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員

科員

一個科里不是領導的成員,在公務員制度與參照管理的黨的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與級別為十八級至二十六級。科員其實就是一般工作人員,非領導幹部分為八種: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根據2019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科員分為: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員
  • 外文名:Section member
  • 拼音:kēyuán
  • 釋義:一個里不是領導成員
  • 類型:職稱詞語
簡要介紹,任職定級,解釋,

簡要介紹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合格後,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按科員職務。
在公務員制度與參照管理的黨的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與級別為九至十四級。
科員其實就是一般工作人員,非領導幹部,分為四種:辦事員、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對應的級別是:
(一)一級巡視員:十三級至八級;
(二)二級巡視員:十五級至十級;
(三)一級調研員:十七級至十一級;
(四)二級調研員:十八級至十二級;
(五)三級調研員:十九級至十三級;
(六)四級調研員:二十級至十四級;
(七)一級主任科員:二十一級至十五級;
(八)二級主任科員:二十二級至十六級;(原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主任科員,定為二十二級。)
(九)三級主任科員:二十三級至十七級;
(十)四級主任科員:二十四級至十八級;(原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定為副主任科員二十四級)。
(十一)一級科員二十六級至十八級;(原大專畢業定為科員二十六級,本科畢業定為科員二十五級)。
(十二)二級科員二十七級至十九級。(原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

任職定級

第四條考核合格的新錄用公務員,按以下規定任職定級:
(一)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高中中專畢業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大學專科畢業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六級;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五級;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二十四級;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主任科員,定為二十二級。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時間從試用期滿之日起計算。

解釋

詳細解釋
1. 指 明 代六科給事中衙門的官員。
《明史·職官志三》:“ 洪武 六年設給事中十二人,秩正七品,始分為六科,每科二人……二十四年更定科員,每科都給事中一人,正八品,左右給事中二人,從八品。給事中共四十人,正九品。”
2. 科室工作人員的泛稱。
茅盾 《尚未成功》:“六個月前,他告別了‘教鞭’,來到這內地的省會一個清閒衙門裡當一名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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