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專職工作者

社區專職工作者

社區專職工作者是指專門由省民政廳統一招聘,進行統一考試、面試進入社區服務的專業性人員。

社區專職工作者由通過社會公開招考取得社區專職工作者執業資格的人員組成。

社區專職工作者與社區支委會及居委會有著本質的區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區專職工作者
  • 外文名:Community full-time worker
  • 戶籍標準:具有本市常住城鎮戶口
  • 年齡:18歲至60歲之間
條件,角色,

條件

(一)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熱心為居民服務,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
(二)具有社區專職工作者執業資格,高中、中專以上學歷,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25歲至49歲之間;
(三)離退休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四)具有本市常住城鎮戶口,原則上長期居住在本社區。
關於2015年城鄉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招聘的考情通報

角色

(1)社會工作者的直接服務角色
①服務提供者。社會工作者首先是向服務對象提供服務的人,這裡的服務既包括提供物質幫助和勞務服務,也包括提供心理輔導,還包括政策信息的提供。由於社會工作者首先面對的是有困難的人群,所以提供物質、勞務和心理方面的服務和幫助是社會工作者的首要職責,並希望這些服務能夠緩解他們的困難處境。社會工作者提供的服務不是簡單的給予,而是在充分了解服務對象需要的基礎上提供的一種服務。這種服務是平等的,而不是基於憐憫和慈善。這種服務有時是社會工作者個人可以解決的,在許多情況下要通過聯絡其他人或政府、服務機構才能實現。應該說明的是,社會工作者提供的不是簡單的體力勞動,而是複合型的服務,即它會賦予服務以更多內容,通過這種服務儘量使受助者獲得更大的幫助。
②治療者。社會工作作為一種專業,產生於對有困難、有問題的社會成員的困境診斷和治療,所以,治療者是社會工作者最主要的角色之一。這裡的治療借用了醫學的概念,但在內容上卻賦予了社會工作的含義,即當某些服務對象因貧困、離婚、吸毒和藥物依賴、犯罪和違法行為等原因,而使自己的行為發生偏離時,社會工作者就要幫助服務對象發現自己行為的問題、重塑其行為,以及對他們的行為進行矯正,以幫助他們建立正確的行為方式和生活方式。
③支持者。社會工作者面對服務對象(受助者)不但要提供直接服務或幫助,也要鼓勵其在可能的情況下自強自立、克服困難、自我決策,即“助人自助”。因此,社會工作者應該成為服務對象積極反應的支持者、鼓勵者,並應儘量創造條件使服務對象自立或自我發展。這裡的支持是在認真評估了服務對象的需要、能力和可能性的基礎上做出的。支持者的角色並不是要放棄服務提供,而是要激發服務對象的能力和克服困難的信心,使二者良性互動,從而更好地、更有效地解決問題。在這裡,增強服務對象權能是社會工作者支持者角色的重要職責。
④關係協調者。人們之所以發生問題並成為社會工作的服務對象,常常是因為他與周圍的人和群體或社會組織沒能處理好關係,即他們的人際關係和社會關係失調。這種情況在家庭、社區和工作單位中都會存在,不利於當事人的生活和工作。在這種情況下,社會工作者就要扮演關係協調者的角色,幫助服務對象學習處理社會關係的技巧,協助他們處理好與他人及環境的不和諧關係,並建立起協調關係。
⑤倡導者。倡導是社會工作者向服務對象提倡某種行為。在服務對象不知如何走出困境時,社會工作者應該成為服務對象採取某種行為的倡導者,即向服務對象倡導某種合理行為,並指導他們成功。當然,這裡的倡導不是不顧服務對象接受程度的強行推動,而是在認真評估了服務對象的能力和狀況,評價了社會工作者對他的支持和效果的基礎上作出的。合適的倡導可以增強受助者的信心和勇氣。
(2)社會工作者的間接服務角色
①行政管理者。在社會工作過程中,社會工作者應該對該過程進行有效控制,即對助人過程中有一個科學的設計,並力圖使實際助人過程能合理、有效地開展。同時,社會工作者要與助人相關的諸多資源、信息進行協調、安排和管理,以實現該過程的高效率。特別是不要出現意外。社會工作是一個複雜的過程,需要對其進行科學的管理,這種管理不但對調配多種資源的社會行政工作十分重要,而且對個案工作、小組工作和社區工作也同樣重要,因為後面這些服務活動也需要在評估的基礎上進行活動設計,而照此實施就需要管理。
②資源籌措者。資源籌措者也叫資源連線者。社會工作者要解決服務對象的困難和問題就需要資源,這些資源包括物品、勞務服務等。這些資源有時社會工作者並不擁有,為了有效幫助他人,社會工作者常常需要聯絡政府有關部門、福利服務機構的負責人或同事、志願組織甚至廣大社會群體,向他們爭取服務對象所需要的資源,並將它們傳遞到服務對象手中,以解決問題。為了服務的順利開展而爭取資源是社會工作者的重要責任,社會工作者應該有能力爭取到相關方面的支持,否則它們就難以開展工作。
③政策影響者。社會工作者是在政策的範圍內開展工作的,社會工作本身也常常是在落實某些社會政策。一項符合實際的、及時的社會政策會解決許多問題。然而,我國在某些方面還是缺乏社會政策的,有些社會政策也不完全有效。由於社會工作者直接接觸和進入政策執行的實際過程,所以能夠發現某些社會政策的缺失。當社會工作者在服務過程中發現某些問題具有普遍性時,就應該向有關政府部門提出建議,制定、修訂和完善政策。這樣,可以避免社會問題的再次發生和減緩社會問題。在這種情況下,社會工作者就扮演著政策影響者的角色。社會工作者對適時地制定和改善社會政策負有一定責任。
(3)社會工作者的合併角色
合併角色是指包括了多種功能的綜合角色,這種合併角色既包括直接服務也包含間接服務,而且也可能包括不同角色中的互相連帶的做法。比如,社會工作者作為教育者就可能包括對服務對象的服務、行為的治療和倡導。協調者角色可能包括促進服務對象的行為改變、關係協調等。實際上,社會工作者的許多角色都具有一定程度的綜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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