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辦法在2014.03.25由福建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辦法
- 頒布時間:2014年03月25日
- 實施時間:2014年05月01日
- 頒布單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辦法在2014.03.25由福建省人民政府頒布。
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辦法在2014.03.25由福建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通知三規範搬遷活動,保障被徵收人合法權益。在搬遷費、臨時安置補助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辦法未出台前,搬遷費、臨時安置補助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可以參照各地現行的搬遷補助費、過渡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助標準向被...
福建省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實施意見正文 編輯 語音 一、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縣(區)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徵收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尚未確定房屋徵收部門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根...
福建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實施單位管理辦法(試行)由福建省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導語 各設區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房屋徵收部門: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國土資源廳聯合頒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實施意見》(閩...
《福建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是為維護被征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和長遠生計,規範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於2016年9月26日發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福建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
四、房屋及其他建築物、構造物的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第一類:在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按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福建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類: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築物、構造物的補償費,按重置價格並結合成新確定。具體標準由浦城縣...
1987年2月19日福建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9年9月15日福建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福建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1992年8月29日福建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龍海市中心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辦法》是龍海市施行的辦法。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我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徵收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和諧徵收,保障城市建設的順利實施,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福建省實施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辦法。總 ...
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簡稱“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和諧徵收,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的通知》等法規和上級規範性檔案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規定。第二條 為促進我...
《福建省房地產估價行業監督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福建省房地產估價機構監督管理,維護房地產估價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估價活動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註冊房地產估價師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
3.《福建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1999年10月22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第五十二條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罰款額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非法所得無法計算的,為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價款的百分之三以上百分之十以下,依照《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條 歸僑、僑眷私有房屋租賃權益的保護,參照《福建省保護華僑房屋租賃權益的若干規定》執行。第十七條 拆遷城市華僑房屋,適用《福建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華僑房屋包括:華僑、歸僑的私有房屋;依法繼承的華僑、歸僑的私有房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日起至1994...
(五)維護穩定要到位。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妥善預防和處置容易引發不穩定風險的環節和因素。按照國務院《信訪條例》和我省信訪工作路線圖的規定,認真處理相關信訪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四、安置補償“五嚴格”。按照集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和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的政策要求,切實維護民眾合法權益,確保征遷補償...
由省國土資源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提高征地拆遷信息公開透明度。一是嚴格執行征地“兩公告一登記”制度,堅持“告知、確認、聽證”程式,將征地信息公開作為用地審批的必要條件,提升征地信息公開實效。二是加強房屋徵收補償信息公開,出台《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實施意見》,將房屋徵收與補償...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通知(2011.5.4)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2叭1.4.29)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通知(2011.4.14)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
河南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若干規定(2012.4.15)山東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辦法(2011.7.4)山東省國有土地上個人住宅房屋徵收優先住房保障辦法(2011.7.4)江蘇省貫徹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11.7.8)福建省和諧征遷工作法(2011.9.29)福建省...
(五)房屋徵收信息 我局根據《漳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暫行規定》要求,對市本級及各縣(市)建設局舊條例遺留項目許可延期進行公告、房屋徵收政策及解讀、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備案信息及房屋徵收項目查詢進行網上信息公開。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細化任務,強化落實 我局按照圍繞上述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及時部署,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