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1 年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執行《條例》和福建省政府辦公廳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在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機制上,較好地完成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任務。
(一)財政性資金公開情況
2011 年度,我廳黨組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有序地推進廳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今年的政府信息公開度由去年的30%提高到了40%;政府採購類信息發布3份;財政資金使用類信息發布6份。
(二)規劃及政府投資項目公開情況
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對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結果進行公開,繼續加大對審計結果公告的公開,今年公開審計結果公告3期;各類審計項目的審計建議意見,促進部門、單位有效整改信息公開6份;我廳沒有行政審批事項。
(三)重大公共政策過程、政策解讀及執行公開情況
為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和提高行政效能,我廳在入口網站上對重大公共政策進行民意徵集。一年來,對重大公共政策性檔案,及時進行解讀信息發布39份;法律、法規和條例解讀信息發布8份;政策執行工作動態信息發布160條。
(四)公共服務類信息公開情況
我廳圍繞線上辦事和互動交流等功能,認真接待公眾參與,及時解決公眾要求,準確回答公眾信息,如:線上辦事、公眾諮詢、投訴、留言52件,能夠按規定及時地回復。
(五)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情況
為規範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制發了《福建省審計廳政府信息公開實施的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入口網站、廳閱覽室、省圖書館和省檔案局為信息公開渠道,並將信息公開任務分解到各處室、單位;制發了《福建省審計廳政府信息公開廳內運轉流程》,將政府信息公開度、公眾參與回復度和網上辦事度與各處室、單位年度績效考評掛鈎。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
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推進,我廳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了辦事機構、工作人員和各處室、單位聯絡員,明確了職責責任,細化了實施方案,量化了任務指標,按照《條例》要求,一是制發了《福建省審計廳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暫行辦法》、《福建省審計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協調暫行辦法》、《福建省審計廳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暫行辦法》和《福建省審計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等制度;二是按照要求編制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制發了《依申請公開辦法》和《福建省審計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檢查辦法》;三是採取走出去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請進來現場講解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辦事機構和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四是年內定期二次召開信息分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辦事機構、工作人員和處室、單位聯絡員會議,講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量
截止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廳共公開自2003年以來產生的政府信息646條,其中2011年產生的政府信息207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分為以下幾種。1.機構職能:機構設定、主要職能、領導簡歷、領導分工、處室職責、工作規則、聯繫方式等;2.政策法規: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政策解讀等;3.規劃計畫:發展規劃、年度計畫、項目計畫、工作總結、為民辦事等;4.業務工作等;5.統計信息等;6.資金信息:部門預算、政府採購等;7.人事信息:人事任免、招考招聘、教育培訓、人事表彰等;8.工作動態:領導講話、重要會議、廉政建設、行政管理等;9.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
福建省審計廳入口網站是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通過該平台公開政府信息,受理依申請公開的申請,設定“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設“指南和目錄”、“依申請公開”、“信息公開制度”、“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和“信息公開意見箱”等5個欄目,並及時將主動公開信息的電子和紙質文檔送交省圖書館、檔案館和廳閱覽室,供公眾查詢。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一)受理依申請公開的數量、方式
我廳2011年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2件,由申請人在入口網站上申請,涉及專項審計結果報告類信息。
(二)受理辦理情況
對2011年度受理依申請公開的信息2件,已按有關規定給予了及時答覆。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廳2011年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2件,為一名無業無收入人員申請,沒有收費。
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本廳2011年未接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歷年累計為0件。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一是由於審計工作的特殊性,在實施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其審計內容、案例、數據等信息涉及到審計對象間的審計不平衡性以及社會穩定的敏感信息,不予以公開的信息數量較多,信息公開度難以得到提高;二是審計機關沒有網上審批事項和項目,對照福建省直機關電子政務績效考核方案內容,建議不對我廳電子政務績效考核此項內容。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我廳要進一步加大《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力度,真正把《條例》各條款的規定弄懂弄清,逐步提高信息公開度,促進信息公開全面、及時、準確和規範,並積極向省政府反映,努力加大審計結果公告力度。
七、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