經歷那件事之後,個人得與失對我於來說已不再是一個問題了,任何情況下我都覺得自己得遠遠大於失。我這裡要交代的是,我對現實的看法,與個人境遇的關係不大,並不會隨著個人境遇的變化而變化,我從前在別人看來很風光的時候,對現實的看法也大致如此。
人物周刊:哪一種生活是現在的您鄙夷的,堅決不願意過的?
程益中:我最鄙夷的生活是需要出賣靈魂的生活。比如說不認同某種價值觀而又必須依賴這種價值觀生活;比如說為了生活去背叛人類常識和普世價值,與自己的良心搏鬥,或者為了生活乾脆拋棄良心;明明知道某句話是謊言,但為了生活卻偏偏說這是真理。最不能忍受的是,這樣做只是為了生活得更成功,不這樣做他也有日子過。
比較幸運的是,我現在能自主選擇不屈辱的生活方式,儘管代價很大,但我覺得很值。
人物周刊:是否有心生厭倦之時?您應該不是無條件樂觀的人。
程益中:要說厭倦,其實早就有了,不是現在才有。我早就不想再忍受了,早就想辭職了,作為報紙總編輯,作為報人,我受到的壓迫和侮辱太多了。只是後來發生的事件,使我出走的方式,看起來不像是自我放逐,而像是倉皇逃離。
我怎么能是一個樂觀的人呢?我是一個達觀的人,因為我悲觀至極。
人物周刊:您字裡行間的情懷、氣概、力量因何而來?在您的心裡,是否一直有個人和家國之間的清晰次序?
程益中: 達則兼濟天下,窮且獨善其身。從這個意義上講,我跟古往今來的中國傳統讀書人一樣,骨子裡有很強的家國意識,有很強的為民請命意識。而我從事的職業,剛好有這樣的機會和可能。在民主國家,這些意識其實不重要,但在中國就彌足珍貴。
人物周刊:您希望50歲時的自己是怎樣的?
程益中:我希望50歲時,自己更寬容,更自由,不需要拍案而起,不需要憤怒,能生活在人權民主和法製得到真正落實的社會,能看到官員廉潔奉公、環境日益改善、社會公平正義、人民安居樂業。至於自己能幹多大的事業、能有多大的成就,真的一點都不重要。我願意做一個好制度下幸福的平民,絕對不願意做一個壞制度下悲苦的英雄。
人物周刊:對您的最大侮辱,和您可能的辯解。
程益中:有人說我本人和南方都市報遭受挫折,是因為我做人不夠圓滑、玲瓏、世故,不遵守潛規則,這個觀點我堅決反對。相反恰恰應該這么講,南方都市報最成功的地方和最成功的原因,都是我程益中做人不夠圓滑、玲瓏、世故。更重要的是,南方都市報最偉大之處,便是它的挫折。
中國最大的糟粕,就是所謂的做人學問,中國人缺乏的是率真和純粹。中國到處充斥著各式各樣、似是而非的做人做官的學問、庸俗管理的學問,其祖師爺都是厚黑學和潛規則。從這些學問那裡,我看到的都是爭先恐後的、創造性的無恥。我經常會覺得有點不可思議,怎么那么多教人做人的學問裡邊,都不教人怎樣做一個正直、正派和有道義的人,反過來都教人怎么做一個圓滑、世故和不吃虧的人。
人物周刊:數年前所言“只有不好的制度,沒有不好的人性”,現在對制度和人性之間關係的新認知。
程益中:最不好的現實是,制度性的敗壞,與國民性的敗壞在雙重作用於這個時代,一方面制度性的敗壞改造和傷害了國民性,加劇了國民性的敗壞,另一方面日益敗壞的國民性也為制度性的日益敗壞提供了肥沃土壤,兩者相互相成,互為因果,又相互推波助瀾。但可怕的是我們不以為意,或者渾然不覺,就像溫水煮青蛙一樣。
人物周刊:是否苟且?在現在中國如何生活得更平心靜氣?
程益中:我現在不憤怒,因為我已經掌握了在這個時代生存的兩大秘技,荒誕和戲虐。我認為這已經是我最大的不妥協、不苟且了。我們生活在一個充滿戲劇性的時代,禮崩樂壞,江河日下,積重難返。倘若沒有一點戲虐和荒誕精神,面對這樣的時代我們何以自處;所以我現在不再容易出離憤怒了。我羞愧我多了一絲對現實的冷漠和對自己的熱情。
人物周刊:面對鮮花掌聲、明槍暗箭時的心態,以及孤獨感的緣由。
程益中:無論鮮花掌聲還是明槍暗箭,無論得意還是失意,我都知道我是誰,從哪裡來,到哪裡去,我不會在成功中迷失自己,也同樣不會在挫折中迷失自己。
有不被理解的孤獨,但我也不是太過不了這一關,並且我感覺我得到的理解遠遠大於不理解。我的孤獨感並不源自發生了多少不幸,遇到了多少挫折。我在不幸、挫折時並不覺得無助,為我挺身而出、拔刀相助的人,比我想像的要多,他們的努力比我想像的要大。
我的孤獨也在凱旋歸來時。我常常會在高堂華座,觥籌交錯,熠熠生輝場合,一個人從後門出去,在如華的月光之下悲從中來。這是我最大的落寞和孤獨。
人物周刊:您在媒體職業里的的自我定位?是否是天生的帶隊者?
程益中:我不自我定位成最好的記者、編輯、專欄作家或者校對。但我起碼是當代中國最優秀的前報人之一,最有格局的媒體資源管理和整合者,優秀的媒體環境、氣氛、文化的製造者。我不認為我天生就是帶隊者,我認為我之所以可以帶隊伍,是因為我敢於承擔責任,並且也往往有能力承擔責任。我不是一個好下屬,但的確會是個好領導。我認為我與下屬相處相對容易,與上級相處相對不易。
人物周刊:如何看待都市類報紙起家時代言弱勢、和發展到一定階段苟合強勢的角色轉換?
程益中:我不認為都市類報紙靠代言弱勢起家,而發展到一定階段就苟合強勢。我認為這樣的判斷是對都市類報紙的偏見和侮辱。都市類報紙有各種各樣的問題,但主要不是這個問題,再說即使有問題也比那些喉舌和工具好。我認為,所謂代言弱勢也好,苟合強勢也罷,都是一種道德主張,並沒有是非和高下之分。需要搞清楚的是,新聞觀有沒有問題?真實性、公正性、專業性是否有保證?發行量、影響力、美譽度如何?現在,一些報紙由於盈利上的壓力,偶爾會做出一些短視的行為,我覺得當然最好不要這么做,也沒必要這么做,但我同時也覺得做了也無傷大雅,以後改了就好。問題是,面對所向披靡的政治壓力,報紙自取其辱地選擇妥協的方式生存。我們應該抨擊施壓者,而不是被壓者。是不是?
都市類報紙生存的政治環境非常不易,我們不能再雪上加霜了。
人物周刊:你對“精神教父”角色的理解?領袖氣質、感染力是否也是危險?
程益中: 我覺得這說法讓我很難堪,我無意也無力擔當這樣的角色,我是一個偶像的破壞者,我拒絕成為偶像。首先說明,我認為這個問題跟我無關。我必須說,我對精神教父、領袖氣質之類的東西,一向還是很警惕的。領袖氣質這東西,實際上是一種以暴易暴的氣質,無非是以一種更大的暴力,成功性地壓到了另外一種相對較小的暴力。我對自己的期許是,我的見解有很強的說服力和可操作性;我的主張能得到認同和支持,並且符合情理;我的規劃能很有效率地變成現實。
當然我也承認,越是落後的國家越是需要精神教父和領袖氣質。
人物周刊:你對過去一百年中國知識分子命運的總體描述是?是否意識到自己已經添加到這一序列中?添加到這一序列中的榮和辱是什麼?
程益中:第一個問題有點大有點泛,我只能說,過去100年,大陸中國知識分子命運總體上沒變——不對,應該是每況愈下。雖然物質條件有變化,但知識分子近60年來並沒有真正獲得尊重和尊嚴,人格上越來越不獨立,學術上越來越不自由,被豢養和包養的命運並沒有改變,相反越來越依附和依賴權勢。這很可悲!更可悲的是,現在連“公共知識分子”都竟然成了一個不準提及的詞語,多么卑鄙!不容許“公共知識分子”,只容許“私有知識分子”,何其荒唐!
雖然命運和地位沒有改變,但是待遇和俸祿可以改變。我現在看到的情況是,大部分所謂的知識分子,已經徹底廢了謀生能力,也樂得被豢養和包養;極少數有良心、有情懷、有道義的知識分子,通常情況下都活得並不容易,觀念上磕磕碰碰,生活上踉踉蹌蹌。
我不知道您把我劃為哪一部分?大多數,還是極少數?做大多數,我不願意;做極少數,我不夠格。所以還是不要把我劃在什麼序列中。我對自己現在的要求是,以知識和專長自謀職業,不失良心、情懷和道義,自食其力。
(南方人物周刊記者傅小永)
[附]
自由的另一個向度
碰到過自由的天花板的人,和沒有碰到自由的天花板的人,對自由的理解是有本質區別的。沒有碰到的人,以為自己在牢籠之外,碰到的人才明白,自己其實早就在牢籠中。
經常有人問程益中,你在2005年以前,用十年的時間創辦了兩張中國最好的報紙,南方都市報新京報,一度在廣州和北京兩地奔走,管理兩個兩千多人的新聞隊伍,現在你因言獲罪一切歸零,管理一份幾十人的體育雜誌,落差如此巨大,你是不是不甘心,是不是還有新的規劃。
問這些問題的人不明白,一個知道了自己真實的生存處境的人,並不會在意自己坐在多大的地盤裡,坐一個小矮凳並不會自由更少,坐一張皮沙發也不會自由更多。
有一句詩說過,睡在哪裡都是睡在夜裡。
這種狀態並不是消沉,而是達觀,因為洞察現實的悲劇而明白了自己所處何地所為何來的達觀。這種達觀來源於挫折,因而顯得尤為珍貴。對程益中來說,挫折並不是什麼羞辱,挫折唯一能夠羞辱你的,便是你在挫折面前自動放棄有尊嚴的生活,還美其名曰“圓滑世故”。
應該慶幸,經過了那場起因於孫志剛事件的巨大變故,程益中並沒有失去對傳媒的熱情。這位最有格局也最有制度意識的傳媒人,這位優秀的媒體文化製造者,在面臨被體制邊緣化時,儘管也有內心掙扎,但所幸順利度過了。現在,他選擇在另一個向度,繼續他最擅長的傳媒事業,對中國傳媒業來說,是一種幸運。
程益中現在辦體育畫報中文版,媒體雖小,格局卻大。要建立標準的事情,不管是一張日均80版的日報,還是一份112p的雙周刊,都同等重要,也同等困難。體育新聞尤其困難。體育畫報中文版在一個幾乎被醜聞摧毀的體育產業中誕生,試圖重建國人對於體育界以及體育媒體的信心,重尋夢想與光榮,這種難度幾乎等同於建設一個新體育界。但是在當下,尤其是在2008年之前,這種建設性的努力又是必須的,和建設完美的體育場館一樣必須,並且功德無量。看過體育畫報中文版的人,如果感受到了這種努力,就是感受到了他的脈搏,是一個有心的讀者。體育代表人性,也代表人類最透明的組織契約精神和個體競爭意識。凡是擁有最健康的契約精神和競爭意識的國度,都是體育大國,體育媒體大國。體育畫報在美國幾乎是每個家庭必讀的雜誌,它的中文版其實也是另一種意義上的公民讀本。
在接手體育畫報中文版時,程益中堪稱幸運——這是一本迄今為止擁有最奢侈的製作成本的雜誌。單從投資上看,程益中被授予了異乎尋常的信任。在這一點上,我們看到了財訊傳媒的胸襟。一個出品了具有頂級品格的財經雜誌的傳媒集團,在進軍體育傳媒上也同樣大手筆。這個集團顯然比其他雜誌集團進行著更廣泛的雜誌精品化運動。
儘管體育畫報中文版已經開始顯露超常規的發展態勢,程益中至今仍然謹慎“使用”著投資信任。他的推廣預算總是低於投資人的預期,對他來說,基於品質的影響力是有價值的影響力,對待宣傳,他態度謹慎、克制。他不是一個到雜誌界掘金的人。
這位出生於陳獨秀海子故鄉的人,對於傳媒人的光榮依然有無法停息的追求,體育畫報中文版也只是他在另一個向度上的第一個嘗試。試想中文系出身的他,加入傳媒也只是一種偶然吧,種種偶然促成必然,傳媒成為他獲得生命價值的途徑。在創辦南方都市報之初,他喜歡向他周圍的人推薦一部講述制度困境與精神救贖的電影《肖申克的救贖》,現在,當他從肖申克的宿命中走出,站在這個新的向度上,他對大眾的權利和福祉的關切並沒有停息。在眾聲喧譁的時候,他有時候會想起《日瓦格醫生》,“空無一人的鄉下,大時代寂靜的白夜,俄羅斯廣袤的原野,橘黃色燈下,驚魂未定的日瓦格在閱讀詩歌,床上酣睡著女人,遠方傳來陣陣狼嚎”。他無法選擇一種避世的生活,一種看似自由的逃亡;在大時代下,他感受更多的是日瓦戈式的悲傷與不息的熱望。
(南方人物周刊2008年3月21日刊出,有刪改)

重要事件

捲入南都案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於2004年3月17日以程益中涉嫌經濟犯罪問題名義立案偵查;3月19日對其刑事拘留;4月1日實施逮捕。廣州市人民檢察院稱,在查處原南方都市報副主編喻華峰貪污一案中,發現原南方都市報副總編程益中等人私分公款。程將其中10萬元占為己有,已涉嫌構成貪污罪。另外還涉嫌其他經濟犯罪問題。
但根據2005年5月14日,香港電台電視部的節目《動感時事》對前《南方都市報》記者陳峰的訪問,程益中的貪污指控中所涉及的10萬元其實是報社的獎金,是程益中在報社內完全合法的收益。
同年8月27日,廣州東山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對程益中下達不起訴決定書,使其獲釋。按照法律,該決定書可以看成是檢察院認定的無罪判決,等於宣告程益中無罪。
有觀點認為,此事可能與2003年該報關於SARS事件和孫志剛事件的報導有關。前一報導揭開了中國全國性防治、撲滅SARS的序幕,後一報導揭露了收容遣送制度踐踏人權的黑幕,導致中國國務院相關政策的改革、出台。
程益中:我的申訴
(在2004年10月28日南方都市報支部黨員大會上的發言)
各位黨員:
根據中共廣東省直屬機關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2004]29號《關於給予程益中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這是我最後一次參加南方都市報支部會議,是我最後一次履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責任和義務,也是我最後一次以南方都市報工作人員身份參與活動。我被這個《決定》非法和非正常地剝奪了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南方日報社行政職務。我受到赤裸裸的、惡毒的政治迫害。中國共產黨將失去一個難得的好黨員,南方日報報業集團和中國新聞界將失去一個傑出的人才。
中共廣東省直屬機關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2004]29號《關於給予程益中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不僅違背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剛剛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而且無中生有、歪曲事實、小題大做、漏洞百出。這是一份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檔案,是一份充滿敵意、用心險惡的檔案。在十六屆四中全會剛剛召開之際,在中國共產黨強調要提高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的形勢下,中共廣東省直紀工委的這個《決定》,與政治文明背道而馳,與依法治國的大政方針背道而馳。
我強烈要求有關部門撤消中共廣東省直屬機關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2004]29號《關於給予程益中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我將一直申訴,直到這個錯誤的《決定》被撤消、作惡者得到懲處、正義得到伸張。
一、中共廣東省直屬機關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2004]29號《關於給予程益中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完全違背了中共黨的組織程式和組織原則,在程式上完全站不住腳,違背程式正義。
1、《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四十條規定,“對黨員的紀律處分,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報黨的基層委員會批准;如果涉及的問題比較重要或複雜,或給黨員開除黨籍的處分,應分別不同情況,報縣級或縣級以上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縣級和縣級各級黨的的委員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有權直接決定給黨員以紀律處分。”
中共廣東省直紀工委對我的《處分決定》,沒有經過南方都市報支部大會討論,也沒有經過南方日報機關黨委和紀委討論,那么應該屬於“特殊情況”。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特殊情況”呢?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賦予黨員八條權利的第(八)條,黨員有權利“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覆”,本人現向省直機關紀工委請求,對這一“特殊情況”予以答覆。
事實上,據南方日報報業集團老領導反映,這個《決定》創造了一個記錄:我是中共廣東黨史上唯一的被省直紀工委直接開除黨籍的非省管幹部
2、《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四十一條規定,“黨組織對黨員作出處分決定,應當實事求是地查清事實。處分決定所依據的事實材料和處分決定必須同本人見面,聽取本人說明情況和申辯”。在廣東省直紀工委作出處分決定的前前後後,省直紀工委沒有派人到南方都市報進行核實,處分決定所依據的事實材料和處分決定始終都沒有同我本人見面,也始終沒有聽取我本人的任何情況說明和申辯。
3、中共中央剛剛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第二十條規定,“黨組織作出重要決議、決定前,應當以適當方式在一定範圍內徵詢黨員意見。對於多數黨員有不同意見或者存在重大分歧的,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提交下次會議表決”。而對於開除我黨籍和建議撤消行政職務這樣關係到一個人政治生命和人生前途的重大決定,本人所在的支部沒有一個黨員知情,而我的上級黨組織南方日報報業集團黨委也明確表達了反對的意見。
4、《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處分決定應當寫明黨員享有的申訴權以及受理申訴的組織等內容”,而中共廣東省直紀工委對我的《處分決定》檔案上,並沒有寫明這一點。
5、《處分決定》的最後部分寫到:“經省委宣傳部部長會議討論、省直紀工委建議並報省直工委批准,決定給予程益中開除黨籍處分”。按照黨員管理許可權,我的組織關係在南方都市報黨支部,並非在省委宣傳部,而且省委宣傳部部長會議並非一級黨組織的會議,無權對一名基層黨員作出紀律處分的決定。
另外,10月22日中午12時我簽收了這個《決定》,27日發出這個決定的機關又派人慌慌張張地來到南方日報報業集團收回這個決定,人們都以為是他們要主動糾正這個錯誤的荒唐的《決定》,原來卻是有幾處明顯的事實日期差錯和可笑的文字書寫差錯必須修改重印。對開除一名黨員黨籍、事關一名黨員的政治生命和政治前途的重大決定,如此輕率、倉皇,成何體統!
二、中共廣東省直屬機關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2004]29號《關於給予程益中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中,對於我所謂的錯誤認定,完全是無中生有、歪曲事實、混淆是非、小題大做,是絕對不能成立的。
1、所謂的私分58萬元公款的問題。這個問題已有公論,我不想再做理論了。我只想提醒各位:假如這個指控成立,我今天也就不會站在這裡發言而是在監獄服刑了,我就會像他們希望的那樣“身敗名裂家破人亡”了。我只想指出《處分決定》中關於這個問題表述的諸多矛盾和破綻。譬如處分決定的第二段寫道:“檢察機關經依法審查後認為,程益中涉嫌參與私分公款58萬元,自己分得10萬元部分由於現有證據尚不符合起訴要求,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做出存疑不起訴處理。不起訴後如果檢察機關調取到新的證據,仍可對該犯罪事實提起公訴。”我不知道《處分決定》引用的是哪裡出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我查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第四款的完整內容是:“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而廣州市東山區人民檢察院2004年8月27日下發給我的《不起訴決定書》也明明寫的是:“被不起訴人程益中涉嫌與他人共同貪污公款人民幣580000元、自己分得人民幣100000元的事實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第四款之規定,決定對被不起訴人程益中不起訴。” 這裡面都並沒有《處分決定》所援引的任何字眼和內容,處分決定所謂的“存疑不起訴”、“不起訴後如果檢察機關調取到新的證據,仍可對該犯罪事實提起公訴”等等,明顯帶有威脅當事人的意圖。繞來繞去,貪污罪指控搞不定了,處分決定退求其次,不問三七二十一,法外認定在這個問題上,“程益中的行為已構成私分公款錯誤”云云。這完全是一派胡言。
2、關於所謂的報銷旅遊費7545元的問題。《處分決定》有意忽略了一個關鍵問題:我帶家屬休假旅遊及報銷費用行為發生的時間,是在《南方都市報幹部休假獎勵方案》頒布生效之前還是之後?這是問題性質的根本所在。我帶家屬休假旅遊的時間是2003年8月7日-11日,而《南方都市報幹部休假獎勵方案》頒布生效的時間是2003年8月6日,並且根據這個休假獎勵方案,我可以報銷8000元額度的家庭休假旅遊費用。你管得著嗎!至於幫我代辦報銷手續的辦公室工作人員和財務記帳人員寫成以另外的名義報銷,完全是一個與我無關的技術性差錯,改過來就行了;而檢察院卻非要自欺欺人地認定這是貪污,處分決定卻非要小題大做地認定我“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南方都市報所有員工都可以享受都在享受的休假獎勵,為什麼偏偏他們的領導卻不可以?道理何在?公理何在?
3、關於所謂的報銷醫藥費8303.94元的問題。這是令人寒心的問題,《處分決定》還丟人現眼地把這個問題拋出來,實在令人冷齒!我當年累倒在工作崗位上,差一點把命都搭上了。整個南方報業人盡皆知。我住院的所有手續,包括辦理入院、出院、費用結算及帳目報銷,都由南方都市報辦公室工作人員操辦;出院後,南方都市報行政和財務部門的領導和分管南方都市報的集團領導做主,把我住院自負的醫藥費部分8303.94元,按照規律也在南方都市報年終獎金結餘中報銷了。南方都市報員工重大疾病沒辦法享受公費醫療和因公負傷住院的,所花費用也都是從年終獎金節餘款中出帳的。大家只要看一看《處分決定》中對於這個問題的表述,就很容易明白,於法、於紀、於情、於理,這都不是一個問題。《處分決定》在這個問題上強詞奪理、強加於人的做法太過分、太露骨了,怎么好意思說得出口?王××,你他媽的真無恥啊!
另外,這裡面的破綻和漏洞也極為明顯的。譬如處分決定的第二段寫道:“對程益中涉嫌貪污醫療費和旅遊費的事實,檢察機關認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可以認定為貪污犯罪。但因其犯罪情節輕微,檢察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之規定,做出相對不起訴處理。”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完整內容是:“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這裡並沒有處分決定所謂的“相對不起訴”一說,廣州市東山區檢察院2004年8月27日發給我的《不起訴決定書》也沒有“相對不起訴”一說。
廣州市東山區人民檢察院8月27日向我發出《不起訴決定書》的時候,我要求他們作如下筆錄大意:“我對廣州市東山區人民檢察院對我作出不起訴決定表示接受,但對於我所謂貪污旅遊費和醫藥費合計人民幣15848元的輕微犯罪的認定,我覺得與事實不符,完全不能成立,我完全並絕對不接受!”我還說,我能夠理解檢察院的良苦用心,這樣做不就是為了給你們自己找一個台階下嘛。
再譬如《處分決定》第二段說,“鑒於程益中的行為已構成貪污犯罪,且被司法機關依法定程式作出有罪處理”,這完全是無中生有。我並沒有被法院起訴,更沒有經過法庭宣判,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也明確規定,任何人未經法庭宣判都不能定為有罪,《處分決定》中所謂的我“被司法機關依法定程式作出有罪處理”的說法,純屬造謠惑眾,不僅荒誕不經,而且卑鄙可恥。
緊接著處分決定又說,“依照《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二百九十一條‘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連同不起訴決定書一併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規定,廣州市檢察院建議給予程益中黨紀、政紀處分。”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的第二百九十一條中根本未提及“黨紀處分”,並且檢察院無權提出這個建議。
綜上所述,中共廣東省直屬機關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2004]29號《關於給予程益中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是完全錯誤的,必須予以改正。
各位黨員,黨教導我們要堅持真理、實事求是,黨注重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黨提倡批評和自我批評的風氣,黨正在加強黨內監督和權力制衡
我控告,對於我的這個處分決定,有挾私報復、打擊迫害的嫌疑。對我長達160天的非法拘禁剛剛結束,我和我的家人還沒有從巨大的傷害中恢復過來,為了顧全大局和地區形象,我和我的家人聽從組織上的建議,忍辱負重,默默承受不公和苦難,寄希望於進步的中國和未來,寄希望於時間之河的流淌和洗涮,從而沒有採取任何捍衛自身人權和利益的措施,也沒有提出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和申請國家賠償的要求。然而對於我的不公和迫害還在繼續,在法律制裁未遂的情況下,政治打壓和組織處理繼之而來。許多朋友都在為我和我家人的安全和利益憂心忡忡,為我和我家人遭到的各種困擾憤憤不平;我還勸慰他們,要相信現在畢竟不是文化大革命年代了,要相信中國現在的政治文明。
然而,面對廣東省直紀工委的處分決定,我不禁要問:黨紀國法乃是國家之大公器啊,不是哪個個人的拐杖和棍棒,為什麼非得要搞垮一個優秀的共產黨人?為什麼非得要搞垮一個傑出的報紙總編輯?為什麼非得要搞垮一個好人?為什麼凡是人民民眾喜歡的有人就不喜歡?在南方都市報工作10年來,我始終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任的精神,兢兢業業,紮實工作,奮發圖強;心存遠大理想,嚴格要求自己,毫無私心雜念;把南方都市報辦成了一張真正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報紙楷模。是非功過,自有公論。歷史是人民寫的,歷史是時間寫的。
在告別之際,我懇請各位黨員和我所在的黨組織給我一個實事求是的評價和結論,懇請有關部門還我公道,還社會正義。
謝謝你們!

精彩演講

2011年1月20日,HKU MT7 程益中先生香港首次公開演講。主要內容在新浪和騰訊做了微博直播。
主題:一個報人的反思
(開場的話)樂清:為什麼你們說什麼都沒人信,這么強大的國家機器,講話還沒有我一個被撤職的人有影響力:一是長期奉行愚民政策,道德上站不住腳;二是(調查)程式缺乏公信。如何重建權威是很迫切的事情。
(一)我們可以言說到什麼程度?
報人最大的困境不在於奴役而在於自我奴役,不在於審查而在於自我審查。報人最高的責任是把言論籠子的空間做大,最低責任是把言論空間用盡。
(二)辦報的首要問題到底是什麼?
首要問題不是能不能和給不給辦的問題,更是想不想辦和願不願意辦的問題。荒誕不經、無良弱智、傷天害理的宣傳禁令,為什麼不可以反抗?
汶川地震時,宣傳部門的首先反應竟然是下禁令,但顯然禁不住,人民日報當場就說,我們已經派記者去了。再如上海大火、南平殺童,下禁令有很大的不合理性,對政府、媒體、當事人都沒有好處。這樣的禁令為什麼要遵守?媒體人要對這些禁令勇敢地說“不”。你們沒錯!
溫總談政改,很多媒體是自己不跟進,在等中宣部的訊息。後來造成的格局很慘,有點像《讓子彈飛》中麻匪拿起槍喊向前沖卻沒人跟。這和溫總談政改,媒體不跟進有相似之處。
(三)報紙的終極價值在哪裡?
為什麼南都賺大錢——老天是公正的。報紙的價值就是滿足公眾的知情權,終極價值就是真實。一定要死守不造假、 不說假話的底線。
僅僅不說假話不夠,在中國,公信力比黃金還要貴重。為什麼那么多人去南方報業投訴,那么多人給我的微博發私信投訴,權力機構的公信力太差。媒體只要實現公信力這一個價值,就會實現無窮盡的利益,就能賺大錢大名大德,也對中國政治文明進程立下功勞。
(四)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到底是什麼?
在創辦媒體的時候,我在1995年起草《南方都市報基本法》的時候以為漸次是:制度、人才、產品。現在我認為是:人才、制度、產品。制度由人設計,人才優劣決定製度優劣。
(五)企業到底要對誰負責?
NO1 對員工其及家人幸福負責。我在寫南都基本法時開宗明義這一條,為了南都員工的幸福。
其次要對外包下游企業員工及家人幸福負責。 舉例:富士康。
第三才是對顧客負責,報紙要對讀者和廣告商負責。讓讀者以消費我們的報紙為榮,看我們的報紙不丟人,不掉渣,是有判斷力的,不協助作惡。
第四要促進所在地區的繁榮和幸福。在廣州亞運會期間,一家廣州媒體做了個調查:愛廣州的60個理由,第一條,離香港近,第二條,離北京遠(聽眾笑)其中包括:有南方報業。
有人要我寫寫在南方報業的感受,南方報業總發批判文章。我現在離開她了,可以說點好話。打個比方,我看到了一個美女臉上有髒東西,我告訴她幫她擦掉。南方報業是以這樣一種方式來愛一個地區,來促進它的幸福。
最後才是股東的利益。
(六)企業管理的秘訣在哪裡?
我在參與創辦南都和新京報的時候,更多的精力放在管理上。首先是要弄清企業的領袖職責。好的掌門人首先是個預言家,他應該管三五年之後的事,而不是為了一篇文章計較。
南方報業好的一點就是讓我們放手去創造一套制度。我當時打破了原有的工資體系,自己設計了一套對個人的價值、水平的工資體系。管理者要是制度的設計師、模式構架師、環境營造師、文化培育師。
每年兩會,我最討厭的就是說我們的體制是好的,是不能改的。我不相信沒有什麼體系是絕對完美的,不能改的。兩會中的“兩個絕對”是不對的。這不符合任何規律,除非它私藏著邪門的科學。為什麼你的制度是不可以批評的?制度是可以改善的,它不是我們的宗教和魔咒。
(七)怎樣才能把報紙辦好?
南都創辦的時候,我講了一個關於賽跑的故事。三個人跑一萬米,第一個已經跑了九千米,這個是羊晚;第二個八千米,這是廣日,我是第三。我想當冠軍該怎么跑?只有一個:換一個規則,按自己的方案跑。
在中國文化產業,創業、做領跑者不難。追隨者難做。我年輕氣盛的時候曾說,不是我們太牛,而是整個行業太傻。
(八)做報紙難在何處?
一難:必須進行“二次銷售”(銷給讀者、廣告客戶)才能實現,一次銷售虧得越多,二次銷售的空間才越大,兩次定價是關鍵。南都對中國報業的一大貢獻是防止了報業的惡性競價。是頭一份定到一元錢的報紙。有的報紙五角錢、三角錢、甚至免費。
後來我們把新京報定價到一元錢的時候,當地的報紙是很感動的,他們也可以跟著提一點點,可以從三角提到五角嘛~(聽眾笑)
二難:必須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當二者牴觸時,一定選後者,不會虧的。南都在批評ABA騙局時,ABA老闆說我給你們投八百萬廣告,你們不要報了,我們拒絕了。南都當年首倡不登四類廣告,當年新聞出版署評:一份打市場的廣告首先舉起這個大旗。
三難:民眾和領導雙滿意。出現對立時要讓民眾滿意。我以為,做到領導不能把你弄死或隨便弄死就行了。現在的中國,民眾滿意了領導就不滿意,反之亦然。這不是我們的問題,也不是民眾的問題……(聽眾笑)
(九)報紙如果什麼都做不了怎么辦? 至少改版!
產品設計也是品質和形象的重要組成部分。再以蘋果為例,至少可以美一些,先把它設計好,改造產品設計包裝往往見效最快。
我在南都的時候曾做五年、十年規劃,之後的數字與我當年規劃非常吻合。這是我對自己非常敬佩的一點~(聽眾笑)
我講的九個問題,前三個是取勢:因勢利導、順勢而上、乘勢而上;中間三個是明道:注重策略、科學管理、有章有法,後三個是優術:追求卓越、拒絕平庸、精益求精。任何時候都要對現實挑三揀四。
提問:對港報看法。答:如果給我條件,可以辦一份非常好的報紙。當然我不拒絕八卦,但不能都是八卦。
提問:國內媒體實現您說的終極價值,要通過怎樣的途徑?答:從憲法上來說是沒問題的,但中國是還是個人治的國家。但我們不能等條件具備了再做,要用合法的途徑、新聞操守來做好它。
提問:對言論鉗制。答:近年的言論鉗制手段強、措施越來越嚴厲,中國傳媒面臨嚴峻局面。但是世界大勢潮流浩浩蕩蕩,很多貌似強大的東西土崩瓦解也是一夜之間,不是沒有可以,我們在心底默默堅守,盡最大可能突破。微博推特推動言論自由,他們的鉗制不能奏效。
提問:您怎么看政GAI ?答:說了多少屆了,總理說風雨無阻至死方休,說到這個份兒上還不改。我們只能往他們把好路子上逼。
最後回答:我很憤怒,我很生氣。我的中國出現了很多醜惡的現象。我在做出很多努力和號召的時候,也害怕,但總體上還好,總比用槍抵在你腦子上不讓你發稿好。我付出的代價是能承受的,我曾準備的下場比這糟糕得多。這一輩子有這樣的經歷,很值得。
我相信人性中是有向善的一面,這是值得留戀的,人類中美好的品性會把我們拽向更好的路子,我堅信這一點。這也是我覺得自己最值得的一點。就這些。(張倩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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