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核禁試條約

部分核禁試條約

1963年7月15日,美、英、蘇在莫斯科恢復談判,很快達成協定。8月5日,三國在莫斯科簽署了《禁止在大氣層、外層空間和水下進行核武器試驗條約》,即《部分核禁試條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部分核禁試條約
  • 簽署時間:1963年8月5日
  • 簽字國家:美、英、蘇
  • 背景:古巴飛彈危機
簽署背景,條約規定,主要目的,

簽署背景

在解決古巴飛彈危機的過程中,美、蘇雙方感到維護核壟斷地位的重要,為此美蘇進行了新的交易。危機結束後,美國和蘇聯加快了就禁止核試驗達成協定的步伐。

條約規定

條約規定締約國保證在大氣層、外層空間或水下“禁止,防止並且不進行任何試驗爆炸或任何其他核爆炸”,還保證“不引起,鼓勵或以任何方式參加”上述核武器試驗爆炸或其他核試驗。

主要目的

這實際上是意在鞏固美、蘇核壟斷地位的條約,法國拒絕簽字。中國則揭露美蘇企圖,指出正確途徑應該是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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