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檢察是檢察工作的內容之一,經濟檢察的重要組成部分。指檢察機關專門從事稅收工作方面的檢察任務。一般通過在稅務機關內專門設立“稅務檢察室”作為檢察機關的派出機構並行使職權。稅務檢察的任務: 一是辦理偷稅抗稅、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案件; 二是辦理偷稅、抗稅案件中涉及到稅務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貪污受賄的犯罪案件;三是辦理人民檢察院委託的其他刑事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稅務檢察
- 釋義:檢察機關從事稅收工作方面的檢察任務
稅務檢察是檢察工作的內容之一,經濟檢察的重要組成部分。指檢察機關專門從事稅收工作方面的檢察任務。一般通過在稅務機關內專門設立“稅務檢察室”作為檢察機關的派出機構並行使職權。稅務檢察的任務: 一是辦理偷稅抗稅、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案件; 二是辦理偷稅、抗稅案件中涉及到稅務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貪污受賄的犯罪案件;三是辦理人民檢察院委託的其他刑事案件。
稅務檢察是檢察工作的內容之一,經濟檢察的重要組成部分。指檢察機關專門從事稅收工作方面的檢察任務。一般通過在稅務機關內專門設立“稅務檢察室”作為檢察機關的派出機構並行使職權。稅務檢察的任務: 一是辦理偷稅抗稅、情節嚴重構成...
稅務檢察室是我國檢察機關在稅務機關內設定的檢察機構。屬於檢察機關的派出機構,它履行檢察機構的部分職能,其活動必須體現“獨立行使檢察權”的原則。稅務檢察室的主要任務,一是辦理偷稅抗稅案; 二是辦理偷抗稅案件中涉及的稅務人員利用...
《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撤銷稅務檢察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在1997.09.19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稅務總局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撤銷稅務檢察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稅務...
《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稅務檢察工作保證新稅制順利實施的通知》在1994.04.14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稅務總局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稅務檢察工作保證新稅制順利實施的通知 頒布單位...
隨著稅務檢察室在全國的普遍建立,檢察機關與稅務機關在查處偷稅抗稅案件方面的聯繫和配合進一步密切。為了保證檢察機關偵查工作的順利進行,實現稅務檢察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經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國家稅務局研究,認為檢察機關與稅務機關之間...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關於懲治偷稅、抗稅犯罪的補充規定》的通知在1992.09.17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關於懲治偷稅、抗稅...
但鑒於目前出口退稅情況發生新的變化及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已設定稅務檢察機構等情況,經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國家稅務總局研究決定:1、撤銷駐深圳打擊騙稅聯合辦公室;2、“聯辦”撤銷後的協調工作按有關工作程式辦理。1996年3月21日 ...
六、要加強派駐稅務檢察室的工作,充分發揮稅檢室在查處偷稅、抗稅、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案件中的作用。稅檢室是檢察機關的一個專門業務機構。各級檢察院要加強對稅檢室的領導,決不能撒手不管,任其自流。要加強與稅務部門的密切配合,在重大...
稅務機關有關加強隊伍建設、完善內部管理監督、健全制度機制等方面的有效做法、措施和經驗,以及有關業務方面出台的與預防職務犯罪聯繫緊密的政策、改革措施,稅務人員違法違紀案件查處情況,要及時向檢察機關通報。檢察機關也要就查辦稅務人員...
4.檢察機關的監督。這是指檢察機關通過對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行政執法活動進行監督,發現並制裁各類稅務職務犯罪行為。稅務機關除積極配合檢察機關預防並打擊貪污、受賄等以稅謀私之類的犯罪行為外,更應該注重對失職、瀆職犯罪的防範與打擊...
稅務監督廣義上指稅務法制監督、包括國家立法機關的監督、國家稅務機關的監督、審計監督、國家檢察機關的監督以及民眾監督和社會監督。狹義的稅務監督指稅務機關監督。包括各級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情況的監督; 上級稅務機關對下級稅務...
李開達,1955年7月生,河北滄州人,畢業於河北廣播電視大學,現任滄州市稅務局檢察室助理檢察員。李開達,系滄州市集郵協會會員等。1966年開始集郵,主集兒童專題郵票郵品,藏品較豐。多次參加滄州市郵展獲優秀獎,曾參加河北省郵展。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積極配合稅收、財務、物價大檢察,深入開展打擊偷稅抗稅犯罪鬥爭的通知》在1991.09.25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積極配合稅收、財務、物價大檢察,深入開展打擊偷稅抗稅犯罪...
五是建立獨立的司法保障機構。即建立稅務警察、稅務檢察院和稅務法院。2.稅權分配與行使的科學化。科學地分配和行使稅權是稅收法治現代化的核心內容。稅收立法權的分配與行使包括橫向分配與縱向分配兩個問題:一是立法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你們《關於對稅務工作人員參與偷稅犯罪案件適用法律的請示報告》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一、稅務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納稅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納稅人財物為納稅人謀取利益的,以受賄罪論處;非法...
1988年和1989年,天長縣人民檢察院先後成立控告申訴檢察科、舉報室、稅務檢察室。1989年4月,七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行政訴訟法》,規定“人民檢察院有權對行政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1990年12月,天長縣人民檢察院設立政工科,加強...
《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關於在嚴厲打擊騙取出口退稅犯罪活動中加強協作的通知》在1995.08.0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關於稅務機關工作人員通過企業以“高開低征”的方法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覆》在2004.03.17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
第二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辯護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的一般活動 一、基本訴訟權利的行使:會見權、通信權等 二、查閱、摘抄、複製案卷材料 三、審查起訴階段,辯護律師閱卷的重點 四、申請人民檢察院調取證據材料的特殊規定 五、提請人民檢察...
行使稅收司法權的主體人主要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監獄行政管理機關。在各國稅收實踐中,在橫向配置上,稅收司法權作為司法權力之一種,一般是由司法機關專門行使,在有些已開發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法國等國,還設立了專門的...
1、實施刑事處罰的主體是依法享有刑事處罰權的國家機關,包括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人民法院。2、稅務違法刑事處罰是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稅收刑事法律規範行為的處罰。3、稅務違法刑事處罰所採取的制裁是刑事制裁。(二)稅務違法刑事...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偷稅、抗稅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條:違反稅收法規,偷稅、抗稅,情節嚴重的,除按照稅收法規補稅並且可以罰款外,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全面檢查法是稅務檢查的一種方式。簡介 風險,是指可能遭受損失、傷害、不利的危險。在完善的法制社會中,任何執法主體都面臨著執法風險。《稅收徵收管理法》賦予稅務稽查部門“專司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查處”的職權,負有...
案件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犯罪嫌疑人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後被取保候審或在檢察機關被取保,或法院壓滯不審,以保代判,以罰代刑,削弱了打擊涉稅犯罪力度。行政干預大 目前存在少數地方政府干預稅務、公安、檢察、法院對案件特別是一些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