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農業廳關於印發2014年全省重點領域(農業部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農業廳關於印發2014年全省重點領域(農業部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信息,通知全文,

發布信息

各設區市農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廳有關處室、廳屬單位: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14年全省重點領域改革方案》(閩委[2014]31號)精神,制定了《2014年全省重點領域(農業部分)改革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並於每季度未20日前將貫徹情況報送省農業廳經管處。
福建省農業廳
2014年2月日

通知全文

2014年全省重點領域(農業部分)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2014全省重點領域改革工作,制定了農業方面改革的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構建立體式複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為主線,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通過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向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和農業龍頭企業流轉,指導合作社健全規章制度,完善運行機制,規範利益分配,增強服務功能,全面提升農民合作社自我發展能力和規範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運行高效、服務到位、支撐有力、農民滿意的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實施年萬名新型職業農民素質提升工程,探索適應農民需求和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的職業農民教育培養模式、方式和制度;建立健全減輕農民負擔長效機制。2014年,全省土地流轉面積達400萬畝,占全省農戶承包耕地總面積的26%;建設2000家規範化農民合作社,評選150家省級農民合作社示範社;認定100個省級家庭農場示範場;全面完成全省871個鄉鎮農技推廣機構條件建設,招聘500名高校涉農專業畢業生充實到縣鄉農技推廣機構。
二、工作重點
1.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進一步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若干意見》(閩政[2011]53號),規範有序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向規模經營主體流轉,防止耕地拋荒撂荒。鼓勵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發展土地託管合作社,2014年全省培育土地股份合作社40家,培育“土地託管”合作社40家。進一步推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信託公司的做法,2014年全省成立土地承包經營權信託公司20家,其中,三明市各縣(市、區)均成立土地承包經營權信託公司。(責任處室:廳經管處)
2. 擴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指導漳平市、永安市開展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漳平市完成雙洋鎮12個村、和平鎮2個村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永安市完成燕西街道2個村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認真總結漳平市、永安市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借鑑外省的經驗和做法,研究提出加快推進全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的意見。(責任處室:廳經管處)
3.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指導合作社健全規章制度,完善運行機制,規範利益分配,增強服務功能,全面提升合作社自我發展能力和規範管理水平。2014年組織全省4000家以上合作社開展規範化創建活動,公布省級合作社規範社名錄2000家,從中擇定省、市、縣三級農民合作社示範社500家,其中省級150家。配合各大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合作社示範社、規範社開展抵押擔保和信貸投放,並安排資金給予適當的貸款貼息。鼓勵農戶、農民合作社以土地、資金、技術等要素作價入股農業企業,實行股份合作,按股分紅。(責任處室:廳經管處牽頭,計財處配合)
4.培育壯大龍頭企業。引導龍頭企業和農戶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推廣“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的生產經營模式。支持龍頭企業項目建設,鼓勵龍頭企業開展政銀企合作、科技創新,鼓勵龍頭企業上市融資、爭創品牌,促進龍頭企業不斷做大做強。力爭省級以上重點農業龍頭企業培育到400家以上,其中年產值超10億元的75家,超50億元的8家,超100億元的5家,帶動60%以上農戶參與產業化經營。繼續創建國家級、省級農業產業化示範基地,鼓勵龍頭企業入駐農業產業化示範基地、山海協作共建產業園區、現代農業示範區、台灣農民創業園等園區,引導龍頭企業向優勢產區集中,做大做強區域主導產業,提升經濟發展水平。引導龍頭企業積極發展訂單農業,通過領辦、創辦農業合作社,引導農戶、合作社以資金、技術等生產要素入股,推動龍頭企業更加自覺地服務和帶動農民,積極為農戶提供社會化服務,通過服務把農戶組織起來、帶動起來發展生產、增收致富。(責任處室:廳產業推進處牽頭,計財處配合)
5.扶持家庭農場發展。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扶持家庭農場示範場發展的若干意見》,將家庭農場與農民合作社有效結合,明確家庭農場享受與農民合作社同等的扶持和優惠政策,促進家庭農場健康發展。制訂《福建省家庭農場示範場認定管理辦法》,組織市、縣農業部門做好家庭農場示範場認定和管理工作,認定省級家庭農場示範場100家。(責任處室:廳經管處)
6.創新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模式。2014年,繼續依託福建農林大學,福建農業、林業、海洋職業技術學院,福建農業廣播電視學校等大中專院校,圍繞我省農業主導產業發展、福建農民創業園(示範基地)建設、美麗鄉村創建等農業農村重點工作,選送1.2萬名村主幹、農民合作社負責人、農村種養大戶和有志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初高中畢業生,參加三年涉農專業大中專學歷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專項培訓,其中專科學歷教育2000名、中等職業學歷教育10000名。在全省25個縣(市、區)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工作,每個試點縣認定100名新型職業農民,全省完成2500名新型職業農民的認定工作。(責任處室:廳科教處牽頭,經管處配合)
7.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繼續深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建立健全縣、鄉、村農業科技試驗示範基地網路,完善以“專家定點聯繫到縣、農技人員包村聯戶”為主要形式的工作機制和“專家-農業科技試驗示範基地-農業技術人員-科技示範戶-輻射帶動戶”的技術服務模式。2014年全面完成全省871個鄉鎮農技推廣機構條件建設,招聘500名高校涉農專業畢業生充實到縣鄉農技推廣機構,各農業縣遴選和認定2-3個農業科技試驗示範基地,每個行政村遴選和培育3-5個科技示範戶,每個示範戶示範輻射帶動周邊10-20個農戶。2014年底,服務面積萬畝以上植保統防統治服務組織達到30家,農機合作社示範社50家。繼續實施扶貧開發整村推進工程,重新確定第四輪200個以上省級扶貧開發重點村(以下簡稱省級重點村)予以重點扶持。整合農村服務隊伍,加強農村“六大員”隊伍建設。(責任處室:廳科教處牽頭,基層處、農機化處、植保站配合)
8.切實減輕農民負擔。一是深入開展涉農亂收費問題的專項治理。加強涉農收費的規範管理,針對農民反映突出的農民建房、農村義務教育、計畫生育、農機服務等領域亂收費問題開展專項治理。農民建房重點治理除土地房屋權屬證書工本費外,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的問題。農村義務教育重點治理按學期收取一伙食費,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教輔材料,或以贊助、捐助等名義向村級組織攤派教師工資、活動經費、取暖費等問題。計畫生育重點治理社會撫養費徵收不規範,或以各種名義收取計生調查費、贊助費、保證金、孕檢罰款、以及借辦理證件搭車收費、強制服務等違規收費問題。農機服務重點治理在農機購置補貼中搭車收費。二是加強對加重村級組織負擔的整治。貫徹落實《關於減輕基層組織負擔的十條規定》,嚴禁以各種名義向村級組織亂攤派費用,違規要求村級組織贊助捐款。禁止向村級組織攤派發行報刊、圖書和音像製品,嚴格執行報刊征訂限額制,報刊征訂額最高不超過2000元。加大主要黨報黨刊向村級組織免費訂閱制度。嚴格執行村級組織“零接待”制度。三是加強對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農村新型經營主體負擔的監管。重點監管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及搭車收費等問題,推動落實各項優惠扶持政策。(責任處室:廳經管處)
三、工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廳長為組長,分管廳領導為副組長有關處、站負責人組成的深化農村重點領域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掛靠廳經管處。要將任務分解到有關處、站,各成員處室要明確工作職責、協調配合,落實到承擔科室、負責人和責任人。做到有人管事、有人辦事,形成既有明確分工,又能密切合作的運行機制。
2.強化經費保障。加大對土地流轉規模經營的扶持力度。省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通過轉移支付形式,在糧食主產縣開展糧食產能區建設,對產能區內土地經營權連片流轉100畝以上種植水稻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經營主體,每畝給予100元的一次性獎勵。安排3000萬元的專項扶持資金,評選省級農民合作社示範社150家。培育家庭農場示範場100家。安排500萬元專項工作經費培育新型職業農民。
3.推動政策落實。凡適合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承擔的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菜籃子”工程和糧油高產創建等各類涉農項目,安排有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示範場承擔。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託管合作社優先評選省級農民合作社示範社,生產類項目資金向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託管合作社傾斜。購機補貼累加部分優先安排土地託管合作社。對農戶、合作社建立緊密聯結機制的農業企業,在農業項目資金安排、國家級和省級農業龍頭企業評審上給予傾斜支持。
4.加大宣傳力度。各地要積極總結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方面的典型經驗和做法,及時通過媒體全方位、多形式進行宣傳報導,做到報紙有文字、電視有影像、廣播有聲音,廣泛動員各界力量參與和推動改革。
5.加強監督檢查。各級農業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抓好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系和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各項工作落實。要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明確提出整改意見,對指導不力、落實不好的的將減少專項資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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