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禁止核武器條約
- 外文名:Treaty on the Prohibition of Nuclear Weapons
- 發布機構:聯合國
- 發布日期:2017年7月7日
- 實施日期:將在第五十份批准書、接受書、核准書或加入書交存之日起90天后生效
- 生效日期:2021年1月22日
禁止核武器公約一般指本詞條
2021年1月22日,《禁止核武器條約》正式生效。條約背景 《禁止核武器條約》最早是在2007年由哥斯大黎加、馬來西亞共同向聯合國提交的提案。其類似於《禁止生物武器公約》(BWC),不設核查機制,意即僅希望“禁止核武器的擁有、研發、...
《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條約》( Treaty for the Prohibition of Nuclear Weapons in Latin America)。亦稱《特拉特洛爾科條約》。墨西哥、智利等14個拉丁美洲國家於1967年2月14日在墨西哥城的特拉特洛爾科區簽訂,無限期有效。條約採取對締約...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英文:Treaty on the Non-Proliferation of Nuclear Weapons,簡稱:“NPT”)又稱“防止核擴散條約”或“核不擴散條約”。《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是英國、美國、蘇聯等59個國家1968年1月7日分別在倫敦、華盛頓和...
1963年8月,三方在已進行了足夠的大氣層核試驗情況下締結《部分禁止核試驗條約》。其後,美、蘇又於1974年簽訂《美蘇限制地下核武器試驗條約》。1977年,美、蘇、英重新開始全面禁止核試驗談判。由於三方態度消極,談判於1980年11月中斷...
63國於1971年2月簽訂《禁止在海底試驗核武器條約》簡介 1971年2月11日, 63國在華盛頓、倫敦和莫斯科舉行的儀式中簽訂《禁止在海底試驗核武器條約》,即禁止在海床洋底及其底土安置核武器和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條約。這個條約是在1970...
宣言還敦請聯合國秘書長就簽訂一項禁止在戰爭中使用核及熱核武器公約,與會員國政府磋商並向第17屆大會提出報告。宣言在動員國際輿論譴責使用核及熱核武器方面有一定積極意義,但未對核及熱核軍備競賽提出任何限制措施,其實際作用是有限的...
條約由序言和19條正文組成。SALT II 是第一個真正規定裁減美蘇雙方核武的條約,可惜因為美蘇雙方國內反對輿論甚大,美國國會遲於批准。但美蘇兩國政府都表示將遵從這一條約。SALT II簽訂後6個月,蘇聯入侵阿富汗,蘇聯駐軍古巴也曝了光...
[美蘇]限制地下核武器試驗條約(Threshold Test Ban Treaty)是2014年公布的放射醫學與防護名詞。定義 1963年簽訂《部分禁止核試驗條約》後,地下核試驗沒有停止,迫於國際社會的壓力,1974年7月3日美、蘇簽訂了《限制地下核武器試驗條約...
中國於1991年加入該條約。內容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Treaty on the Non-Proliferation of Nuclear Weapons -- NPT又稱“防止核擴散條約”或“核不擴散條約”,是1968年7月1日由英國、美國、蘇聯和其他59個國家分別在倫敦、華盛頓和...
禁止在海底安置核武器條約,全稱《禁止在海床、洋底及其底土安置核武器和其他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條約》。1970年12月7日聯合國大會通過,1971年2月11日開放簽字,1972年5月18日生效。全文11條。內容:(1)締約國承諾不在12海里以外的...
《部分禁止核試驗條約》(英語:Partial Test Ban Treaty, PTBT),全稱《禁止在大氣層、外層空間和水下進行核武器試驗條約》,是一個限制核武器試驗的國際條約,英文簡稱PTBT。該條約禁止了除在地下外的一切核武器試驗。其目標是減緩...
美蘇限制地下核武器試驗條約,1974年7月3日,美國總統尼克森和蘇聯領導人勃列日涅夫在莫斯科簽署的一項雙邊條約。條約內容共5條。它規定:“每方必須從1976年3月31日起在其管轄或控制的任何地方內禁止、防止和不進行當量在15萬噸以上的...
國際社會已建立了國際防核擴散體制,由《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保障監督制度、核供應國出口控制制度和無核武器區條約等部分組成。中國於1984年成為IAEA的成員國,1992年3月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為防止核武器擁有...
1963年7月15日,美、英、蘇在莫斯科恢復談判,很快達成協定。8月5日,三國在莫斯科簽署了《禁止在大氣層、外層空間和水下進行核武器試驗條約》,即《部分核禁試條約》。簽署背景 在解決古巴飛彈危機的過程中,美、蘇雙方感到維護核壟斷...
1967年2月14日,巴拿馬、秘魯、玻利維亞、厄瓜多、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海地、宏都拉斯、墨西哥、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委內瑞拉、烏拉圭和智利在墨西哥城簽署《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條約》,即《特拉特洛爾科條約》。條約於1969年4月25日生效。...
禁止在海底和洋底及其下面設定核武器和其他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條約是由聯合國發起的,美國、前蘇聯、英國等22個國家首先簽字承認的,目前已經有84個國家參加的軍事條約。中文名 禁止在海底和洋底及其下面設定核武器和其他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條約...
1967年2月14日,巴拿馬、秘魯、玻利維亞、厄瓜多、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海地、宏都拉斯、墨西哥、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委內瑞拉、烏拉圭和智利在墨西哥城簽署《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條約》,即《特拉特洛爾科條約》。條約於1969年4月25日生效。...
核武器(英文名:nuclear weapon)是利用能自持進行的原子核裂變或核聚變反應瞬時釋放的巨大的能量,產生爆炸作用,並具有大規模毀傷破壞效應的武器。主要包括裂變武器(第一代核武器,通常稱為核子彈)和聚變武器(亦稱為氫彈,分為兩級...
藉以禁止其他國家進行核試驗,而他們可以進行地下核試驗等,目的在於鞏固核壟斷地位,阻止其他國家發展自衛核武器。法國拒絕簽署該條約,並指出美蘇在仇恨中國這一點上統一起來。中國當時也發表聲明,對該條約的欺騙性予以揭露,但隨著形勢的...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決定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91年12月29日發布,自1991年12月2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決定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
第三條下列簽字的全權代表所代表的各國政府還承諾不對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條約的締約各國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 第四條本議定書的有效期與以本議定書作為附屬檔案的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條約相同,該條約第三、第五兩條所載的關於領土和核武器...
《部分禁止核試驗條約》》(Partial Test Ban Treaty, PTBT)全稱《禁止在大氣層、外層空間和水下進行核武器試驗條約》,是一個限制核武器試驗的國際條約。 於1963年8月5日在莫斯科簽訂,8月8日在倫敦、莫斯科和華盛頓開放供簽署,同年10...
但是,出於種種原因,尚未就此一條約正式開展談判。裁軍談判會議成立於1979年。裁談會及其前身曾達成了一些重要國際裁軍條約,如1968年的《不擴散核武器條約》、1992年的《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和1996年的《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然而,從1...
196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有效期25年。1995年,聯合國召開締約國大會通過了條約的無限期延長,條約成員國已擴大到178個。建立無核區也是防止核擴散的一種有效形式,已建立拉丁美洲、南太平洋等無核區。雖然防止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