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資源規劃編制技術要求

《礦產資源規劃編制技術要求》是由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擔任第一完成單位,由張照志、賈文龍、李新玉、孟旭光、鹿愛莉、薛全全、吳強、杜艦、曹清華、王素萍、王丹、呂賓、郭威擔任主要完成人的科研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礦產資源規劃編制技術要求
  • 成果登記號:20040085
  • 第一完成單位: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
  • 項目類別:科研項目
成果信息,成果摘要,

成果信息

成果登記號
20040085
項目名稱
礦產資源規劃編制技術要求
第一完成單位
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
主要完成人
張照志、賈文龍、李新玉、孟旭光、鹿愛莉、薛全全、吳強、杜艦、曹清華、王素萍、王丹、呂賓、郭威
研究起始日期
2001-05-01
研究終止日期
2003-11-01
主題詞
礦產資源規劃;規劃編制;技術要求
任務來源
02;
計畫名稱和編號
200120190067

成果摘要

(1)對礦產資源規劃編制主要內容進行技術規範,主要包括7個方面的內容:① 總則,②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現狀與形勢,③ 礦產資源規劃總體目標和任務,④ 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⑤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⑥ 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⑦ 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其中對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等規劃預測的內容進行了重點研究,建立了礦產資源可供性數學模型。強調礦產資源規劃工作要建立於深入研究和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之上,實現從定性到定量的升華;強化資源利用效率、效益和環境質量指標,弱化產量指標,突出了政策性和實際可操作性。(2)礦產資源規劃成果要求,主要對規劃文本、規劃編制說明、規劃附表以及附圖等規劃編製成果進行了技術規範。特別對礦產資源規劃成果的電子數據也進行了規範。(3)礦產資源規劃的編制、審批和實施程式。附錄有大量的附表,包括附表表式、命名及結構定義等,礦山、礦區參數等技術標準等。本研究突出了礦產資源規劃編制技術性要求的特點,在規劃編制實踐中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它的出台為推動我國各級礦產資源規劃的編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論與實踐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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