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科員是公務員職位定級的一種。主要指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錄用到鄉鎮級機關任職、試用期滿後定級的一種非領導職級職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鄉鎮科員
- 分類:辦事員、科員
- 定位:非領導幹部
- 級別:科員
職業定義:,工作內容:,公務員的級別,
職業定義:
分類:辦事員、科員。
定位:非領導幹部。
級別:科員:九至十四級。 辦事員:十至十五級。
一般通過參加省考出來的鄉鎮科員在試用期內是不定等次的,也沒有定級, 試用期滿後根據相應規定定級為辦事員或科員。(根據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第二十條:升為科員需要任職辦事員3年以上且應當具備擬任職務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職經歷等方面的條件和資格。)轉正後級別為15級。
工作地點:在縣、鄉(鎮)等基層工作,由鄉(鎮)長或主任科員(正副科級幹部)領導。
工作內容:
1、辦事員在鄉(鎮)長或主任科員(正副科級幹部)領導下工作;
2、組織落實上級辦公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和其他工作;
3、負責列印以分會名義發出的重要檔案、工作匯報、會長講話以及其他重要文字材料;
4、負責鄉(鎮)常務理事會、黨委辦公室、政府辦公室的組織及會務工作;
5、負責收集資料審核及上報工作。
6、完成鄉(鎮)交辦的其他工作。
此外還有民政、農業、計生、林業 貧困等,有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的說法。
公務員的級別
(一)國務院總理:一級;
(二)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二至三級;
(三)部級正職,省級正職:三至四級;
(四)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四至五級;
(五)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五至七級;
(六)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六至八級;
(七)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七至十級;
(八)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八至十一級;
(九)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
(十)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九至十三級;
(十一)科員:九至十四級;
(十二)辦事員:十至十五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