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華僑捐贈公益事業突出貢獻獎的決定

2013年6月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閩政文〔2013〕210號印發《關於表彰華僑捐贈公益事業突出貢獻獎的決定》,授予2010年6月以來捐贈福建省公益事業人民幣超壹億元的曹德旺、黃如論、丁和木等3位人士,超壹千萬元的施文義、黃朝陽等69位人士(團體)“福建省捐贈公益事業突出貢獻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華僑捐贈公益事業突出貢獻獎的決定
  • 印發機關:福建省人民政府
  • 文號:閩政文〔2013〕210號
  • 印發時間:2013年6月8日
基本信息,決定,

基本信息

2013年6月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表彰華僑捐贈公益事業突出貢獻獎的決定》。

決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華僑捐贈公益事業突出貢獻獎的決定
閩政文〔2013〕210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長期以來廣大海外僑胞港澳同胞情系故土,積極支持、參與福建經濟社會發展。為表彰他們熱心公益事業、造福家鄉人民的高尚行為,經研究決定,授予2010年6月以來捐贈我省公益事業人民幣超壹億元的曹德旺、黃如論、丁和木等3位人士,超壹千萬元的施文義、黃朝陽、侯昌財、陳永建、蔡世亮、郭文梯(已故)、林文鏡、林樹哲、洪游奕、黃加種、福建省黃仲鹹教育基金會、陳永栽、陳兆在、吳燦英、吳遠康、林尚德、蔡經陽和林懷婉伉儷、翁瑞英、許健康、楊建山、李集招、林昌華、王正偉、姚志勝、俞培俤、陳明金、李氏基金、鄭倉滿、施能獅、洪頂超、蔡建四、林曼、戴明瑞、陳永培、黃增流、林文增、黃祖仕、楊晉濤、林長榮、施良僑、李川羽和李龍羽昆仲、郭加迪、莊惟春、陳東平、吳歡俊和吳笙福昆仲、蔡友鐵、林廣場、李陸大基金、莊傑華(已故)、蔡石碼、龔清海、林祥華、蔡登練(已故)、陳捷中、陳奕福、劉官政、葉燕苗、王命忠、鄭年錦、韓金福、陳媽祝家族、施金城、王漢章、柯伯誠、蔡佳定、張治華、盧章煌、陳金火、王永權等69位人士(團體)“福建省捐贈公益事業突出貢獻獎”。
希望廣大海外僑胞、港澳同胞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家鄉經濟社會建設,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為海外僑胞、港澳同胞回鄉投資興業提供優質服務、創造良好環境,共同為加快福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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