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統計調查

稅收統計調查是指根據稅收工作要求,按照預定的調查內容和方法,有組織、有計畫地蒐集各種資料的過程。

稅收統計調查分類
稅收統計調查根據不同的研究目的和調查對象,選擇不同的調查方式,如稅收統計調查按其組織形式可以分為統計報表專項調查;按調查對象包括的範圍不同可以分為全面調查非全面調查;按登記事實的時間是否連續分為連續調查和非連續調查等。這裡,著重介紹第一種分類,即稅收統計專項調查和稅收統計報表
一、稅收統計專項調查
稅收統計專項調查是為了專門的目的組織的一種蒐集資料的組織形式,是非經常性的調查,是定期報表的補充。
(一)稅收統計專項調查的必要性
1.是定期報表的補充。稅收統計的定期報表,不可能包含不同需要的各種指標,有時由於客觀經濟情況變化,報表沒有反映或反映不全,基本數據不清、情況不明,而又需要了解清楚、掌握全面的,必須有必要的專門調查作補充,來滿足特定需要。
2.是稅收研究的需要。對於某些稅收政策和稅改措施的改變,以及新經濟稅源的發展變化,需要進行深入具體的調查研究,以掌握新情況,研究新問題,找出其發展變化規律,這些只有通過專項調查才能解決。
3.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措施之一。有些經濟稅收現象,既可以進行經常性的全面調查,又可以採用非經常性的專項調查,但比較起來,專項調查則會更節省人力、物力、財力,更能準確及時取得統計資料,提高工作效率
(二)稅收統計專項調查的方法
稅收統計可根據統計任務的具體要求,結合調查對象的特點,考慮統計調查經濟效益,靈活地選用各種適宜的專項調查方法,主要有普查、重點調查、典型調查和抽樣調查等。
1.普查。普查是一種專門組織的一次性全面調查。它主要蒐集某些不能夠或不適宜於用定期統計報表蒐集的稅收資料,以了解稅收現象基本情況。它一般用來調查一定時點上的現象,但也可用來反映某一時期的現象。
2.重點調查。重點調查是專門組織的一種非全面調查。它是在所要調查的全部單位中,選擇一部分舉足輕重的單位進行調查。這些單位雖然數目不多,但其標誌值在總體中占有很大比重,能夠以此反映總體的基本情況。在稅收統計調查中,重點調查特別適合於稅源調查,又以重點稅源調查套用居多。
3.典型調查。典型調查是根據調查的目的和要求,對所要求對象在初步分析基礎上,有意識地選擇少數具有代表性的單位,進行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以認識客觀事物的本質和發展變化規律性。典型調查單位正在選擇上同重點調查一樣是選取部分單位,但不同的是重點調查是部分單位被調查指標所占比重大,而典型調查單位是要求其具有代表性,目的是為深入實際,解剖麻雀,進行具體細緻的調查研究。典型調查在稅收統計實踐中也被廣泛套用,主要用於稅收研究。如稅收負擔、稅率調整等。
4.抽樣調查。抽樣調查是採用隨機原則從總體中抽取一部分單位進行觀察,用以推算全部總體數量的一種全面調查。目前稅收統計中受抽樣調查技術要求較高,計算比較複雜等影回響用不多,但由於抽樣調查具有隨機抽樣調查單位、排除人的主觀意識的選擇,使被調查單位機會均等,以及能從數量推算總體等特點,隨著稅收管理科學化、現代化的發展,抽樣調查方法必將發揮應有的重要作用。
綜上所述,每種調查方式都有其特點和作用。在稅收統計調查中,必須按照調查對象的特點和調查的客觀條件,充分運用各種調查方法,取得各項調查資料。有時,在同一個調查中還需要將某些不同調查方法結合套用。總之,在稅收統計調查中,要發揮各種調查的優勢,以靈活而多樣化的調查方法來取得我們所需要的各種統計資料。
稅收統計報表是按統計原理,根據稅收工作的特點和需要,以原始憑證為依據,由基層稅務局按統一表式、統一口徑、統一規定的內容、計算方法和上報時間填報並逐級匯總,反映一定指標數字的定期報表。稅收統計報表是稅務部門重要的工作內容之一,它集中反映了廣大納稅人實現和所繳納稅款在不同時間、不同空間的存在方式,反映了國家在一定時期的稅收收入總量和結構特點。是稅務部門對外提供信息、報告稅收情況的主要依據。
現行稅收統計報表主要有以下幾種:
統計01表:《稅收收入分產業類型統計月報總表》
統計02表:《稅收收入分企業類型統計月報總表》
統計03表:《增值稅分企業類型統計月報表》
統計04表:《消費稅分企業類型統計月報表》
統計05表:《營業稅分企業類型統計月報表》
統計06表:《企業所得稅分企業類型統計月報表》
統計07表:《個人所得稅分項目統計月報表》
統計08表:《資源稅分企業類型統計月報表》
統計09表:《涉外稅收稅額統計月報表》
統計10表:《稅收欠稅分項目統計月報表》
統計11表:《待清理其他呆賬稅金分項目統計月報表》
統計12表:《納稅登記戶數統計年報表》
統計13表:《縣(市)稅收收入統計年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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