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一流套用型高校建設實施方案

福建省一流套用型高校建設實施方案

《福建省一流套用型高校建設實施方案》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95 號)和《福建省“十四五”教育發展專項規劃》,引導高校主動面向區域、面向行業、面向產業辦學,深化人才培養供給側改革,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推動建設一批一流套用型高校,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2022年11月23日經福建省委、福建省政府同意《福建省一流套用型高校建設實施方案》,自2022年11月23日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一流套用型高校建設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23日
  • 實施時間:2022年11月23日
  • 發布單位: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方案全文
一、建設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和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秉承習近平總書記擔任福州市委書記兼任閩江職業大學校長時提出的“不求最大、但求最優、但求適應社會需要”的辦學理念,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套用型辦學方向不動搖,聚焦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積極回響數字經濟、海洋經濟、綠色經濟、文旅經濟發展的新需求,最佳化布局結構,創新體制機制,重點打造一批高水平套用型高校,建成高素質套用型人才的供給地。到2026年,建成一批對區域和產業發展有較強支撐作用的一流套用型高校,2 所左右高校達到新增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申請基本條件,5所左右高校達到新增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申請基本條件。
二、建設原則
(一)堅持育人為本,加強內涵發展。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提高人才培養能力為核心,推動套用型高校人才培養供給側與產業需求側緊密對接,培養符合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需求的高素質套用型人才。(二)堅持產業為要,主動服務發展。建立健全與我省數字經濟、海洋經濟、綠色經濟、文旅經濟高度契合、緊密關聯的套用型學科專業體系、人才培養體系和創新創業體系,提升套用型高校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作用和服務能力。
(三)堅持產教融合,全面協同發展。推動學科專業結構持續最佳化,破解科教協同和產教融合壁壘,打通政、產、學、研、用一體育人堵點,完善人才培養協同機制,打造一體化人才培養創新平台。(四)堅持改革引領,加快創新發展。創新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多方辦學主體作用,加強產業、教育、科技等資源的統籌和協調,打造比較優勢,探索一流套用型高校高質量發展路徑。三、建設任務(一)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一流套用型高校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強化高校黨委管黨治黨、正風反腐、依法辦學治校主體責任,把握學校發展及學科建設定位。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把好辦學方向關、人才政治關、發展質量關,推動師生牢記“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的體制機制,確保一流套用型高校建設與黨的建設同步謀劃、同步推進。
(二)建設套用型學科專業。健全需求導向的學科專業動態調整機制,引導高校結合辦學定位和自身優勢,最佳化套用型學科專業布局。大力發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支持增設臨床醫學、教育、工程類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新增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原則上只開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新增碩士學位授權點以專業學位授權點為主。統籌推進新工科、新農科、新醫科、新文科專業建設,建設數字經濟、海洋經濟、綠色經濟、文旅經濟4個套用學科聯盟,加大兒科學、精神醫學、麻醉學、公共衛生、臨床診斷檢驗醫學等緊缺專業人才培養,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開設家政服務、養老服務管理、托育管理服務、健康服務與管理等專業,加強教師教育學科專業建設。通過建設,新增一批“四新”建設項目和專業學位授權點,建設 30 個左右一流套用型重點學科。
(三)培養高素質套用型人才。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鑄魂育人,深入推進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完善產教融合、科教融合協同育人的高層次套用型人才培養機制,建立以提高實踐能力、套用能力和創新能力為引領的人才培養機制,及時將產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規範納入教學標準和教學內容,實現課程內容與行業標準、審查流程、項目開發等有效對接。推進現代產業學院建設,打造一批融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技術創新、企業服務、學生創業等功能於一體的示範性人才培養實體,為套用型高校建設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新模式。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健全課堂教學、結合實踐、指導幫扶、文化引領為一體的創新創業教育體系。通過建設,新增一批實用性好和套用性強的課程思政精品項目、重大教學研究項目、一流課程、優秀教材。
(四)打造高水平套用型師資隊伍。突出“產學研用”導向,多渠道引進和培養一批有影響力的領軍人才、大國工匠、有實力的學術骨幹和有潛力的青年英才。加強雙師雙能教師雙向培養力度,支持企事業單位工程技術專家和管理專家擔任專兼職教師,有計畫地選派教師到企業接受培訓、掛職和實踐鍛鍊,促進教師承擔產學研合作項目反哺教學。鼓勵教師開展科研開發、技術服務、項目研製以及參與工程實踐等,提高科研實踐水平。將建設高校納入“閩江學者獎勵計畫”重點支持對象。改進教師職稱評審和考核辦法,將產學研實踐經歷和成效納入教師職務考核、聘任、晉升體系。通過建設,“雙師雙能型”專任教師隊伍結構持續最佳化,育引一批省級及以上人才(團隊)。
(五)提升套用研究和社會服務能力。推動高校基礎研究、套用技術研發和我省產業需求的深度融合。完善與政府、科研院所、科技園區、企業緊密聯繫的產學研合作機制,組建聯合創新團隊,開展校企聯合攻關。積極融入“兩區雙核一走廊”高校科技創新格局,依託大學城、高新區、軟體園、“三創園”等創新載體,加強高校與中科院等國家級科研機構合作,共建一批高水平產學研基地,聯合實施重大套用科技攻關項目。推動高校技術轉移機構建設,加強技術轉移人才隊伍建設,暢通職業發展和職稱晉升通道。支持與重點企業或產業園區共建技術轉移中心,加快科研成果率先在省內轉化。支持開展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造活力。支持高校智庫建設,加強紅色文化、閩台文化等研究,服務文化強省發展。通過建設,催生一批大項目、大平台、大成果,產生一批科技獎項,促進一批高校科研成果轉化落地。
(六)加大融合開放力度。提升人才培養國際化水平,支持教師、學生對外交流,參加省內外高水平會議、論壇等,邀請一定數量的外籍專家來訪講學或合作研究,開展學歷留學生教育,舉辦或承辦國際性套用型學術會議。鼓勵與國(境)外套用科學大學開展教師互派、學生互換、學分互認、學位互授聯授等形式的有效合作。積極探索海峽兩岸高等教育融合發展新路,推動建立閩台高校融合發展機制,支持有條件的高校在平潭綜合實驗區設立台生預科學院、專業教學學院、科研院等。積極對接和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升與台港澳高校教育交流合作水平。通過建設,打造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套用型融合開放辦學新格局,產生一批優質共享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四、組織實施
(一)分類推進。根據示範性套用型本科高校建設成效及現有辦學基礎,將一流套用型高校分為A、B 和培育項目三類進行建設,引導建設高校在不同領域和方向爭創一流,力爭在省級及以上人才、重大獎項、重大平台等方面實現突破。A 類高校力爭建成博士學位授予單位,B 類高校力爭2023 年建成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培育項目類高校力爭 2026 年建成碩士學位授予單位。
(二)聚焦重點。堅持以學科建設為中心,A 類和B類高校分別確定 3 個學科、培育項目類高校確定2 個學科進行重點建設。建設學科及其支撐學科原則上應為《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 年)》內的專業學位類別,B 類高校和培育項目類高校的建設學科應與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培育項目建設學科一致。
(三)分步實施。銜接博士碩士授予單位建設周期和福建省“十四五”教育發展專項規劃,合理設定高校和學科建設目標,以 3 年為一個建設周期,分為 2021-2023 年、2024-2026年兩個階段進行建設,並明確年度任務清單及相應的可評價指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教育廳會同省發改委、財政廳等部門,建立協調推進、共同支持一流套用型高校建設機制,在人才育引、項目申報、平台建設、經費安排等方面形成合力。高校要成立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把準學校辦學定位及學科專業建設重點,健全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政策和落實機制,提高資源配置效益和管理服務效能,確保各項建設目標落到實處。
(二)加強經費保障。省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公辦高校予以重點支持,學校用於重點建設學科的經費不低於一流套用型高校建設專項資金的 90%。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學校建設。一流套用型建設高校要積極爭取社會捐贈投入,擴大社會服務收入。在債務風險可控和符合相關政策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校申請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完善多渠道經費籌措機制。民辦高校應自行籌措經費支持一流套用型高校建設。
(三)加強績效管理。採取“常態監測、年度評價、動態調整”的管理機制,強化過程管理,嚴格績效評價。完善監測指標體系,建設監測平台,常態化監測建設情況。開展建設成效評價,並根據評價結果安排下一年度專項資金。對建設成效顯著的高校和學科,在下一輪一流套用型高校建設中優先支持;對建設未達到預期目標或建設成效評價差的建設高校和學科,不納入下一輪一流套用型高校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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