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研究掌握全市經濟犯罪動態,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各縣公安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直接參與查處涉稅、金融犯罪等經濟案件工作。
下設5個實戰單位。
1.指揮室:負責掌握、分析、研究全市經濟犯罪情況;負責經濟情報信息的收集、建檔和案卷、贓款、贓物的保管;負責檔案審核、業務培訓、行政事務和政治工作。
2.一大隊(涉稅犯罪偵查大隊):負責組織指導、協調辦理危害稅收征管等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3.二大隊(金融犯罪偵查大隊):負責組織指導、協調辦理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欺等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4.三大隊(公司犯罪偵查大隊):負責組織指導、協調辦理妨害公司、企業管理秩序及侵占、挪用資金和挪用特定款物等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5.四大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偵查大隊):負責指導、協調辦理擾亂市場秩序和侵犯智慧財產權等犯罪的偵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