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二輪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方案

福建省第二輪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方案

《福建省第二輪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方案》是為落實《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深入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的若干意見》(教研〔2022〕1號)、《福建省“十四五”教育發展專項規劃》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建設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的實施意見》(閩政〔2017〕11號),加快推進我省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簡稱“雙一流”)建設,制定的實施方案。

2022年11月,由福建省教育廳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第二輪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
  • 發布單位:福建省教育廳
方案全文
福建省第二輪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方案
為落實《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深入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的若干意見》(教研〔2022〕1號)、《福建省“十四五”教育發展專項規劃》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建設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的實施意見》(閩政〔2017〕11號),加快推進我省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簡稱“雙一流”)建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建設目標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和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融入新發展格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建設一支高層次師資隊伍,培養一批拔尖創新人才,產出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加快建設一流大學和優勢學科,為新時代新福建建設和高質量發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撐。到2026年,力爭4所高校、10個學科達到國家“雙一流”建設標準。
二、建設原則(一)堅定方向、立德樹人。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發展道路,加強黨對“雙一流”建設的全面領導。突出人才培養中心地位,牢記為黨育人、為國育才初心使命,以全面提升培養能力為重點,更加注重“三全育人”模式創新,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養質量,培養堪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打造一流人才方陣。
(二)突出特色、爭創一流。紮根中國大地,深化內涵發展,彰顯優勢特色,積極探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大學建設之路。堅持改革創新,著力破解體制機制障礙,引導建設高校堅持一流標準,匯聚一流隊伍,培養一流人才,產出一流成果,加快進入國內一流,努力衝擊世界一流。
(三)聚焦需求、服務發展。緊緊圍繞國家戰略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率先發揮“雙一流”建設高校培養急需高層次人才和基礎研究人才主力軍作用,以及最佳化學科專業布局和支撐創新策源地的基礎作用,將學科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發展優勢。
(四)保持定力、久久為功。充分認識建設的長期性、艱巨性和複雜性,遵循人才培養、學科發展、科研創新內在規律,把握高質量內涵式發展要求,不唯排名、不唯數量指標,不急功近利。突出重點、聚焦難點,強化內涵建設,推動高等教育跨越發展。
三、建設任務
(一)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雙一流”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強化高校黨委管黨治黨、正風反腐、辦學治校主體責任,把握學校發展及學科建設定位,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把好辦學方向關、人才政治關、發展質量關,推動師生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的體制機制,使“雙一流”建設與黨的建設同步謀劃、同步推進。
(二)打造優勢特色學科。健全學科專業引導機制,鼓勵高校以“四新”建設為引領,發展國家急需、關係國計民生、影響長遠發展的戰略性學科專業,加強基礎學科、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建設。賦予廈門大學自主權,自主確定省“雙一流”建設學科。推動福州大學做大做強化學學科,在新一代信息技術、智慧型建造、大數據與智慧管理等學科群培育國家一流學科。支持華僑大學建設機械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工商管理學學科,福建師範大學建設馬克思主義理論、中國語言文學、地理學學科,福建農林大學建設植物保護、生態學、林學學科,福建醫科大學建設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學科,福建中醫藥大學建設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學科,集美大學建設船舶與海洋工程、水產學科,閩南師範大學建設中國語言文學、數學學科,中國科學院大學福建學院建設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科。建設期間,在世界頂級期刊發表學術論文、國家高端智庫、國家級獎項等方面實現新突破,15個學科進入全國學科評估前10%。
(三)培養拔尖創新人才。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鑄魂育人,深入推進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不斷增強師生政治認同、思想認同和情感認同。加快培養基礎學科拔尖人才,建設基礎學科聯盟,打造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基地,鼓勵高校探索“一制三化”(導師制、小班化、個性化、國際化)等育人模式,建設跨學科課程體系、組建跨學科教學團隊、設立交叉學科研究課題,為拔尖學生參與跨學科學習和研究創造條件。鼓勵學生進入重點實驗室等參與科技創新實踐,大膽探索基礎學科前沿,科教協同培養高水平人才。建設碳達峰碳中和高等教育人才培養體系,支持有條件的高校建設碳達峰碳中和領域新學院、新學科和新專業。建設期間,力爭在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課程教材、教學團隊、教學名師等方面實現新突破。
(四)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引導廣大教師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爭做“四有”好老師,成為大先生。發揮學科前沿中心作用,強化高層次人才育引,創設具有競爭力和吸引力的高端平台,集聚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學科帶頭人。安排專項資金重點支持高校培養院士等領軍人才。加強青年人才培育,鼓勵高校擴大博士後招收培養數量,將博士後作為師資的重要來源。實施閩江學者獎勵計畫,加大力度支持高校引進中青年學科領軍人才。完善師資隊伍建設機制,實施公辦普通高校人員控制總量管理,深化人才聘用、評價和晉升制度改革,構建有利於人才聚集、人才成長的制度環境。通過建設,培育引進一批特級人才(團隊),在院士、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傑青等國家級高端領軍人才上實現新突破。
(五)提升科研創新水平。推進省自然科學基金高校聯合資助工作,培育高校作為牽頭單位承接國家重點研發計畫、國家級重大科研項目等。加快大數據技術、全息光存儲、現代農業、神經病學、中醫診斷技術等新技術領域的前瞻布局和攻關創新,努力實現“從0到1”的突破。推進有組織科研、有組織創新,支持跨校、跨部門、跨學科開展高質量合作。實施高校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創新能力躍升工程。支持福州大學在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慧、生物醫藥、積體電路等新興領域爭創國家級科技創新平台,福建師範大學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研究中心等平台建設,福建農林大學省部共建閩台作物有害生物生態防控國家重點實驗室、菌草生態產業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等建設。通過建設,在國家級科研平台、重大項目、重大科研成果上實現新突破。
(六)增強社會服務能力。主動服務和融入新福建建設,聚焦數字經濟、海洋經濟、綠色經濟、文旅經濟,組建套用學科聯盟和政產學研用金聯盟,建設一批現代產業學院、產教融合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推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支持福州大學對接央企等大型企業,通過“揭榜掛帥”等方式深度參與企業核心技術創新。支持福州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提升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新企業孵化能力。支持福建師範大學建設教師教育創新實驗區,創建國家教師隊伍建設改革試點。支持福建農林大學加強新農村發展研究院建設。通過建設,顯著提升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度。
(七)加大融合開放力度。充分發揮我省先行對外開放優勢,主動服務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建設,探索與世界高水平大學雙向交流的留學支持新機制,開展學分互認、學位互授聯授,搭建中外教育文化友好交往的合作平台。推進高校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院校合作設立孔子學院、海絲學院。支持廈門大學馬來西亞校區建設。支持天津大學在福州濱海新城與新加坡國立大學合作辦學。積極探索海峽兩岸高等教育融合發展新路,推動建立閩台高校融合發展機制,支持有條件的高校在平潭綜合實驗區設立台生預科學院、專業教學學院、科研院等。通過建設,新增一批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或機構,在國內國際的影響力日益提高,建設高等教育兩岸融合發展先行區。
(八)提升大學治理能力。堅持依法辦學、依法治校,不斷完善現代大學制度,推進高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入推進高等教育評價改革,把人才質量作為評價的重中之重,堅決克服“五唯”頑瘴痼疾,構建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反映內涵發展和特色發展的多元多維成效評價體系。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深化人事制度、人才評價改革,充分激發建設高校內生動力和辦學活力。健全社會參與和資源募集機制,完善與科研院所、行業企業、社會團體密切合作的模式。通過建設,“雙一流”建設高校的治理體系不斷完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續提升。
四、組織實施
(一)分類推進。根據首輪“雙一流”建設成效及現有辦學基礎,將“雙一流”建設高校分為A、B兩類進行建設,引導建設高校找準辦學定位,彰顯優勢特色,深化內涵發展,在不同領域和方向爭創一流,力爭在國家級人才、重大獎項、重大平台等方面實現突破,A類高校力爭進入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B類高校力爭進入全國百強或全國同類高校前20%。
(二)聚焦重點。堅持以學科建設為中心,立足學校辦學定位和學科發展規律,面向國家戰略和區域發展需求,瞄準科技前沿和關鍵領域,最佳化資源配置,加大資金投入,集中精力加強一流學科建設。廈門大學自主確定一流建設學科,其他A類高校確定3個學科(不含國家“雙一流”建設學科)、B類高校確定2個學科進行重點建設。建設學科應為《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內的一級學科。
(三)分步實施。銜接國家“雙一流”建設周期和福建省“十四五”教育發展專項規劃,合理設定高校和學科建設目標,以3年為一個建設周期,分為2021-2023年、2024-2026年兩個階段進行建設,並明確年度任務清單及相應的可評價指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建立省教育廳、發改委、財政廳等相關部門共同推進“雙一流”建設的工作機制,負責政策制定、統籌協調、常態化監測、建設成效評價等。高校作為“雙一流”建設主體,要成立“雙一流”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加強頂層設計,明確建設目標,層層壓實任務,強化推進落實。
(二)加強政策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相結合,在高層次人才育引、重大項目申報、重大科技平台建設、經費安排等方面形成合力,共同支持“雙一流”高校建設。支持“雙一流”高校提高推薦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的比例。各高校要深化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制定支持重點建設學科創新發展的配套措施,營造有利於“雙一流”建設的制度環境。
(三)加強資金保障。省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根據服務需求、建設成效和學科特色等因素,對建設高校和學科實行差異化財政資金支持,學校用於重點建設學科的經費不低於“雙一流”建設專項資金的90%。省屬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主持或參與的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按“一事一議”方式給予配套經費支持。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學校建設。“雙一流”建設高校要積極爭取社會捐贈投入,擴大社會服務收入。在債務風險可控和符合相關政策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校申請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高校完善經費多元籌措機制,通過財政撥款、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科技成果轉化收入、社會捐贈投入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大對福州大學、福建師範大學、福建農林大學、福建醫科大學的經費投入支持力度。
(四)加強績效管理。採取“常態監測、年度評價、動態調整”的管理機制,強化過程管理,嚴格績效評價。完善監測指標體系,建設監測平台,常態化監測建設進展情況。開展建設成效評價,並根據評價結果安排下一年度專項資金,對建設成效顯著的高校和學科,在下一輪“雙一流”建設中優先支持;對建設未達到預期目標或建設成效評價差的建設高校和學科,不納入下一輪“雙一流”建設。
福建省一流套用型高校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95 號)和《福建省“十四五”教育發展專項規劃》,引導高校主動面向區域、面向行業、面向產業辦學,深化人才培養供給側改革,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推動建設一批一流套用型高校,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建設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和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秉承習近平總書記擔任福州市委書記兼任閩江職業大學校長時提出的“不求最大、但求最優、但求適應社會需要”的辦學理念,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套用型辦學方向不動搖,聚焦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積極回響數字經濟、海洋經濟、綠色經濟、文旅經濟發展的新需求,最佳化布局結構,創新體制機制,重點打造一批高水平套用型高校,建成高素質套用型人才的供給地。到 2026年,建成一批對區域和產業發展有較強支撐作用的一流套用型高校,2 所左右高校達到新增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申請基本條件,5所左右高校達到新增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申請基本條件。
二、建設原則
(一)堅持育人為本,加強內涵發展。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提高人才培養能力為核心,推動套用型高校人才培養供給側與產業需求側緊密對接,培養符合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需求的高素質套用型人才。
(二)堅持產業為要,主動服務發展。建立健全與我省數字經濟、海洋經濟、綠色經濟、文旅經濟高度契合、緊密關聯的套用型學科專業體系、人才培養體系和創新創業體系,提升套用型高校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作用和服務能力。
(三)堅持產教融合,全面協同發展。推動學科專業結構持續最佳化,破解科教協同和產教融合壁壘,打通政、產、學、研、用一體育人堵點,完善人才培養協同機制,打造一體化人才培養創新平台。
(四)堅持改革引領,加快創新發展。創新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多方辦學主體作用,加強產業、教育、科技等資源的統籌和協調,打造比較優勢,探索一流套用型高校高質量發展路徑。
三、建設任務
(一)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一流套用型高校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強化高校黨委管黨治黨、正風反腐、依法辦學治校主體責任,把握學校發展及學科建設定位。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把好辦學方向關、人才政治關、發展質量關,推動師生牢記“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的體制機制,確保一流套用型高校建設與黨的建設同步謀劃、同步推進。
(二)建設套用型學科專業。健全需求導向的學科專業動態調整機制,引導高校結合辦學定位和自身優勢,最佳化套用型學科專業布局。大力發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支持增設臨床醫學、教育、工程類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新增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原則上只開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新增碩士學位授權點以專業學位授權點為主。統籌推進新工科、新農科、新醫科、新文科專業建設,建設數字經濟、海洋經濟、綠色經濟、文旅經濟 4 個套用學科聯盟,加大兒科學、精神醫學、麻醉學、公共衛生、臨床診斷檢驗醫學等緊缺專業人才培養,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開設家政服務、養老服務管理、托育管理服務、健康服務與管理等專業,加強教師教育學科專業建設。通過建設,新增一批“四新”建設項目和專業學位授權點,建設 30 個左右一流套用型重點學科。
(三)培養高素質套用型人才。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鑄魂育人,深入推進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完善產教融合、科教融合協同育人的高層次套用型人才培養機制,建立以提高實踐能力、套用能力和創新能力為引領的人才培養機制,及時將產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規範納入教學標準和教學內容,實現課程內容與行業標準、審查流程、項目開發等有效對接。推進現代產業學院建設,打造一批融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技術創新、企業服務、學生創業等功能於一體的示範性人才培養實體,為套用型高校建設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新模式。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健全課堂教學、結合實踐、指導幫扶、文化引領為一體的創新創業教育體系。通過建設,新增一批實用性好和套用性強的課程思政精品項目、重大教學研究項目、一流課程、優秀教材。
(四)打造高水平套用型師資隊伍。突出“產學研用”導向,多渠道引進和培養一批有影響力的領軍人才、大國工匠、有實力的學術骨幹和有潛力的青年英才。加強雙師雙能教師雙向培養力度,支持企事業單位工程技術專家和管理專家擔任專兼職教師,有計畫地選派教師到企業接受培訓、掛職和實踐鍛鍊,促進教師承擔產學研合作項目反哺教學。鼓勵教師開展科研開發、技術服務、項目研製以及參與工程實踐等,提高科研實踐水平。將建設高校納入“閩江學者獎勵計畫”重點支持對象。改進教師職稱評審和考核辦法,將產學研實踐經歷和成效納入教師職務考核、聘任、晉升體系。通過建設,“雙師雙能型”專任教師隊伍結構持續最佳化,育引一批省級及以上人才(團隊)。
(五)提升套用研究和社會服務能力。推動高校基礎研究、套用技術研發和我省產業需求的深度融合。完善與政府、科研院所、科技園區、企業緊密聯繫的產學研合作機制,組建聯合創新團隊,開展校企聯合攻關。積極融入“兩區雙核一走廊”高校科技創新格局,依託大學城、高新區、軟體園、“三創園”等創新載體,加強高校與中科院等國家級科研機構合作,共建一批高水平產學研基地,聯合實施重大套用科技攻關項目。推動高校技術轉移機構建設,加強技術轉移人才隊伍建設,暢通職業發展和職稱晉升通道。支持與重點企業或產業園區共建技術轉移中心,加快科研成果率先在省內轉化。支持開展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造活力。支持高校智庫建設,加強紅色文化、閩台文化等研究,服務文化強省發展。通過建設,催生一批大項目、大平台、大成果,產生一批科技獎項,促進一批高校科研成果轉化落地。
(六)加大融合開放力度。提升人才培養國際化水平,支持教師、學生對外交流,參加省內外高水平會議、論壇等,邀請一定數量的外籍專家來訪講學或合作研究,開展學歷留學生教育,舉辦或承辦國際性套用型學術會議。鼓勵與國(境)外套用科學大學開展教師互派、學生互換、學分互認、學位互授聯授等形式的有效合作。積極探索海峽兩岸高等教育融合發展新路,推動建立閩台高校融合發展機制,支持有條件的高校在平潭綜合實驗區設立台生預科學院、專業教學學院、科研院等。積極對接和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升與台港澳高校教育交流合作水平。通過建設,打造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套用型融合開放辦學新格局,產生一批優質共享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四、組織實施
(一)分類推進。根據示範性套用型本科高校建設成效及現有辦學基礎,將一流套用型高校分為 A、B 和培育項目三類進行建設,引導建設高校在不同領域和方向爭創一流,力爭在省級及以上人才、重大獎項、重大平台等方面實現突破。A 類高校力爭建成博士學位授予單位,B 類高校力爭 2023 年建成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培育項目類高校力爭 2026 年建成碩士學位授予單位。
(二)聚焦重點。堅持以學科建設為中心,A 類和 B 類高校分別確定 3 個學科、培育項目類高校確定 2 個學科進行重點建設。建設學科及其支撐學科原則上應為《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 年)》內的專業學位類別,B 類高校和培育項目類高校的建設學科應與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培育項目建設學科一致。
(三)分步實施。銜接博士碩士授予單位建設周期和福建省“十四五”教育發展專項規劃,合理設定高校和學科建設目標,以 3 年為一個建設周期,分為 2021-2023 年、2024-2026 年兩個階段進行建設,並明確年度任務清單及相應的可評價指標。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教育廳會同省發改委、財政廳等部門,建立協調推進、共同支持一流套用型高校建設機制,在人才育引、項目申報、平台建設、經費安排等方面形成合力。高校要成立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把準學校辦學定位及學科專業建設重點,健全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政策和落實機制,提高資源配置效益和管理服務效能,確保各項建設目標落到實處。
(二)加強經費保障。省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公辦高校予以重點支持,學校用於重點建設學科的經費不低於一流套用型高校建設專項資金的 90%。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學校建設。一流套用型建設高校要積極爭取社會捐贈投入,擴大社會服務收入。在債務風險可控和符合相關政策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校申請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完善多渠道經費籌措機制。民辦高校應自行籌措經費支持一流套用型高校建設。
(三)加強績效管理。採取“常態監測、年度評價、動態調整”的管理機制,強化過程管理,嚴格績效評價。完善監測指標體系,建設監測平台,常態化監測建設情況。開展建設成效評價,並根據評價結果安排下一年度專項資金。對建設成效顯著的高校和學科,在下一輪一流套用型高校建設中優先支持;對建設未達到預期目標或建設成效評價差的建設高校和學科,不納入下一輪一流套用型高校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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