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取得重大成就(2015年6月30日)

2015年6月30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對外發布報告,介紹2014年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的發展情況。報告指出,2009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連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舉措。2009年啟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試點;2011年開展了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2012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工作正式全面啟動,標誌著我國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主要制度基本建立,數億城鄉居民納入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使居民養老有了制度性保障。截至2014年底,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合計達到8.42億人,其中2.29億人領取基本養老金。在我國人口總數中,剔除16歲以下少年兒童和在校學生等群體,符合參保條件的人數約為10.5億人。據此判斷,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總體覆蓋率已達80%左右。2014年,基本養老保險(含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含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以下簡稱五項社保)基金總收入39828億元,比2013年增加4575億元,增長13.0%;比2009年增加23713億元,年平均增長19.8%。五項社保基金總支出33003億元,比2013年增加5087億元,增長18.2%;比2009年增加20701億元,年平均增長21.8%。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替代率為67.5%,比上年增長1.5個百分點。替代率指勞動者退休時,養老金的領取水平與其退休前工資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是衡量勞動者退休前後生活保障水平的重要指標。我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企業養老金過去5年保持年均10.8%的增速,企業養老金替代率一直維持在65.9%—67.6%之間。我國社會保障事業快速發展取得的成就,使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基本養老保險實現制度全覆蓋,全民醫保基本實現,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數持續增長;社會保險基金規模進一步擴大,各項保險待遇水平穩步提高;經辦能力明顯提升,服務質量持續改善。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有效地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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