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清軍入關後,逐步確定對中國的統治,對於統治一個比自己在政治、經濟、文化各個方面都優秀的
漢民族來說,滿族是沒有這個自信心。順治曾告誡滿洲貴族末路退往
關東。滿人傾族入關,東北人口劇減,藉口“祖宗肇跡興王之所”保護“參山珠河之利”,長期對東北實行封禁政策。
過程
清初清朝統治者為恢復東北地區殘破的經濟,積極鼓勵漢族民人出關開墾土地,而當漢族民人大量湧入東北地區後,清廷又於乾隆五年頒布旨在阻止漢族民人出關的封禁政策。
清初封禁東北
清初在東北修築柳條邊和實行印票制度,向來被治清史學者視為東北封禁的開端。
清代東北地區的封禁是中國歷史上一種特殊的政策。就其核心而言,不外乎滿族統治階級維護自身利益的手段。但同時由於他們又是整箇中華民族統治階段利益的代表,因而,在執行這一封禁政策時,不得不在國家和民族利益之間權衡得失,甚至要做出一定的妥協,致使在清一代該政策執行得時緊時松,有時甚至出現封而不禁的現象,惟有乾隆帝一再嚴禁。究其原因眾說紛紜。然而,通過大量的史料分析,認為解決八旗生計,而向東北移旗屯田是其嚴禁的一個重要原因。
1644年,清軍進關後,便開始對東北實行封禁,著手設立邊牆。由於邊牆為土堤,上植柳條,故而又稱柳條邊。根據修築時間的先後又分乾隆朝東北禁邊與八旗生計之關係成老邊和新邊。順治年間分段修築了老邊。據《柳邊經略》記載:“(老邊)西起自長城,東到船廠(今吉林省吉林市),北自
威遠堡(今遼寧省開原市境內),南至
鳳凰山(今遼寧省鳳城市)止。設邊門二十一座……每門設蘇喇
章京一員,
筆貼式――員,披甲十名。”全長1900餘里,由
盛京將軍管轄。
清政府在東北設邊牆,置哨卡,劃分邊內外,旨在限制內地漢人和朝鮮、蒙古人等去邊外采參、狩獵和墾殖。若需要進入邊外禁地,則必須持其所在地方政府發給的印票,限時、限人出入。康熙十六年(1677),清政府又先後在今遼寧省境內修兩條邊牆,被稱為新邊,由
寧古塔將軍(後更名“
吉林將軍”)管轄,周圍千餘里境內,遂成“禁中之禁”。
康雍時期放鬆
儘管康熙帝曾修築新邊,也嚴懲過一些私挖人參者,但總體上是比較寬鬆的。他曾大量移旗和
移民實邊,甚至他還通過招民封爵的辦法,招募內地人民開發東北。他所嚴禁的新邊,也只是有礙其
風水寶地――
長白山才嚴禁的。雍正帝時期也只是雷聲大、雨點小,未曾因越禁而嚴懲過任何人,他將私挖人參也看成小事,他甚至曲加庇護越禁犯科的流民。例如:雍正二年四月(1724),他曾曉諭
刑部:“禁止私刨人參舊例,不論已得未得俱解送刑部,往返拖累,故於盛京刑部監禁。每年差官前往審理,朕思伊等俱系圖利窮民,春夏時被獲至九月十月方得審結,延挨月日,身受寒署,多致疾病死亡。甚屬可憫。寧古塔有將軍、辦事御史,盛京有將軍、刑部,並副都御史
永福,嗣後,將各地方所獲者,即行審理作速完結,年底匯齊具本啟奏。自今將審理偷刨人參之部院衙門堂官停其遣往,如此則案內之人無久禁凍餒之苦果矣。”
嘉慶及其以後之帝則嚴禁無效,再加之邊患日緊,便徹底解禁,甚至開始大批
移民實邊。
乾隆時期厲行封禁
東北政策完全發生變化,是始於乾隆時期,通過頒布的一系列法令,改變了順治朝、康熙朝對東北的政策,標誌清政府對東北實行徹底的封禁。
然而,惟有
乾隆帝則一再嚴禁。乾隆元年四月,他便下令停止往東北
發遣囚犯,“其人犯發遣之罪者,應改發於各省
煙瘴地方。”乾隆三年十一月又應
鄂爾泰等人之請,將東北較為重要的威遠堡等六口文員改成武職,以加強邊口的巡守能力。第二年十月又應刑部右侍郎韓光基、工部右侍郎索柱等人之請,下令守口官兵嚴加盤查出入山海關的旗民人等。乾隆六年五月又明令禁止吉林、
伯都訥等處
八旗官兵招募民人耕種。
乾隆十一年正月,因查辦
奉天流寓民人一案,辦事不利,清政府嚴加懲處了
奉天府尹。其罪責是:“該
府尹霍備蒞任數載,其各州縣流寓民人,並未取保入籍,亦未令其回籍,漫無稽查,而定議後,出關人數,續添四萬七千餘口,聚集益眾。是奉旨立限之案,該府尹既不實心辦理,又不將不辦緣由奏聞,實屬
怠玩,請將霍備解任來京,
交部議處”,同時,並警告奉天將軍達勒黨阿“同任地方,咎亦難辭,但到任未久,且旗人所居之地,尚無流寓民人,應令該將軍回任後,作速委員會同地方官,實力查辦,毋得因循”。
鑒於盛京等地流寓民人過多,乾隆四十一年,
乾隆帝曉諭
軍機大臣等:“盛京、吉林為本朝龍興之地,若聽流民雜處,殊於東北風俗攸關,但承平日久盛京地方與山東
直隸接壤,流民漸集,若一旦驅逐必致各失生計,是以設立州縣 管理。至吉林原不與漢地相連,不便令民居住。今聞流民漸多,著傳諭
傅森查明辦理,並永行禁止流民,毋許入境。”第二年乾隆帝又下令降調禁止流民不利的
吉林將軍富椿及額爾德蒙額。
相對而言,雍乾年間,由於大規模戰事的減少,八旗生丁得到了充分休息,生齒日繁。同時,也給他們帶來尖銳的生計問題,根據
八旗制度,旗人除做官和擔任職業軍人外是不可從事生產活動的,但“甲不能遍及,而徒使之不士、不農、不工、不商、不兵、不民……於是其生日蹙,而無可為計”。而更為嚴重的是,由於除兵差外,他們終日無所事事,遊手好閒,漸染浮華靡風。這對於本來日加艱難的生計無疑是雪上加霜。從而使原有的八旗生計問題更加嚴峻。為此乾隆帝通過定例婚喪賞銀、不定期的“恩賞”、加餉、增加
養育兵、
漢軍出旗等措施,都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結果卻是事與願違:“添設馬甲、護軍、領催以及養育兵丁,餉項所得,每年不下數百萬。國家恩養
八旗,至優至渥,而旗人生計,猶未見充足。”不但問題沒有解決,反而更加嚴重了。在乾隆年間,甚至發生了福州駐防
漢軍和水師營漢軍“競爭馬乾銀”和反抗操練的鬥爭。並且有大量的正身旗人為了生計而逃旗的事件。1741年
寧古塔將軍奏報:烏拉旗兵“貧苦逃走者甚多”。鑒於此,1 74 3年清政府被迫制定“逃旗法”。儘管如此,仍有許多人以身試法,甘於
出旗,1745年僅
山海關等八處“報逃之案,竟有二百五十餘起之多”。由此可見,當時八旗生計問題嚴重之一斑。
屯田東北就必然會發生東北流民與旗人急田爭利的矛盾。為保證旗人獨享東北地利,從而嚴格封禁制度遂成為其惟一的解決辦法。但是無論是旗人還是流民同是天朝子民,厚此薄彼,情理不容,因而,在執行這一政策時只得半遮半掩。但是,從大量的史實當中我們可以看出其大致脈絡,往往每一嚴禁政令之後都會隨之出台一個有關解決八旗生計的政策。
乾隆元年四月,
乾隆帝傳諭:“黑龍江、
寧古塔、
吉林烏喇等處,若概將罪人
發遣,則該處聚集匪類多人,恐本地之人漸染噁心,有關風俗,朕意嗣後如滿洲有犯法應發遣者,仍發黑龍江等處外,其漢人犯發遣之罪者,應改發於各省煙瘴地方。”既然罪犯有礙風俗,為何不一概禁止,難道惟有漢人犯人危害最大,可見有礙風俗不是停止發遣的真正原因。並且第二年六月又以“(漢人罪犯)伊等原系發與口外
駐防兵-)―為奴之犯,聞彼地兵丁有籍以使用頗得其力者”,遂又收回成命,這只是因其與八旗生計大有關礙。但與此不久,又“設黑龍江屯莊,
呼蘭立莊四十所,選盛京旗丁攜家往,官為資裝築屋庀具,下給地畝六十,十丁一莊,每六畝給籽種二斗,莊給牛六頭,口糧並給。溫德亨都爾圖亦如之。凡隨缺官地
歸旗入冊,禁職官侵占。”想必停遣罪犯嚴禁滿洲與此次屯田不無關係。
乾隆六年,
乾隆帝又以影響當地旗民生計為藉口,下令嚴禁禁區旗人招募民人租種,他命令:“伯都納地方除民人勿許招募外。將該處荒地與官兵開墾,或作牧場”。這次嚴禁,不僅讓禁區內的旗人有田可耕,同時,應侍郎
梁詩正之請“置
八旗閒散屯邊,以廣生計。命
阿里袞往奉天
相度地宜,於時吉林、寧古塔、伯都納、
阿勒楚喀、
三姓、暉春及長春,俱事墾殖,貧無力者,發官帑相貸”。以此優惠政策吸引閒散旗人屯田。
此後,
乾隆帝不斷移旗屯田,也不斷嚴禁。在
拉林地方,“乾隆九年由
京都挪移閒散滿洲上百五十戶,分為頭八屯、二八屯居住。乾隆十年,由京都挪移閒散滿洲二百五十戶,添與二屯居住。”於乾隆十年在東北再次重申嚴禁,並
促令地方官解決現有流寓民人。
乾隆十五年再度嚴禁流人。乾隆十九年冬十月“移京城滿洲兵三千駐阿勒楚喀等處屯墾”。第二年,又開始準備移京旗三乾戶前往拉林地方屯墾。二十一年,由京旗挪移閒散滿洲五百戶,到阿勒楚喀海溝八屯居住,翌年,又移五百戶到
阿勒楚喀瓦琿八屯居住。二十四年再移京旗五百戶到
林霍集莫八屯居住。並且自乾隆三十二年起,又不斷地調撥京旗前往
拉林、阿勒楚喀兩地屯田。
乾隆四十一年再度嚴禁,並於第二年降調嚴禁不利的地方官。而在乾隆四十二年,卻“以
大凌河西北杏山、松山地豐美,徙
閒散宗室,資地三頃,半官墾,半自墾,築屋編屯,助其籽具”,令閒散宗室屯田,解決他們的生計。此後,乾隆又想方設法通過加賦等措施逼迫現有流民放棄已占耕的土地,並試圖利用退出耕地宋解決八旗生計。乾隆四十六年十月,
乾隆帝諭:“
索諾木策凌奏稱:‘現今查出流民私墾地畝,酌定
租銀,並定
旗倉納米數目,此內如有畏賦重不肯承種,仍回原籍者,將地交旗人耕種,照紅冊地畝例納米,仍嚴飭民間永不準私墾官地。如旗人不種,又暗令民人耕種取租者,除一併照例治罪外,仍將地撤回入官’等語。索諾木策凌所辦尚是。”同年十一月,他又曉諭屍部:“索諾木策凌等奏查又流民私墾地畝,仿照山東
科則定賦一折。自應如此辦理。流民私墾地畝於該處滿洲生計大有妨礙、是以照內地賦則酌增以杜流民占種之弊,且撒出地畝並可令滿洲耕種,不特旗人生計有益,並可習種地之勞,不忘舊俗。”由此可知,其嚴禁的動機也就欲蓋彌彰了。
乾隆五十五年嚴禁也是如此。據《清史稿》記載:“五十五年,令奉天自英額場,嬡陽邊止,丈荒分界城旗之無田者,除留
圍場參山,余均肥瘠配給,禁流民出口私墾,而積久仍予編戶。”由上史實來看,乾隆帝是在通過嚴禁來保障東北土地不被民人占種,從而為其移旗屯田提供便利條件的本意,已昭然若揭。並且,
嘉慶帝也一度承襲其衣缽。於
嘉慶十六年一度嚴禁,十七年便向
雙城堡移旗屯田,以解決八旗生計,欲收“教養兩得”之效。
封禁政策失敗
但這種封禁政策本身,在其制定之初就已注定它的失敗,其中除民間偷越、官吏瀆職腐敗等因素外,就是
乾隆帝本人也不得不在國家利益與民族利益的衝突中,不斷地作出妥協,甚至有時不得不開禁。正如:乾隆八年和九年,天津、
河間等地遭受嚴重旱災,大量災民湧向關外禁地時,他為保證京師的安定,只得默許災民出關就食,並於乾隆八年六月曉諭守口官兵:“本年天津、河間等處較旱。聞得兩府所屬失業流民聞知口外雨水調勻,均各前往就食,出
喜峰口、古北口、
山海關者頗多,各關口官弁若仍照向例攔阻不準出口,伊等既在原籍失業,離家邊口又不準放出,恐貧苦小民,愈致狼狽,著行文密渝邊口官弁等,如貧民出口者,門上不必攔阻,即時放出。但不可將遵奉諭旨,不禁伊等出口情節,令眾知之,最宜慎密,倘有聲言,令眾得知,恐貧民成群結夥,投往口外者,愈致眾多矣!著詳悉曉諭各邊口官弁知之。”這種妥協,再加之流弊,終致流民問題成尾大不掉之勢。而移旗屯田卻也因
八旗人丁日沉靡風等原因,多告失敗。
可是,無論如何,這種嚴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東北地區的深入開發,致使邊疆空虛,從而為以後的
朝鮮半島人民大量越墾和俄國入侵提供了可乘之機,嚴禁也頗有得不償失之效。
目的
清朝封禁東北之主旨是力圖保持八旗的生活習俗與騎射傳統,將東北建設成為控馭全國的戰略基地。
清朝考慮東北是其“龍興之地”,還有他們對於長久統治的不自信,將來如果有一天江山坐不下去時能舉族搬回去不至於滅頂的根據地,也是為保護當地滿人魚獵生活所以禁止漢人出關居住,但滿洲駐防八旗人數稀少,別說開發就算保持巡邏都成問題,清人自己的說法入關之後滿洲人煙絕跡幾乎成為無人區,所以其他八旗必須輪流到滿洲駐防,而滿州駐防八旗實際上逐漸變為囤墾兵就是種地的。
再有,禁止漢人出關,也有經濟利益的考量,山上的野山參,貂皮,河裡的東珠,那都是錢,要去內務府開票才能做出關挖參之類的經營活動。
手段
清朝在東北的封禁政策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內容.清廷主動確立封禁東北政策.但在內憂外患的背景下,被動地調整封禁政策.期間經歷了封禁——弛禁——解禁的演變過程.在此演變下,東北邊防受其影響,經歷了漫長而曲折的發展過程。
順治開始,滿境分段修千餘公里“柳條邊”籬笆牆——滿洲長城(柳條邊牆、柳牆、柳城、條子邊),康熙中期竣工。從山海關經開原、新賓至鳳城南的柳條邊曰“老邊”;自開原東北吉林市北曰“新邊”。故,在民間有“邊里人”、“邊外人”的說法。
除了盛京將軍統帥的滿洲駐防八旗,閒雜人等不得隨意出關,乾嘉以前邊禁很嚴,而禁止漢人遷徙到東北,然而一直都有很多漢民跑東北,而且缺乏勞動力的當地地主甚至是地方官裡應外合幫人跑出來給自己幹活。
為解決封禁帶來的勞動力短缺等問題,大批罪犯被遣戍東北,這種做法表面上與封禁政策相悖, 實質上與封禁政策的戰略意圖殊途同歸。遣戍罪犯為執行封禁政策提供了保障,同時也給東北社會帶來了一定的負面效應。鑒於此,清朝使統治者不斷調整流放政 策,減少或停止向東北遣戍流人,在一定程度上為後來東北開禁埋下了伏筆。
從乾隆五年(1740年)起,清政府頒布了針對盛京、吉林和黑龍江地區的一系列封禁令,並且封鎖了從山海關、內蒙古及奉天沿海進入東北的陸海交通線,東北封禁始形成。
廢除
但是清末時期由於東北邊防空虛,防止俄國人乘虛而入逐步對潛入東北的漢人採取默許的態度,像八旗計生一樣先弛後開的。道光時候快管不住了。鹹豐十年(1860年)出了一道準許一些內地佃民上吉林墾地諭令,從此跑東北有手續就合法了。光緒朝還成立個墾務局專門指導內地人墾荒的。後來東北被俄日侵占大片土地,清朝是應該負責任。
影響
清政府為保護滿族固有習俗,防止受到漢族的影響,對東北地區實行長達二百多年的封禁政策,造成東北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的落後及邊防的空虛。鴉片戰爭前後,在東北地區內憂外患的形勢下,清政府移民實邊,封禁政策終止。
從清初開始,清廷開始對東北地區實行封禁政策,禁止漢族移民移居東北地區,在吉林和黑龍江兩省,限制尤為嚴厲。由此導致當地人口稀少,社會發展止步不前。這一政策的惡果在鹹豐年間終於暴露出來。俄國利用中國東北邊疆人口稀少,遂採用先實施武裝移民,造成占領的既成事實,然後逼簽不平等條約,從法律上確定其侵占行為合法,侵吞中國東北邊疆的大片領土。因此,清廷的封禁政策是造成這一現象出現的根源。
封禁東北是清王朝統治邊疆地區的重要方略,其封禁範圍的廣泛性,封禁對象的針對性和實施過程的反覆性等特點,使東北地區走上了一條獨特的發展道路,從而對當時及後世的東北都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評價
清代東北的封禁政策,是滿族貴族對東北地區進行統治的一種特殊政策,它成為有清一代東北政策的核心。封禁政策集中體現了清朝首崇滿洲的基本國策,對東北地區的發展無疑起到阻礙作用,這種不符合歷史發展趨勢的政策最終注定以失敗而告終
爭議
對於清初的禁關令,有人提出不同看法。
清初,近百萬的八旗勁旅及其眷屬,結轂連騎,從龍入關。居留東北的滿族人“甚少”。一時野無農夫,路無商賈,“民戶蕭條,田多未墾”。以富庶著稱的遼南,亦“土曠人稀,生計凋敝”,甚至到康熙初年,山海關外“則有同無人之境”。順治十八年(1661年),奉大府尹張尚賢在《根本形勢疏》中,具體地概述雲:以“河東河西邊海以觀之,黃沙滿目,一望荒涼”。遼河之東,城堡雖多,“皆為荒土”。蓋州、鳳城、金州“不過數百人”,鐵嶺、撫順“惟有流徙諸人”。
清初八旗主力入關南下,沙俄軍隊趁虛侵入黑龍江流域,使清王朝的發祥地處於“內憂外患”之中。在這種形勢下,清政府是不可能封禁東北的。清政府為“充實根本”,從順治十年到康熙初,多次頒布鼓勵民人出關開墾的法令,並在盛京將軍轄區陸續設立府州縣以安置民人。清政府為扭轉陪都盛京面臨沙俄入侵和經濟殘破的嚴峻形勢,於順治、康熙兩朝連續5次頒布遼東招墾令以鼓勵民人出關開墾。直至乾隆初,清政府一直實行東北招墾。雍正年間,清政府在吉林將軍轄區設立永吉州及長寧、泰寧二縣,證明那時的山海關和柳條邊都與東北封禁無關。
順治十年(1653年)頒布了遼東招民開墾令,大力鼓勵關內漢族人民出關移墾。這一政策的實施改變了清初民生凋敝的荒涼景象,奠定了東北農業迅速發展的基礎,是清初近百年東北農業發展歷程的一個縮影。
分析
從政治上看,清朝為了維護其統治,對當時中國主要民族滿、漢、蒙實行種族隔離政策,既防止各族勾結危害滿族,也防止各民族之間發生矛盾,所以東北滿族地區不允許蒙、漢族進入,同時也禁止漢人染指蒙古事務,這也為外蒙的分裂埋下了伏筆。
滿族要保護好自己的發源地和根據地。清朝統治者深知,自己是以異族的身份入主中原,為自己日後的不測留下後路,一旦中原有事,也可以像元順帝一樣,退守東北。
以東北的戰略優勢威懾中原,鉗制蒙古。修建了規模龐大的柳條邊,隔絕東北與其他地區的聯繫,企圖一直保持滿族八旗固有的風氣習俗和傳統的“國語騎射”,並且憑藉著強勢的武力維護清朝政府的長治久安。
從經濟上看,可以獨占東北特產,保護滿族在東北的經濟利益。東三省特別是長白山地區,盛產貂皮、人參、鹿茸等特產,並且又大片的農田,可以為滿族和皇族提供充足的物質資源。
給八旗子弟“開小炤”。滿族問鼎中原之後,由於不善經營,生計問題逐漸嚴峻。為使旗人能夠自食其力,清朝統治者將關外大量的肥沃良田,視為解決問題的途徑之一。儘管滿族人的農業生產力極其低下,但是廣袤的土地還是為他們解決了溫飽問題。
封禁東北的政策,也是清朝統治者用以維護人們對“龍興之地”的神秘感,尤其是對長白山龍脈乃至陵寢重地的神聖感的一種舉措。清朝時經常在長白山進行祭祀,“封長白山神”,“秋兩祭,祀同五嶽”。
但這種封禁政策本身,在其制定之初就已注定它的失敗。清朝皇帝除了是滿族人和蒙古人的大汗,更是中國的皇帝,是整箇中華民族統治階段利益的代表,因而,在執行這一封禁政策時,不得不在國家和民族利益之間權衡得失,甚至要做出一定的妥協,致使在清一代該政策執行得時緊時松,有時甚至出現封而不禁的現象。
可是,無論如何,這種嚴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東北地區的深入開發,致使邊疆空虛,從而為以後的朝鮮半島人民大量越墾和俄國入侵提供了可乘之機,嚴禁也頗有得不償失之效。
這一野蠻政策使得東北一帶漢人人口極其稀少,後來俄羅斯輕而易舉的殖民東北北部,割走了100萬平方公里的廣大領土。所以封禁東北是極其反動的措施,直到民國時期,張作霖和張學良父子用火車把大量中國人拉進東北,才避免了東北再次遭帝國主義國家瓜分的厄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