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2月18日福建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1997年12月18日公布 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公路規費徵收管理條例
- 頒布時間:1997年12月18日
- 實施時間:1998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福建省人大常委會
1997年12月18日福建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1997年12月18日公布 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1997年12月18日福建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1997年12月18日公布 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基本介紹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規範公路規費徵收管理,保障公路規費足額徵收,促進公路建設事業...
為加強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徵收管理,保障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足額徵收,根據《福建省公路規費徵收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檔案內容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85號 《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規定》已經2002年10月28日省人民政府第4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長 ...
一、公路養路費、交通建設基金、山區還貸基金是我省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公路養護、改建的專項資金。各有關單位和個人均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福建省公路規費徵收管理條例》和《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辦法》(閩政〔1994〕6號文)等法規、規章的規定,自覺繳納公路規費。二、各級交通稽徵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
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 (2001年5月30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道、省道、縣道、鄉道的路政管理適用...
《福建省公路規費徵收管理條例》(1997年12月18日福建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九、《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密切聯繫民眾應當堅持和完善的幾項制度》(2002年1月20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
中國公路管理條例是1988年6月28日交通部發布根據2009年6月13日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修正 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 交通運輸部令2009年第8號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已於2009年5月27日經第5...
(三十四)《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轉省交通廳、省計委、省財政廳、省物委關於〈福建省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閩政【1994】6號)1、第六條修改為:“公路規費稽徵機關依法實施公路規費徵收稽查工作。公路規費稽徵人員是行政執法人員。本省汽車養路征稽工作由省公路稽徵局及其所屬地市縣...
公路交通規費是指國家、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徵收的用於公路基礎建設、養護、管理和客運站點建設的公路養路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和公路客運附加費三項規費,由交通征稽部門徵收 。使用管理和用途是按國家和自治區的規定,實行預算管理和專戶專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不得平調、截留、擠占、挪用和坐支。養路費;是國家按照以路...
因此,公路運輸費的徵收對象相對它們來說更為特定和狹窄。(三)公路運輸管理費是一項省管規費 公路運輸管理費與公路養路費一樣是一項省管規費。根據《公路運輸管理費徵收和使用規定》,運管費的留用和上繳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禱市運管部門統一徵集,按比例分級使用。至於分級使用比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參照縣...
規費費率表(43%)湖北省公路工程定額規費組成情況 廣東省執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的補充規定 規費。具體取定標準見表4。此項費用標準今後由省交通工程造價管理站根據廣東省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公布的法規、規定調整情況及時調整發布,抄報省交通廳備案。表4 規費費率表 說明:(1)規費以各類...
本省行政區域內公路規費的徵收、繳納和管理,必須遵守本條例。國內外經濟組織依法受讓公路收費權的公路或者投資建成並經營的公路的收費管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第四條 公路規費徵收與使用應當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集中管理、專款專用的原則。第五條 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公路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市(地)、縣(...
第三條本省行政區域內擁有機動車輛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車主),應當在本省繳納公路規費。未依法繳費的,車輛不得上路行駛。減征、免徵公路規費的機動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條件,並按照本條例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的程式辦理。第四條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公路規費徵收工作的監督管理,其...
1996年11月22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1996年11月22日公布施行。第一條 為加強公路規費徵收管理工作,保障公路規費足額徵繳,保護有車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公路建設事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公路規費,是指經國家和省人民政府...
《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系列教材:公路規費征稽管理》可供公路規費征稽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使用,也可供征稽、運管、交管等實際工作者及廣大繳費者個人學習。圖書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公路規費概述 第二節 公路規費征稽管理概述 附 公路基本知識 第二章 公路規費徵收的政策規定.第一節 公路養路費徵收的政策...
第一條 為加強公路規費徵收管理工作,保障公路規費足額徵繳,保護有車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公路建設事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公路規費,是指經國家和省人民政府批准徵收,用於公路基礎設施建設、養護和管理的公路養路費、車輛購置附加費、公路客運附加費、公路貨運...
第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公路規費的徵收、繳納和管理,必須遵守本條例。國內外經濟組織依法受讓公路收費權的公路或者投資建成並經營的公路的收費管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第四條 公路規費徵收與使用應當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集中管理、專款專用的原則。第五條 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公路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市(...
第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公路規費的徵收、繳納和管理,必須遵守本條例。國內外經濟組織依法受讓公路收費權的公路或者投資建成並經營的公路的收費管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第四條 公路規費徵收與使用應當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集中管理、專款專用的原則。第五條 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公路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