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幹部直接聯繫服務民眾制度(試行)由祿勸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目的,內容,
目的
認真貫徹落實中共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委《關於組織開展民眾觀點民眾路線民眾利益民眾工作教育實行幹部直接聯繫民眾制度的實施方案》,推動幹部深入實際、深入基層直接聯繫服務民眾,提高幹部做好新形勢下民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本制度。
內容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委《關於組織開展民眾觀點民眾路線民眾利益民眾工作教育實行幹部直接聯繫民眾制度的實施方案》,推動幹部深入實際、深入基層直接聯繫服務民眾,提高幹部做好新形勢下民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聯繫責任人
縣、鄉鎮(街道)的公務員和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學校支教、醫院支醫),企業領導班子成員。
第三條聯繫服務對象
全縣農村民眾、社區居民、企業職工、在校學生等,以貧困村和農村貧困民眾為重點聯繫對象。全縣各部門各級幹部既要做好重點聯繫對象的服務工作,又要做好本職崗位工作對象的聯繫和服務工作。
第四條工作職責
圍繞“訪民情、抓落實、辦實事、強組織、謀發展、促和諧”六項任務,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一)解決民眾合理訴求。深入基層聽取民眾意見,傾聽民眾呼聲,解決好民眾合理訴求。
(二)維護民眾合法權益。認真貫徹落實好黨和政府各項惠民政策,維護好、發展好、實現好民眾利益,糾正侵害民眾合法權益的行為。
(三)疏導調解鄰里糾紛。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力度,調解鄰里糾紛,實現鄰里和諧。
(四)解決民眾實際困難。關心民眾疾苦,了解民眾所需、所思、所盼,解決民眾生產生活中最迫切的困難和問題。
(五)理順民眾思想情緒。堅持以情動人、以理服人、以誠感人,化解民眾的疑惑,舒緩民眾情緒,解決民眾思想問題,耐心細緻做好民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條目標任務
通過直接聯繫服務民眾,確保聯繫服務的民眾無刑事犯罪,不上訪,不參與群體性事件,實現知民情、解難題、辦實事、保全全、建和諧、促發展目標。
第六條聯繫服務辦法與要求
(一)推行領導蹲點聯戶。領導幹部蹲點,要住村直接聯繫民眾,每次走訪2至3個村民小組。縣級領導幹部每年住村不少於10天,直接聯繫民眾不少於10戶。領導幹部住村期間以指導新農村建設、宣傳黨的方針政策、了解社情民意、幫貧問苦等為主要工作內容。
(二)落實部門掛鈎聯戶。在繼續堅持黨政機關定點掛鈎扶貧幫帶、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建立民情責任區的基礎上,全面建立縣級機關“掛村包組聯戶”、鄉鎮(街道)機關“住村包組聯戶”的“二聯”民眾工作機制。其他各行各業根據自身職能,既聯繫工作服務對象和所屬單位基層民眾,又掛村聯繫民眾。縣級機關單位、鄉鎮(街道)要整合扶貧掛鈎、駐村“四群”工作隊、鄉鎮(街道)幹部等力量,形成做好直接聯繫民眾工作的合力。
(三)各級幹部在本單位掛鈎聯繫點內結對直接聯繫民眾。縣級機關幹部每年住村不少於15天,直接聯繫民眾不少於15戶;鄉鎮(街道)幹部每年住村不少於60天,直接聯繫民眾不少於60戶;選派為駐村“四群”工作隊的隊員,按照省、市、縣的統一部署和安排駐村入戶工作,每人在所駐村直接聯繫服務30戶民眾。
(四)聯繫重點:黨政部門的幹部重點聯繫脫貧致富難點村(社區)民眾,政法部門的幹部重點聯繫治安狀況複雜的村(社區)民眾,企業領導重點聯繫企業困難職工。
(五)實行“五個一”聯繫服務。一名民情聯絡員、一張民情聯繫卡、一個聯繫服務意見箱、一個聯繫服務電話、一個聯繫服務信箱。聯繫服務意見箱以行政村為單位設定。
(六)駐村“三同”。各級幹部按要求與民眾同吃、同住、同勞動,出點子、想辦法,為民眾尋求脫困致富之路。
(七)下訪懇談。在駐村期間,特別要主動利用夜晚、休息時間到民眾家中進行下訪懇談,主動找民眾談心、交流思想,了解民眾思想狀況、家庭生活情況,及時幫助民眾解決困難和問題。
第七條工作紀律
各級幹部要嚴格遵守民眾工作紀律和黨風廉政建設規定,下村入戶輕車簡從、不打招呼、直接到村,不層層陪同,堅決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嚴格自律,不奢侈浪費,不收受禮品,住村自付一伙食費,不增加基層和民眾負擔。
第八條考核獎懲
幹部直接聯繫服務民眾工作實行考評獎懲制度,縣紀委、縣委組織部按乾管許可權組織測評、考核,考核結果與幹部的政績、獎懲、評優、任用掛鈎。
第十條 本制度由縣“四群”教育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