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加強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通知》(國發[2002]13號,以下簡稱《通知》)是國務院對新時期城鄉規劃建設工作作出的戰略部署,對於進一步加強城鄉規劃監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近年來,我省城鄉建設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加快推進,城鄉面貌發生顯著變化,但在城鄉規劃和建設中也出現了一些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主要是,一些地方規劃監督管理乏力,違法違章建設屢禁不止;一些風景名勝區、歷史文化名城的破壞性開發建設活動仍然存在;一些地方城鄉建設不顧財力、脫離實際、盲目攀比,搞所謂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城市污水、垃圾處理、地下管網和城市綠化等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滯後,無法適應加快城市化發展的要求;城鄉規劃監督管理中,執法犯法、法人違法、執法不嚴、以權代法的情況時有發生。這些問題不同程度影響了我省城鄉規劃建設整體水平的提高。現將國務院《通知》轉發給你們,並針對我省存在的實際問題,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一併貫徹執行。

【發布單位】福建省
【發布文號】閩政[2002]42號
【發布日期】2002-09-17
【生效日期】2002-09-17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福建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通知
(閩政[2002]42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國務院關於加強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通知》(國發[2002]13號,以下簡稱《通知》)是國務院對新時期城鄉規劃建設工作作出的戰略部署,對於進一步加強城鄉規劃監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近年來,我省城鄉建設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加快推進,城鄉面貌發生顯著變化,但在城鄉規劃和建設中也出現了一些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主要是,一些地方規劃監督管理乏力,違法違章建設屢禁不止;一些風景名勝區、歷史文化名城的破壞性開發建設活動仍然存在;一些地方城鄉建設不顧財力、脫離實際、盲目攀比,搞所謂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城市污水、垃圾處理、地下管網和城市綠化等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滯後,無法適應加快城市化發展的要求;城鄉規劃監督管理中,執法犯法、法人違法、執法不嚴、以權代法的情況時有發生。這些問題不同程度影響了我省城鄉規劃建設整體水平的提高。現將國務院《通知》轉發給你們,並針對我省存在的實際問題,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一併貫徹執行。
一、城鄉規劃建設的總體思路和工作重點
城鄉規劃建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務院《通知》要求,進一步端正城鄉建設的指導思想,明確當前城鄉建設和發展重點。?
今後一段時期我省城鄉規劃建設工作的總體思路是:認真貫徹落實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5.31”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第七次黨代會提出的構建“三條戰略通道”,按“三個層面”同時推進各地區發展的戰略部署,分層次推進城鄉規劃建設工作;根據生態省建設的要求,注重人居環境建設,塑造城鎮特色,最大限度地滿足廣大人民民眾不斷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環境可持續協調發展;切實加強城鄉規劃的監督管理,推進城鄉規劃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從實際出發,突出重點,量力而行,穩步推進,規範發展,全面提高城鄉規劃建設的整體效益。?
根據我省沿海、山區經濟發展的實際狀況,分層次推進城鄉規劃建設工作。福州、廈門、泉州、漳州四個城市要注重做好社會事業項目、文化設施、環境設施等的配套建設,不斷提升城市建設水平和綜合服務功能,建設國際花園城市和國家園林城市,通過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引導高新技術和第三產業產業加速發展,促進一般加工工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向第二、第三層面轉移,進一步發揮輻射帶動作用;莆田、寧德要從連線和延伸全省經濟發展沿海主軸線的功能出發,通過規劃引導道路、港口等功能性基礎設施的配套建設,壯大中心城市經濟實力和城市規模,提高“連線”和“延伸”能力,營造城市特色,與第一層面城市共同發展,形成海峽西岸城市繁榮帶。南平、三明、龍巖等城市要從其承擔的“對接沿海、輻射邊界、拓展腹地”的功能出發,以加強交通設施建設為重點,以建設山水生態城市為目標,進一步強化中心城市和重點城鎮輻射和集聚能力,構建山區內地經濟繁榮帶。?
當前城鄉規劃建設重點:一是建立和完善城鄉規劃監督制度,形成完善的行政檢查、行政糾正和行政責任追究機制,全面加強城鄉規劃建設的監督管理;二是加快城鄉生活污水、垃圾處理等必要的市政設施和地下管網建設,全力推進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三是落實和完善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建設和危舊房改造的相關政策,重點安排好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建設、危舊房改造,切實改善城鄉居民的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四是加大生態城市建設力度,嚴格城鎮綠化“綠線”、“藍線”管制制度,進一步提高城鄉綠化、美化水平;五是加強城鄉社會公共服務設施、環境、文化設施的配套建設,強化社區建設,完善城市綜合服務功能。?
二、強化城鄉規劃的綜合調控作用?
強化城鄉規劃對城市建設的指導、約束作用。全面實施《福建省城鎮體系規劃》,加強對全省城鎮發展布局和基礎設施建設的巨觀調控。城鄉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互協調。各類專門性規劃必須服從城鄉規劃的統一要求,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城鎮布局規模、發展方向,必須符合省、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確定的布局和原則。抓緊制定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實施辦法,明確全省城鎮體系規劃的實施管理程式,建立和完善城鎮體系規劃實施機制。加快修改完善《福建省建設項目選址規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嚴格建設項目選址的規劃管理,不符合城鎮體系規劃和城鎮總體規劃要求的項目不得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強協調和配合,規範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城市建設項目報計畫部門審批前,必須首先由規劃部門就項目選址提出審查意見;沒有規劃部門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部門不得提供土地;沒有規劃部門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有關商業銀行不得提供建設資金貸款。?
突出近期建設規劃對城市建設的指導作用。各地要在總結近期建設規劃實施成效的基礎上,對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不相適應和規劃已到期限的近期建設規劃,應按照當前城市建設發展重點,調整或編制到2005年的城市近期建設規劃。通過近期建設規劃的編制,合理確定城市建設規模和發展速度,合理確定近期城市重點發展區域和用地布局。近期規劃應注意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城市規劃區內的各項建設用地必須控制在國家規定的用地標準和年度土地利用計畫範圍內,嚴禁安排國家明令禁止項目的用地,嚴禁違法占用基本農田的違法建設行為。嚴格控制超高層建築、超大廣場和別墅等建設項目,不得超過規定標準建辦公樓。城市老城區改造和危舊房改造要摒棄“就地安置”、“就地平衡”的陳舊觀念,要通過異地安置,降低城市中心區開發密度,逐步改善人居環境。在審批城鄉規劃和具體建設項目過程中,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嚴格掌握尺度,凡拖欠公務員、教師、離退休人員工資,不能及時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市,不得或變相用財政資金新上脫離實際的各類樓堂館所和不求效益的基礎設施項目。?
明確城鄉規劃強制性內容,強化規劃強制性內容的嚴肅性。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在2003年底前,對已經批准的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划進行補充完善,明確強制性內容的總體要求;正在編制或調整完善城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的,要重點突出強制性內容。城鎮體系規劃的強制性內容包括:城鎮發展用地規模與布局;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布局;需要嚴格保護的區域和控制開發的區域;區域性公用設施布局;毗鄰城市的城市取水口位置和污水排放口位置及控制範圍等。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包括:城鎮功能布局和建設用地規模;各項重大市政基礎設施的規劃布局;水源保護區、生態保護區、公共綠地與防護綠地等控制建設地區,城市防災減災設施布局和建設原則;世界遺產地、歷史文化保護區、大遺址保護區、文物保護單位與風景名勝區範圍。詳細規劃的強制性內容包括:建設用地的使用性質和容積率、建築密度等開發建設強度指標;道路、停車場、市政設施與公共設施建設控制要求;各類綠地的性質和控制範圍;歷史文化保護區詳細規劃確定的各項建設控制措施。規劃的強制性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調整,確需調整的,必須嚴格按照《通知》規定的程式進行審批。?
明確城鄉規劃建設的重點內容,加強城市建設管理。按照到2005年前全省城市污水處理率要達到45%以上,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以上的目標,進一步完善污水處理、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加快城市污水管網規劃建設的步伐,推進城市污水處理、垃圾無害化處理產業化進程,扭轉城市污水處理、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嚴重滯後的狀況。加強城鄉結合部和“城中村”的規劃建設管理,全面進行清理城鄉結合部和“城中村”的違法、違規建設行為,對未取得相關審批許可的建設工程項目,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城市規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給予嚴肅查處,轉變城鄉結合部和“城中村”規劃管理的混亂局面。切實加強對小城鎮建設的引導,“十五”期間重點發展縣城及省級20個重點中心鎮,防止一哄而起,遍地開花;中心鎮人民政府要依據縣(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的要求,對不適應要求的城鎮總體規划進行調整;重點解決好與小城鎮發展密切相關的區域基礎設施、居住小區、工業園區、商業街區建設,有條件的小城鎮要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三、加強歷史文化名城、風景名勝區規劃的實施和管理?
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鄉)、名村保護工作。要抓緊編制歷史文化名城、名鎮(鄉)、名村保護規劃,進一步明確保護原則、內容和重點,劃定歷史文化保護區、歷史地段的保護範圍,提出保護規劃分期實施和管理的措施。歷史文化保護區要根據保護規劃確定的保護原則制定詳細規劃,明確保護重點,規定保護區內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建設內容的高度、體量、外觀形象等控制要求,制定重要節點的整治方案,提出相應的管治措施。城鄉建設必須與歷史文化名城、名鎮(鄉)、名村的整體風貌相協調,凡能體現歷史文化名城、名鎮(鄉)、名村風貌和特色的地段,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對規劃建設管理混亂,歷史文化遺產破壞嚴重的省級以上歷史文化名城、名鎮(鄉)、名村予以公開通報直至取消相應稱號。
加強風景名勝區保護工作。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出讓或變相出讓風景名勝區資源及其景區土地,已出讓或變相出讓的,應堅決予以糾正。要認真組織編制風景名勝區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未經批准的,一律不得進行各類建設,嚴禁在風景名勝區內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度假區,嚴格限制在風景區內建設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確需建設保護性基礎設施的,要依據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建設方案,組織論證並嚴格按法定程式報批。對未經批准擅自新開工建設的項目要責令停工並依法予以拆除,對風景名勝資源破壞嚴重的省級以上風景名勝區要予以公開通報直至取消相應稱號。?
四、切實加強城鄉規劃監督管理?
落實各級政府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責任制。城鄉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市長、縣長對城鄉規劃實施負行政領導責任。要制定城市建設項目決策程式,提高城市建設項目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城市重大建設項目要通過專家論證,應廣泛徵求市民意見,科學決策,對違反城市規劃和決策程式的要追究行政領導責任。各級人民政府要做好各類城鄉規劃的統一實施工作,市一級規划行政管理權不得下放,不得委託其他機構行使,已經下放或委託的要立即糾正。各市、縣人民政府要採取有效措施,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城鄉規劃實施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應當每年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城鄉規劃實施情況,同時上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其中由國務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城市總體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以及歷史文化名城、名鎮(鄉)、名村保護規劃的實施情況要分別向建設部和省城鄉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加強各職能部門的分工配合。省城鄉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要對全省和跨區域城鎮體系規劃、設市城市總體規劃、省級以上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歷史文化名城、名鎮(鄉)、名村保護規劃以及20個省級重點中心鎮的總體規劃的實施執行情況加強監督管理;特別要加強對省會城市總體規劃、中心區和重要地段的詳細規劃的實施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各市、縣城鄉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單位和個人的建設活動是否符合城市規划進行監督檢查。各級計畫行政主管部門要協同城鄉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福建省建設項目選址規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做好建設項目選址工作的管理。各級監察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監督,嚴肅查處城鄉規劃實施過程中違法違紀行為。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協同城鄉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對各級城鎮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確定的用地規模是否符合土地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建設項目是否嚴格按照法定程式辦理土地使用相關審批手續等進行監督核查。各級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要協同城鄉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搞好歷史文化名城、名鎮(鄉)、名村和歷史文化保護區等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抓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並協同城鄉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建設項目選址工作的管理。?
建立行政糾正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上級人民政府城鄉規划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下級人民政府或其城鄉規划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劃管理行政行為嚴重違法的,有權做出糾正決定和建議。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城鄉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認真執行上級人民政府城鄉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做出的糾正決定和建議,並及時報告執行情況。對違反規定程式調整城鎮規劃,違反城鄉規劃批准建設,各類專門性規劃違反城鄉規劃統一要求,違反法定程式調整規劃強制性內容批准建設,違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違反風景名勝區規劃和文物保護規劃批准建設等行為,城鄉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要責成責任部門及時糾正。違反城鄉規劃管理規定,造成後果的,應當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嚴重違反城鄉規劃管理規定,破壞風景名勝資源、破壞歷史文化名城風貌、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觸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查處。因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違法行政行為,造成建設單位(業主)和個人損失的,地方人民政府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要加強對城鄉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執法違法的監督檢查,並嚴格責任追究,對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的要依法查處,對受到降級以上處分的和觸犯刑律的,不得再從事城鄉規划行政管理工作,已取得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的,取消其註冊城市規劃師資格。?
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城鄉規劃部門要推行政務公開,建立和完善規劃公示制度,增強全民的參與意識和監督意識。設市城市和有條件的縣要在年內設立城鄉規劃展示廳,規劃編制要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經法定程式批准的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要向社會公布。加強城市規劃建設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建設項目實施必須將規劃審批的主要內容掛牌公示。縣級以上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舉報制度,及時受理民眾舉報。加大城鄉規劃的宣傳力度,積極鼓勵公眾和新聞媒體、社會各界等參與城鄉規劃的實施監督和管理工作。設市城市應聘請城市規劃社會督察員參與城鄉規劃的制定,監督城鄉規劃的實施。?
五、健全機構,提高城鄉規劃隊伍素質?
健全城鄉規劃管理機構。設區城市的市轄區和各類開發區原則上不設區級規劃管理機構,如確有必要,可由市級規劃部門在市轄區設定派出機構。各級人民政府要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充實監督檢查力量,強化城鄉規劃部門的監督檢查職能,支持規劃管理部門依法行政。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工作的決定》(閩政[2001]42號)的精神,將村鎮規劃建設管理人員正常經費和城鄉規劃編制、管理經費納入公共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證。?
加強城鄉規劃知識的培訓工作。設市城市的市長和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副市長,應按要求參加國家舉辦的市長培訓班。省城鄉規劃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分批舉辦縣(區)、鎮長研究班,全省縣(區)長和分管副縣(區)長,以及中心鎮的鎮長都要參加必要的培訓。各地在選拔和任用城鄉規劃建設分管領導時,應優先考慮有城鄉規劃知識的幹部,在選拔和任用規劃建設部門領導時,應優先考慮有城鄉規劃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幹部。?
提高城鄉規劃管理隊伍素質。省城鄉規劃部門要定期舉辦規劃建設局長培訓班,各級規劃部門也要對現有規劃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切實提高規劃管理人員業務水平、執法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並把參加培訓作為其從事城鄉規划行政管理工作考核的依據。逐步推行註冊城市規劃師制度,設市城市規劃部門的主要技術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要重視我省城鄉規劃專業人才的培養,引進和培養一批規劃專業技術人才,尤其是高層次的規劃人才,改善規劃管理隊伍的人才結構。?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和風景名勝區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依法處理,並在2002年9月底前將檢查結果及查處情況向省政府報告。省里將結合全省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八閩杯”評比活動,在今年10月份組織城鄉規劃和風景名勝區規劃執行情況的專項檢查,依法查處嚴重違反規劃的違法建設行為,並將檢查結果及查處情況向國務院報告。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通知》精神,結合本地、本部門的實際和省政府貫徹意見的具體要求,認真做好貫徹落實工作,貫徹落實中的有關情況和問題及時向省城鄉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反映。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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