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其管轄海城內從事1:20萬和大於1:20萬比例尺的區域地質調查,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能源礦產的普查和勘探,地下水、地熱水、礦泉水資源的勘查,礦產的地球物理、地球化學的勘查,航空邏感地質調查工作的,都必須申請登記,取得探礦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礦產資源勘查登記
- 所屬學科:國土資源學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其管轄海城內從事1:20萬和大於1:20萬比例尺的區域地質調查,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能源礦產的普查和勘探,地下水、地熱水、礦泉水資源的勘查,礦產的地球物理、地球化學的勘查,航空邏感地質調查工作的,都必須申請登記,取得探礦權。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其管轄海城內從事1:20萬和大於1:20萬比例尺的區域地質調查,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能源礦產的普查和勘探,地下水、地熱水、礦泉水資源的勘查,礦產的地球物理、地球化學的勘查,航空邏感地質調查工作...
礦產資源勘査登記制度,是指國家對在其領域及所管轄的海域內從事的礦產資源的某些勘査工作,實行統一登記及審查、協調、監督、檢査的管理制度。中國礦產資源法規定須登記的勘查工作項目包括:(1)1:20萬和大於1:20萬的比例尺的區域地質調查。(2)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能源礦產的普査和勘探。(3)地下水、地熱...
《四川省實施礦產資源勘查登記管理暫行辦法》是四川省人民政府1987年8月28日發布的地方法規。檔案來源 四川省實施礦產資源勘查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1987年8月28日川府發〔1987〕152號)為加強對礦產資源勘查的管理,提高勘查效果和勘查工作的社會經濟效益,保護合法的探礦不受侵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山西省礦產資源勘查登記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是山西省地方法規。檔案發布 山西省礦產資源勘查登記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發布單位】80403 【發布文號】晉地發[1992]28號 【發布日期】1992-02-20 【生效日期】1992-02-20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晉地發〔1992〕28號1992年2月20日)檔案全文 ...
第六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礦產資源勘查登記、開採登記代理人員資格考核:(一)擁護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二)熟悉礦產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及規章;(三)研究生以上學歷,工作滿2年;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中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他人員,具有中級以上專業...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國土資源部地質勘查司、礦產開發管理司負責解釋。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1999年6月25日國土資發〔1999〕174號 “ 關於印發《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登記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和《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登記代理人員資格及代理機構資質考核授予辦法》的通知 ” 同時廢止。
學科:礦產資源經濟與管理 詞目:地質礦產勘查區塊登記 英文:registration of mineral explorationblock 釋文:適用法規是1998年2月國務院發布的《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對允許登記的最大勘查範圍、登記程式、勘查期限,以及勘查登記機構及其職責等,都作了明確具體的規定。《礦產...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採或者工程建設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的,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進行礦產資源統計。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礦產資源統計,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礦產資源儲量變化及開發利用情況進行統計的活動。第四條 自然資源部負責全國礦產資源統計的管理工作。...
【發布文號】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9號 發布 發布單位 雲南省人民政府發布文號 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9號 發布時間 2001-01-08 生效時間 2001-03-01 規定 (2001年1月3日雲南省人民政府第46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
國務院於1987年4月29日以國發〔1987〕42號文發布的《礦產資源勘查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和《全民所有制礦山企業採礦登記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辦理勘查登記手續,領取勘查許可證,辦理採礦登記手續,領取採礦許可證應當繳納登記費用。根據國務院檔案精神,特制定本規定。
2003年6月20日,國土資源部 下發了關於印發《地質勘查資質註冊登記辦法》的通知: 為規範地質勘查市場準入條件,維護地質勘查市場秩序,加強地質勘查資質監管,促進地質勘查工作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部決定建立地質勘查資質註冊登記制度,並制定了《地質...
《礦產資源勘查登記管理信息系統》是由雲南省地質礦產局、雲南省電子計算中心擔任第一完成單位,由唐尚濤、蔣錚、楊震、呂永群擔任主要完成人的科研項目。成果信息 成果摘要 《礦產資源勘查登記管理信息系統》,是以《礦產資源法》及其配套法規為依據,理過程中產生的大量信息為對象的動態管理系統,以實現信息的微機存計...
第三條 國家對礦產儲量實行統一的登記統計管理制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的其它海域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採及工程建設壓覆礦產儲量,必須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是全國礦產儲量登記統計管理機關。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在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協助下進行礦產儲量登記統計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海域勘查、開採下列各項石油、天然氣資源,必須根據本辦法申請登記,取得探礦權或採礦權:一、石油;二、烴類天然氣(包括共生、伴生的非烴類天然氣);三、油砂、瀝青。第三條石油、天然氣資源勘查、開採登記管理工作中,凡本辦法未明確的事項,應比照國務院頒布的《礦產資源勘查登記...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的監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協助同級地質礦產主管部門進行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礦產資源勘查的登記和開採的審批 第十二條 國家對礦產資源勘查實行統一的區塊登記管理制度。礦產資源勘查登記...
第二條 考核授予礦產資源勘查登記、開採登記代理人員資格或代理機構資質應根據社會發展的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式進行,認真把關,確保代理人員及代理機構的質量。第三條 國土資源部地質勘查司、礦產開發管理司負責礦產資源勘查登記、開採登記代理人員資格及代理機構資質的審批授予。
第七條 地質勘查單位資格證書按國家規定實行定期統檢制度。單位分立、合併、更名或者改變業務範圍的,應辦理地質勘查單位資格證書變更登記手續;喪失地質勘查能力的,應辦理地質勘查單位資格證書註銷手續。第八條 礦產資源勘查實行統一的區塊登記管理制度。從事礦產資源勘查活動,必須申請勘查登記,領取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
第十一條 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按照規定許可權和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的授權,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礦產資源勘查登記管理工作。第十二條 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均可按國家規定出資勘查礦產資源。勘查項目出資人為探礦權申請人。國家出資的,由國家委託勘查的單位為探礦權申請人;合資、合作勘查礦產資源的,由契約...
六、採礦登記收費 《採礦登記辦法》規定:辦理採礦登記手續,領取採礦許可證,應當按規定繳納費用。根據地質礦產部、財政部地發〔1987〕289號文頒發的《礦產資源勘查、採礦登記收費標準及其使用範圍的暫行規定》全民所有制礦山企業採礦登記收費標準為:(一)新建、在建、生產礦山:大型礦山五百元;中型礦山三百元;小型...
又稱礦產資源勘查登記管理法律制度或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法律制度。國家礦產資源行政主管機關,依據法律和法規規定,對探礦權申請、審批、出讓、轉讓、註銷及監督進行管理的法律規定。1998年2月國務院發布的《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是探礦權管理的主要法規。由探礦權主體、探礦權、國家對探礦權實施巨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