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學技術廳關於組織申報2014年科技保險補貼資金的通知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申報2014年科技保險補貼資金的使用對象,具體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科學技術廳關於組織申報2014年科技保險補貼資金的通知
  • 實質:通知
  • 時間:2014年7月30日
  • 地點:福建省
簡介,申報對象,科技保險險種,申報程式,

簡介

各設區市科技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各有關單位:
為分散和化解我省高新技術企業創新風險,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14年度科技保險補貼資金申報工作。根據《福建省科技保險補貼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修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對象

福建省行政區劃內(不包括計畫單列市)的高新技術企業投保科技保險後可以按本通知申報省科技保險補貼資金。

科技保險險種

按《福建省科技保險補貼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可享受補貼的科技保險險種有: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高新技術企業關鍵研發設備保險、高新技術企業產品質量保證保險、高新技術企業小額貸款保證保險(以上4個險種稱為A類險種),以及高新技術企業財產保險、高新技術企業僱主責任保險、高新技術企業高管人員和關鍵研發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以上3個險種稱為B類險種)和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等8個險種。

申報程式

(一)企業投保科技保險後,提供以下資料:
1.填寫完整的福建省科技保險補貼資金申請表;
2.保險公司簽發的科技保險單、保險費發票(複印件);
3.企業的營業執照、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複印件);
4.企業的開戶銀行、戶名及帳號;
5.企業授權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明等其他相關的材料。
以上所提交材料複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申報材料一式2份,另附電子版。
(二)各設區市科技局推薦。由各設區市科技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在申請表上籤注推薦意見後上報省科技廳受理。
(三)省科技廳受理
省科技廳委託省科技開發中心受理補貼資金申請,對能提供完整申請資料的企業,按申請時間的先後順序出具受理單,至年度補貼資金預算指標用完為止。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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