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人民代表大會

秦皇島市人民代表大會

秦皇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正式確立於1954年,同年6月,召開了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秦皇島市人民代表大會
  • 成立地點:河北秦皇島
  • 成立時間:1954年 
  • 每屆任期:五年 
歷史概況,機構設定,

歷史概況

秦皇島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正式確立於1954年,同年6月,召開了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此後到1965年3月的11年間,共召開了五屆11次人民代表大會會議。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秦皇島市人民代表大會遭到破壞,直至1981年11月,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路線指引下,經過撥亂反正,重新恢復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並召開了秦皇島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這次大會上,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地方組織法規定,設立了秦皇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為秦皇島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選舉產生了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同時,選舉產生了秦皇島市人民政府市長、副市長和秦皇島市人民法院院長、秦皇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1983年11月,根據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唐山、秦皇島兩市地市體制改革提前換屆的決定,召開了秦皇島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新的一屆秦皇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和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的領導成員,秦皇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

機構設定

秦皇島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337名,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35名,其中非中共黨員11名,婦女7名。常委會機關辦事機構由最初的5個發展到現在的辦公廳、法制工委、內司工委、財經工委、農經工委、教科文衛工委、建設環保工委、代表人事工委、民族宗教僑務工委、信訪辦、研究室的1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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