祿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祿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關於印發〈中共祿豐縣委祿豐縣人民政府關於祿豐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祿字〔2011〕6號),設立祿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為祿豐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祿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性質:地方政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地區:祿豐縣
  • 所屬部門:祿豐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責調整,人員編制,附則,

主要職責

(一)承辦縣人民政府向省、州人民政府報告、請示的起草工作;承辦縣屬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報送縣人民政府的請示、報告的辦理、送審和批覆工作;負責協調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的工作,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和對外聯絡工作。
(二)負責縣人民政府會議籌備和縣人民政府領導重要活動日程安排。
(三)承辦起草、協調、送審、印發以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製的各種公文,負責對縣人民政府決定事項、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四)督促政府系統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案和政協提案,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的政務信息和政務督查工作,接待、辦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
(五)負責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章以及縣人民政府法人代表的印鑑管理使用;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內部電子政務及網路管理維護。
(六)負責縣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組織實施全縣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和行政執法證件年審初檢,監督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行為,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依法承辦縣人民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
(七)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涉外工作的規定;代表縣人民政府處理涉外事務,協助做好外賓接待及有關外事活動工作。
(八)做好政務值班和應急管理工作,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處理突發事件。
(九)負責全縣政府系統的政務公開檢查指導工作,辦理縣人民政府的政務公開事項。
(十)負責縣公務用車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祿豐縣人民政府及縣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祿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設12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檔案、電報、資料的簽收、登記、分送、傳閱、清退、銷毀、歸檔、保密等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章以及縣人民政府法人代表印鑑的管理使用工作;負責統籌協調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重要活動;負責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對外聯繫、聯絡及溝通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內部專線電話接聽答覆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來信來訪、報刊信件收發、會議服務和複印室管理等工作。
(二)秘書科
負責縣人民政府領導的兼職秘書服務工作;負責協助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處理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的日常事務;負責縣人民政府全會、常務會、辦公會、黨組會等會議記錄及有關文稿起草、修改或審核等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各種公文的送印、校對工作。
(三)調查研究科
負責起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性文稿;負責對全縣經濟社會有關情況調研進行分析,並提出參考意見;負責對縣人民政府準備出台的重要決策措施進行可行性調查研究,提供決策依據和參考方案。
(四)信息技術科
負責指導全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負責提供《祿豐縣年鑑》、《中共祿豐縣委年鑑》所需的資料;負責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信息技術處和州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科對口聯絡;負責管理、維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內部的計算機網路安全、電子政務、政府信息公開、政務信息查詢網站;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內部計算機、印表機等設備的採購更新。
(五)政工科
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教育、考核、培訓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協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工會、共青團、女工等群團組織開展工作。
(六)行政科
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財務、固定資產和日常辦公用品的管理;負責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召開的一般會議食宿和公務往來中的常規接待;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車輛的管理維護。
(七)議案科
負責督促辦理各級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面商和答覆;負責協調縣人民政府提請縣人大常委會例會、主任會議審議的報告和提交縣政協常委會例會、主席會議協商的通報等工作;負責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對政府工作的檢查、視察活動的服務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領導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參加人大、政協相關會議活動的協調服務;負責與州、縣人大和政協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繫和相關工作的組織落實。
(八)法制辦公室
負責縣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審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屬各部門報送的規範性檔案;負責辦理上級人大、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法律、法規、規章(徵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徵求工作;負責審查確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並予以公告;負責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執法過錯追究制、依法賠償制和評議考核制,組織實施年度執法責任制考評;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和新法培訓計畫,行政執法證件年審初檢和管理;負責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依法承辦縣人民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負責承辦縣人民政府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案件的處理工作和行政複議中行政賠償事項的督辦工作。
(九)外事辦公室
負責處理縣人民政府交辦的日常涉外事務;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涉外工作規定,做好外賓接待及有關外事活動服務。
(十)縣公務用車管理辦公室
負責宣傳和貫徹落實中央、省、州、縣有關公務用車管理的政策和措施;負責管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編制年度公務用車配製、更新計畫方案;負責辦理公務用車監督、配備、更新和劃撥等工作。
(十一)縣人民政府督查室
負責縣人民政府的各項決策在全縣貫徹執行情況的檢查、督促、反饋工作;負責催辦、督辦縣人民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和省、州、縣黨委政府領導重要批示件的落實情況;負責全縣政府系統的政務公開檢查指導工作,辦理縣人民政府的政務公開事項;負責與州人民政府督查室、縣委督查室的溝通和聯繫。
(十二)縣應急管理辦公室(縣人民政府總值班室)
負責縣人民政府值班工作;承擔全縣各種緊急情況、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和轉報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屬各部門的政務值班工作;負責協助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負責節假日緊急公文、上級指示的處理工作;負責全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管理。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祿豐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縣人民政府計算機信息網路辦公室協調管理信息產業的職責整合劃入縣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
(三)將人民防空職責劃給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承擔。
(四)將縣人民政府駐昆明辦事處的職責整合劃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不再保留縣人民政府駐昆明辦事處。
(五)將縣人民政府法制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不再保留縣人民政府法制局。

人員編制

祿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39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級),副主任4名(副科級)。

附則

(一)祿豐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二)本規定由祿豐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祿豐縣機構編制委員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