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房屋租賃管理暫行規定》是福州市關針對房屋租賃制定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房屋租賃管理暫行規定
- 施行地區:福州市
《福州市房屋租賃管理暫行規定》是福州市關針對房屋租賃制定的規定。
《福州市房屋租賃管理暫行規定》是福州市關針對房屋租賃制定的規定。檔案內容第一條為加強我市房屋租賃管理,維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和國務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三)按政府有關規定需要安排的,由涉及到的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規定程式,將申請所需材料報市房管局審批。(四)簽約。經審查確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持審批材料至租賃經營管理單位登記輪候選房;選房後與租賃經營管理單位簽訂《福州市經濟租賃房租賃契約》。第十四條 經濟租賃房的配租標準為:單人...
為規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管理,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45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意見》(閩政〔2011〕18號)等有關規定,制定《福建省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
國家、省級相關部門對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及定價原則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在市本級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承租人,可以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支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租金。第三十條 集中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小區,市國有房產管理部門應聘請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物業服務,物業服務費不得超出政府公布的普通住宅...
《福州市國有房產管理辦法》是福州市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福州市實際制定的房產管理辦法。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國有房產管理,保障國有房產所有權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國有房產是指房屋產權屬國家所有...
第十七條 辦公用房處置由市機關局按財政部《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及《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國有資產處置程式報批,各行政事業單位不得擅自處置。第十八條 經核定的辦公用房,使用單位擅自將辦公用房出租、轉借或改變用途及無正當理由閒置六個月以上的,由市機關局予以收回。辦公用房已出租...
福州、廈門、泉州和省政府確定的其他重點發展城市,鼓勵在捷運上蓋物業中建設一定比例的保租房。要提高住宅用地中保租房用地供應比例,在編制住宅用地年度供地計畫時,福州、廈門、泉州和省政府確定的其他重點發展城市應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畫、優先安排,對保租房用地應保盡保,可採取出讓、租賃或劃撥等方式供應,其中以...
住房租賃契約網簽備案,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第十七條 承租人可以持住房租賃契約,按照有關規定申領居住證等,依法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承租人按照有關規定申請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相關部門應當通過房屋網簽備案系統查詢住房租賃契約信息。第三章 租賃企業 第十八條 住房租賃企業是指開展住房租賃經營業務,將...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租賃契約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條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多部門聯合監管體制,充分發揮街道、鄉、鎮等基層組織作用,做好住房租賃管理和糾紛調處等工作。第三章 住房銷售 第十九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住房的,應當取得預售許可證;取得預售許可後,應當在十日內在房產管理部門網站...
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和其他租金條款。第八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城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省、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房...
(二)依法繼承的華僑和歸僑的私有房屋;(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用僑匯購建的私有房屋。第三條 華僑房屋所有權人對其所有的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侵犯。第四條 華僑房屋的租賃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其租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頒布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五條 福州市房地產管理局是本市危險房屋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房屋安全鑑定的規定和辦法,檢查和督促危險房屋排險解危。福州市危險房屋鑑定站(以下簡稱市鑑定站)是福州市房地產管理局領導下的城市危險房屋管理的專門辦事機構。負責對本市危險房屋進行鑑定和簽發危房鑑定文書的工作。第二章 房屋鑑定...
第三條 房屋租賃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屋租賃的指導和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租賃的監督管理。第五條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識的宣傳...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住宅物業管理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非住宅物業管理及其監督管理活動,參照本條例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物業管理推行業主自行管理與專業服務相結合的社會化、市場化管理體制,遵循以人為本、公開公平、誠實信用、市場競爭、規範服務的原則。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物業管理...
《福州市房屋結構安全管理辦法》是福州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房屋結構安全管理,維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房屋結構安全管理及其監督活動,...
第三條 公安機關對租賃房屋實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記、安全檢查等管理制度。第四條 城鎮街道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其治安保衛委員會,應當協助公安機關做好租賃房屋的安全防範、法制宣傳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第五條 出租的房屋,其建築、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規定;危險和違章建築的房屋...
第八條新建的廉租住房用地實行行政劃撥方式供應,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配建的廉租住房由政府按規定價格回購併按規定的租金標準向符合條件的家庭出租的,按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免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費、工程定額測定費、白蟻防治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城市綠化...
(5)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二、辦理程式 (1)租賃雙方持上述規定的有關證件,到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登記;(2)租賃工作人員對證件進行審查,對租賃契約進行監證,審查初步通過後予以簽署初審意見;(3)在初審通過的基礎上進行二交審查,簽署二審意見;(4)租賃雙方交納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公共租賃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規範運營與使用,健全退出機制,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公共租賃住房的分配、運營、使用、退出和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
租金收入應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繳入同級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應當按月或季度及時發放,確保當年年底前全部發放到位。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價格應當以保本微利為原則,企業實施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利潤率按不高於3%核定。限價商品住房銷售價格根據控制性建設成本、土地成本及房地產市場狀況,並...
2000年1月26日南寧市人民政府令第34號 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寧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決定 檔案原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租賃管理,維護房屋租賃市場秩序,保護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關於修改〈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的決定》已經2009年11月23日市政府第13屆9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2005年2月19日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發布,根據2008年1月2日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號第一次修正,根據2010年2月1日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9號第二次修正)檔案發布 廣州市人民政府...
本條例所稱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及構築物。第三條 房屋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房屋權利人必須在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利用房屋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第四條 房屋可以依法買賣、繼承、析產、分割、贈與、交換、租賃、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利...
廈門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廈門市人民政府第77號令發布,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2002年4月16日廈門市人民政府令第101號發布,《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修訂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改。內容 廈門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發展廈門市房屋租賃市場,調劑房屋餘缺,加強房屋租賃管理,維護房屋...
房屋拆遷安置方式,按照被拆遷人的意願和拆遷人的資金、房源狀況,經雙方協商,由被拆遷人自行選擇。第七條 福州市房地產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拆遷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其主要職責是:(一)擬定拆遷安置的政策和實施性規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二)依法審查批准拆遷...
(三)周轉用房地點、面積;(四)房屋產權調換差價結算辦法、時間;(五)臨時安置補助費支付辦法和期限。第十四條 拆遷出租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定。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定應當載明本條例規定的事項和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的房屋租賃關係是否解除的內容。第十五條 被拆遷人...
第六條 市房地產管理局主管本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並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國土、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物價、稅務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房屋租賃實施管理。第二章 租賃登記管理 第七條 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簽訂、變更、終止房屋租賃契約,租賃當事人應當依照本辦法規定向房地產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