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征管犯罪認定與偵查

稅收征管犯罪認定與偵查

《稅收征管犯罪認定與偵查》是2003年民眾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魏東。

基本介紹

  • 作者:魏東
  • ISBN:9787501423309
  • 頁數:212
  • 定價:11.80元
  • 出版社:民眾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3-1
內容介紹,目錄,

內容介紹

稅收征管是公司管理層面對的常規問題;稅收征管類犯罪,公司面臨補繳稅款、罰款的處罰,個人還會面臨刑事處罰。本書從刑事案件的辦理流程入手,介紹了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的特點、辦理的一般流程及常見法律問題、實務問題,從而揭開刑事案件的神秘面紗。本書對於想了解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以及刑事案件辦理流程的讀者具有很高的參考價值。

目錄

第一章危害稅收征管類犯罪概述
第一節危害稅收征管類犯罪的概念
第二節當前稅收征管類犯罪的特點
第三節我國刑法規定的危害稅收征管類犯罪的種類、構成、處罰
一、逃稅罪
二、抗稅罪
三、逃避追繳欠稅罪
四、騙取出口退稅罪
五、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六、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七、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八、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九、非法製造、出售非法製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十、虛開發票罪
十一、非法製造、出售非法製造的發票罪
十二、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十三、非法出售發票罪
十四、持有偽造的發票
第二章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的洽談和收案
第一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的洽談及收案概述
第二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洽談前的準備
一、儘可能詳盡地了解案件事實和當事人基本情況
二、在面談前,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
第三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的接洽心態
一、擺正自己的位置
二、充分的溝通
三、善於傾聽
四、慎思慎言
五、將心比心
第四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的接洽技巧
一、觀其形,察言觀色
二、耐心傾聽,分析當事人心態和目的
三、適時地提問和回答問題
四、盡力促成案件的簽約
第五節律師在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接洽的幾個注意事項
一、儘量將案情了解詳盡
二、控制好洽談的時間
三、有技巧地回答當事人提出的問題
四、慎言慎行,謹慎回答當事人提出的問題
五、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相關規範
第六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的收案
一、律師事務所統一收案
二、收案程式
第三章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偵查階段辦案流程及實務
第一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偵查階段的會見
一、明確會見的目的
二、會見前的準備工作
三、會談內容
四、會見筆錄製作
第二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會見常見問題及應對
一、辦案機關不讓會見
二、家屬要求攜帶書信給在押人員
三、委託人要求複印或者閱讀辯護人的會見筆錄
四、在押人員要求傳遞信息或者紙條
五、會見不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第三節偵查階段會見需要注意的事項
一、不能超越權利範圍
二、不能違反會見紀律
三、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不得威脅、引誘證人作偽證以及進行其他干擾司法機關訴訟活動的行為
四、不能泄露秘密
第四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偵查階段收集證據的注意事項
第五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中偵查階段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一、提交的時間
二、取保候審的理由
三、監視居住的理由
四、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提交
第六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偵查階段律師與辦案人員溝通、提交辯護意見
一、是否擁有管轄權
二、是否符合立案標準
三、是否構成犯罪,定性是否準確
四、是否具有《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的情形
五、是否存在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現場、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屬於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證據
六、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況
七、是否具有從犯的情節
八、是否存在稅務部門催繳稅款的情況以及補繳稅款的情況
九、其他可以從輕的理由
第七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偵查階段律師與犯罪嫌疑人家屬溝通和交流
第四章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審查起訴階段辦案流程及實務
第一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審查起訴階段中律師參與基本概述
一、審查起訴階段辯護律師的基本任務
二、審查起訴階段與偵查階段律師參與的銜接性
第二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辯護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的一般活動
一、基本訴訟權利的行使:會見權、通信權等
二、查閱、摘抄、複製案卷材料
三、審查起訴階段,辯護律師閱卷的重點
四、申請人民檢察院調取證據材料的特殊規定
五、提請人民檢察院繼續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等
六、嚴格注意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工作的期限等
七、要求人民檢察院聽取意見
八、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期間的辯護工作
九、辯護律師對適用簡易程式提出法律意見
第三節辯護律師在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後的辯護工作
一、檢察院做出法定不起訴決定後的辯護律師參與
二、檢察院做出酌定不起訴決定後的辯護律師參與
三、檢察院做出證據不足不起訴決定後的辯護律師參與
四、其他注意事項
第四節審查起訴階段的辯護律師需要注意的事項
一、協調與犯罪嫌疑人及其近親屬等主體的關係
二、不得毀滅、偽造、隱匿證據等方面的義務
三、辯護律師告知檢察院特殊事項的規定
四、辯護律師在違法所得沒收程式中的參與
第五章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刑事一審程式辦案流程及實務
第一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一審程式與律師權利概述
一、第一審程式分類及其審判組織構成
二、審判階段辯護律師基本權利概述
第二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一審庭前程式辯護律師的參與
一、辯護律師在法院審查公訴案件中的參與
二、辯護律師在開庭審判前的準備工作
第三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審判程式辯護律師的參與
一、開庭階段律師的參與
二、法庭調查階段的律師參與
三、法庭辯論與最後陳述
四、法庭宣判與提起抗訴
第四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在一審其他程式辯護律師的參與
一、法庭紀律
二、申請延期審理與中止審理
三、法庭筆錄的簽字或者提出異議
第五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簡易程式案件辯護律師的參與
第六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辯護律師在一審程式中義務的討論
第六章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二審程式辦案流程及實務
第一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辯護律師在刑事二審程式的參與基本概述
一、二審階段辯護律師的基本任務
二、二審階段與一審階段律師參與的差異與銜接
第二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二審程式前期的律師參與
一、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審判決而提起抗訴的
二、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的
第三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二審程式辯護律師參與的一般規定
一、基本權利的行使:獲取案卷材料、裁判文書等
二、抗訴狀的寫作與提交、撤回等
三、提出對二審法院是否開庭及其審判組織等法律意見
四、積極進行二審辯護活動的主要方面
第四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二審階段的辯護工作
一、辯護律師充分了解二審法院可能做出的裁判類型及其內容
二、辯護律師對“抗訴不加刑原則”的具體把握
三、辯護律師參與到判決執行的財產處理程式中的活動
四、辯護律師在共同犯罪案件二審程式中的參與
第七章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申訴階段辦理流程及實務
第一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刑事申訴的概念
第二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刑事申訴的現狀
一、刑事申訴性質定位不明確
二、刑事申訴主體不完善
三、刑事申訴理由不確定、刑事申訴的時效和次數無限制
四、刑事申訴的接收與審查處理較混亂
第三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刑事申訴的意義
第四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刑事申訴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訴
二、提出申訴應在什麼時間範圍內
三、申訴應向哪一級人民法院提出
四、對刑事案件申訴的限制
五、申訴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是否停止生效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
六、申訴應提交哪些材料
七、經人民法院審查,認為原刑事判決、裁定正確的申訴案件如何處理
八、刑事案件申訴立案與再審立案是否相同
第五節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刑事申訴律師實務
一、審查案件,確定委託關係
二、調取偵查案卷及審判卷
三、會見權
四、閱卷,準備申訴書
五、申訴立案
附則:危害稅收征管類案件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彙編
後記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