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詐欺

稅收詐欺

稅收詐欺是指一種依附於稅收制度而存在的犯罪,形式多樣,數額巨大,不僅造成國家財政收入大量流失,而且嚴重破壞了公平競爭等的原則,直接干擾正常的出口退稅,嚴重擾亂正常的經濟秩序,滋生腐敗,毒化社會風氣,危害極大。稅收詐欺犯罪,除了一般的偷稅漏稅犯罪外,主要包括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發票騙稅、走私騙稅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稅收詐欺 
  • 類型:經濟術語
  • 犯罪類型:經濟犯罪
  • 作用領域:依附於稅收制度
  • 手段偷稅漏稅犯罪外,主要包括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發票騙稅、走私騙稅等
產生原因,防控措施,量刑標準,

產生原因

稅收詐欺的原因有:
1.稅收法律法規不完善,剛性不強。首先是稅法地位不高,影響了稅法的法律效力。其次是稅法體系不完善、不嚴密,缺乏嚴肅性,讓犯罪人有機可趁。比如國家的出口退稅運作機制的不完善,徵稅機關和負責退稅機關不統一,甚至不在一個地區,出現“征退不見面”的情況;再加上中央、地方之間權責不清,管理上脫節,缺乏必要的信息溝通監督,造成出口單位的各項資料審核有漏洞,讓不法分子鑽了空子。
2.特殊的稅收政策稅率高,有利可圖。如出口退稅制度本身高稅率就是一種犯罪的刺激要素。一般稅收詐欺涉及金額都很大,犯罪的成果可能會讓不法分子“一勞永逸”,但犯罪成本相對也不高。在這個“肥缺”前,難免讓犯罪人眼紅到失去理智。
3.執法不嚴,司法腐敗。稅收詐欺案件中,往往有一部分執法機關由於受到行政權力的干預或者接受賄賂與犯罪人權錢交易,而對犯罪人的行為縱容姑息,成為其“靠山”。這也使犯罪人對法律喪失了畏懼感,行騙更加猖狂。
4.地方保護主義嚴重,政府成為行騙者的“保護傘”。由於中央擔負全部退庫稅款,不需要地方支持;相反,在短期內還能增加地方財政收入,提高本地經濟發展速度。因此,地方政府授受“油水”之後,支持犯罪人大膽行騙,亦可彰顯其政績。
5.行騙者對追逐自身利益,唯利是圖。牟取暴利是行騙者的最終目標,而有很多行騙者在第一次稅收詐欺得手之後,就陷入圈錢循環計畫中難以自拔。

防控措施

稅收詐欺的防控措施有:
1.完善稅收立法。遏制和預防稅收犯罪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建立較為完備的稅收法律體系,使稅收工作法律化、制度化規範化,將整個稅收工作納入法制的軌道。
2.增強稅收執法的剛性。嚴格執法、加大打擊稅收詐欺犯罪的力度,牢固樹立稅法權威,形成對稅收詐欺者的強大威懾力。增強稅收執法透明度,確定適當的懲罰度,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使犯罪人認識到得不償失,從源頭杜絕“冒險”的發生。
3.完善稅收的運作機制及管理機制。要完善稅收的運作機制及管理機制,加強對出口貿易管理,密切各部門之間的聯繫,加強各執法部門自身的建設,做到權責明確
4.加大司法打擊力度,嚴懲稅收詐欺伴生的腐敗。建設一支高效、廉潔的稅務幹部隊伍。加強隊伍建設,狠抓權力監督是預防稅收執法部門發生稅務違法案件的重要措施。
5.完善網路系統和電子信息系統。要完善網路系統和電子信息系統,充分運用科技手段,確保信息暢通,為稅收的徵收、管理築起防範稅收詐欺的城牆。

量刑標準

偷稅漏稅
1. 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 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 單位犯罪 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4.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5.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曾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6.稅務、海關、銀行和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本罪犯罪人相勾結,構成本罪共犯的,應當從重處罰。
7.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曾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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