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ISBN: 7511817068, 9787511817068
條形碼: 9787511817068
尺寸: 20.8 x 14.6 x 1.2 cm
重量: 299 g
內容簡介
《社會保險爭議》注重實際,不但有“基本案情”、“案例評析”,同時對本案應當引以為戒或者應當注意的問題作出提示。問題設定和解答具有很強的針對性。一般的“問題解答”題目設定簡單,以抄錄法律法規條文居多,如“什麼是勞動契約”、“什麼叫工資”:《社會保險爭議》從問題的設定到解答的方式都有自身的特點。更加細緻準確,如區分勞動報酬和工資。案例分析的參考性和實用性強。
目錄
第一編 社會保險爭議問題解答
社會保險基本知識
1.什麼是社會保險?
2.社會保險具有哪些主要特點?
3.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有哪些區別?
4.什麼是社會保險基金7
5.社會保險基金的籌資渠道有哪些?
6.什麼是社會保險基金的社會統籌?
7.我國社會保險制度覆蓋了哪些單位和個人?
8.什麼是社會保險費征繳制度?
9.社會保險費征繳制度中用人單位應承擔什麼法定責任?
10.靈活就業人員如何參加社會保險?
11.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如何確定?
基本養老保險
12.什麼是基本養老保險?
13.基本養老保險的特點有哪些?
14.哪些單位和人員必須參加養老保險?
15.什麼是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16.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哪幾部分組成7
17.什麼是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制?
18.什麼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19.什麼是企業年金?
20.什麼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21.已經投保了商業人身保險或人壽保險的職工,是否可以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22.用人單位和職工怎樣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3.用人單位和職工按什麼標準繳納養老保險費?
24.在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存檔的人員如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5.企業新招收人員如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6.失業後再就業人員如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7.因工(公)致殘人員如何確定繳費工資基數?
28.派到境外工作的人員如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9.在醫療期內的病休人員的繳費工資基數如何確定?
30.職工退休時所領取的基本養老金高低取決於什麼?
31.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包括哪些內容?
32.被保險人跨統籌地區流動時,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如何接續?
33.什麼是基本養老金?
34.哪些人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35.基本養老金是怎樣發放的?
36.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有哪些?
37.什麼是法定的退休年齡?
38.職工出生時間如何認定?
39.無工作單位的被保險人退休後如何領取養老保險金?
40.在什麼情況下允許被保險人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可以通過什麼渠道進行補繳?
41.企業可否一次性結算離退休金?
42.被判有期徒刑或勞教的人員,個人賬戶如何處理?
43.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其個人賬戶可以繼承嗎?
44.下落不明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如何發放?
45.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他人冒領養老金應如何處理?
46.異地居住的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的資格如何認證?
47.退休工傷職工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傷殘津貼的,應按何標準發放?
48.已經辦理退職的職工,達到正常退休年齡時,其基本養老金是否重新計算?每年可否享受基本養老金的調整?
49.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調到企業工作時,其工作年限與繳費年限如何銜接?
基本醫療保險
50.什麼是基本醫療保險?
51.什麼是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
52.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範圍是什麼?
53.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框架是什麼?
54.什麼是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
55.什麼是企業補充醫療保險?
56.什麼是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
57.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的權利和義務是怎樣規定的?
58.用人單位與職工個人如何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59.用人單位怎樣辦理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手續?
60.參保人員怎樣確定自己的定點醫療機構?
61.參保職工如何就醫,如何按規定支付醫療費用?
62.為什麼要制定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和支付比例?
63.參保人員享受哪些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64.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可以用於支付哪些醫療費用?
65.不能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醫療費有哪些?
66.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可以報銷的診療項目有哪些?
67.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不能報銷的診療項目有哪些?
68.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可以部分報銷的診療項目有哪些?
69.參保人員異地就醫醫療費用如何結算?
70.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時,基本醫療保險關係如何接續?
工傷保險
71.什麼是工傷?
72.什麼是工傷保險?
73.《工傷保險條例》對職工的權利和義務作了哪些規定?
74.《工傷保險條例》對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了哪些規定?
75.我國對工傷保險的實施範圍作出了哪些規定?
76.什麼是工傷保險基金?
77.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的項目有哪些?
78.什麼是工傷保險儲備金?
79.參加工傷保險如何繳費?
80.目前我國工傷保險費率是如何分類的?
81.什麼是工傷認定?
82.哪些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83.哪些情形視同工傷?
84.哪些情形不得認定為工傷?
85.如何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86.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哪些材料?
87.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間是多長?
88.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怎么辦?
89.什麼是勞動能力鑑定?
90.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由哪些人員組成?
91.勞動能力鑑定按照什麼標準進行?
92.什麼是醫療依賴和護理依賴?護理依賴的程度如何劃分?
93.傷殘程度鑑定的晉級原則是什麼?對原有傷殘及合併症如何處理?
94.對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不服怎么辦?
95.什麼是職業病?
96.職業病診斷有何特殊性?
97.如何處理職業病診斷爭議?
98.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哪些項目?
99.工傷職工發生的哪些費用應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100.工傷職工發生的哪些費用應由用人單位支付?
101.工傷醫療待遇包括哪些項目?
……
第二編 社會保險爭議案例
第三編 相關法律法規彙編
法院管轄
在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時涉及社會保險爭議時,人民法院往往以不屬於人民法院管轄為由不與處理,那么哪種社會保險爭議屬於人民法院管轄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確定了社會保險爭議屬於勞動爭議,但是否應把所有的社會保險爭議不加區別的納入人民法院受案範圍,確是一個在實踐中爭議廣泛的問題,需要司 法解釋進一步明確。我們研究認為,用人單位、勞動者和社保機構就欠費等發生爭議,是徵收與繳納之間的糾紛,屬於行政管理的範疇,帶有社會管理的性質,不是 單一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社保爭議。因此,對於那些已經由用人單位辦理了社保手續,但因用人單位欠繳、拒繳社會保險費或者因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等發生 的爭議,應由社保管理部門解決處理,不應納入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對於因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勞動者不能 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的,則屬於典型的社會保險爭議糾紛,人民法院應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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