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信息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磺胺甲噁唑片
【英文名稱】Sulfamethoxazole Tablets
【漢語拼音】Huang An Jia E ZUO Pian
化學名:3-對氨基苯磺醯胺基-5-甲基惡唑
CASNo.:723-46-6
分子式:C10H11N3O3
分子量:253.28
所屬類別
化藥及生物製品>>抗微生物藥>>抗細菌藥>>磺胺類
性狀
本品為白色片。
藥理作用
本品的抗菌作用機制為在結構上類似
對氨基苯甲酸(PABA),可與PABA競爭性作用於細菌體內的二氫葉酸合成酶,從而阻止PABA作為原料合成細菌所需的
葉酸,減少了具有代謝活性的
四氫葉酸的量,而後者則是細菌合成嘌呤、
胸腺嘧啶核苷和
脫氧核糖核酸(DNA)的必需物質,因此抑制了細菌的生長繁殖。
動力學
本品口服後易被
胃腸道吸收,吸收完全,約可吸收給藥量的90%以上。但其吸收較緩慢,給藥後2~4小時
血藥濃度達高峰,單次口服2g後血中游離藥物濃度可達80~100mg/l。本品吸收後廣泛分布於
肝、
腎、
消化道、
腦等組織,在胸膜液、腹膜液和
房水等體液中可達較高藥物濃度,也可穿透血-腦脊液屏障,在腦脊液中達治療濃度,腦膜無炎症時,可達同時期血藥濃度的50%;本品也易進入胎兒血循環。
本品分布容積為0.15L/kg。蛋白結合率為60%~70%。由於磺胺類藥物與膽紅素競爭血紅蛋白的結合,可使血中
游離膽紅素增高,有引起
早產兒、
新生兒發生
核黃疸的可能。嚴重
腎功能損害者本品的蛋白結合率可降低。本品的消除半衰期在正常腎功能者約為10小時,
腎功能衰竭者增至20~50小時。肝功能不全者藥物
代謝作用減退。
本品主要自腎小球濾過排泄,部分游離藥物可經腎小管重吸收,藥物排泄與尿pH值有關,在鹼性尿中排泄增多,少量自糞便、
乳汁、
膽汁等中排出。本品給藥後24小時內自尿中以原形排出給藥量的20%~40%。腹膜透析不能排出本品,血液透析亦僅中等度清除該藥。
適應症
磺胺甲惡唑(不包括該類藥與甲氧苄啶的複方製劑)的適應症為:
1.敏感細菌所致的急性單純性尿路感染。
3.星形奴卡菌病。
4.對氯喹耐藥的惡性瘧疾治療的輔助用藥。
5.與
乙胺嘧啶聯合用藥治療鼠弓形蟲引起的弓形蟲病。
6.為治療
沙眼衣原體所致宮頸炎和尿道炎的次選藥物。
7.治療杜克雷嗜血桿菌所致軟下疳的次選藥物。
8.治療由沙眼衣原體所致的新生兒包含體結膜炎的次選藥物。
用法用量
一般人
1.成人常用量:用於治療一般感染首劑2g,以後每日2g,分2次服用。
2.小兒常用量:用於治療2個月以上嬰兒及小兒的一般感染。首劑按
體重每日50~60mg/kg(總劑量不超過2g/日),以後每日按5O~60mg/kg,分2次服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本品可穿過血
胎盤屏障至
胎兒體內,動物實驗發現有致畸作用。人類研究缺乏充足資料,
孕婦宜避免套用。(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濃度約可達母體血藥濃度的50%~100%,藥物可能對乳兒產生影響。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的新生兒中的套用有導致溶血性貧血發生的可能。鑒於上述原因,
哺乳期婦女不宜套用本品。
兒童用藥
由於
磺胺藥可與
膽紅素競爭在血漿蛋白上的結合部位,而新生兒的
乙醯轉移酶系統未發育完善,磺胺游離血濃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黃疸發生的危險性,因此該類藥物在新生兒及2個月以下嬰兒的套用屬禁忌;由於兒童處於生長發育期,肝腎功能還不完善,用藥量應酌減。
老年患者用藥
老年患者套用磺胺藥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機會增加。如嚴重
皮疹、
骨髓抑制和
血小板減少等是老年人嚴重不良反應中常見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套用,確有指征時需權衡利弊後決定。
不良反應
1.過敏反應較為常見,可表現為
藥疹,嚴重者可發生滲出性多形
紅斑、
剝脫性皮炎和大皰表皮鬆解萎縮性皮炎等;也有表現為
光敏反應、藥物熱、關節及肌肉疼痛、
發熱等血清病樣反應。
2.中性粒細胞減少或缺乏症、血小板減少症及再生障礙性貧血。患者可表現為咽痛、發熱、蒼白和出血傾向。
3.溶血性貧血及
血紅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患者套用磺胺藥後易發生,在新生兒和小兒中較成人為多見。
4.高膽紅素血症和新生兒核黃疸。由於磺胺藥與膽紅素競爭蛋白結合部位。可致游離膽紅素增高。新生兒肝功能不完善,故較易發生高膽紅素血症和新生兒黃疸,偶可發生核黃疸。
6.腎臟損害。可發生
結晶尿、
血尿和
管型尿。偶有患者發生間質性腎炎或腎小管壞死的嚴重不良反應。
7.
噁心、
嘔吐、胃納減退、
腹瀉、
頭痛、
乏力等,一般症狀輕微,不影響繼續用藥。偶有患者發生艱難梭菌腸炎,此時需停藥。
9.中樞神經系統毒性反應偶可發生,表現為精神錯亂、定向力障礙、幻覺、欣快感或抑鬱感。一旦出現均需立即停藥。磺胺藥所致的嚴重不良反應雖少見,但可致命,如滲出性多形紅斑、
剝脫性皮炎、大皰表皮鬆解萎縮性皮炎、暴發性肝壞死、粒細胞缺乏症、再生障礙性貧血等血液系統異常。治療時應嚴密觀察,當皮疹或其他反應早期徵兆出現時即應立即停藥。
用藥禁忌
1.對磺胺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3.小於2個月以下嬰兒禁用。
4.巨幼細胞性貧血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下列疾病不宜選用本品作治療或預防用藥:
呋塞米
(3)立克次體病。
(7)真菌感染。
(8)病毒感染。
2.下列情況應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肝功能不全、腎功能不全、血卟啉症、失水、
愛滋病、
休克和老年患者。
3.交叉過敏反應。對一種磺胺藥呈現過敏的患者對其他磺胺藥可能過敏。
5.每次服用本品時應飲用足量水分(約240ml),餐前1小時或餐後2小時服用。服用期間也應保持充足進水量,使成人每日尿量至少維持在1200~1500ml。如套用本品療程長,劑量大時除多飲水外宜同服
碳酸氫鈉。
6.治療中須注意檢查:
(1)全血象檢查,對接受較長療程的患者尤為重要。
(2)治療中定期尿液檢查(每2~3日查尿常規一次)以發現長療程或高劑量治療時可能發生的結晶尿。
(3)肝、腎功能檢查。
7.嚴重感染者應測定血藥濃度,對大多數感染性疾患游離磺胺濃度達50~150μg/ml(嚴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總磺胺血濃度不應超過200μg/ml,如超過此濃度,不良反應發生率增高。
8.新生兒患者和2個月以內嬰兒除治療先天性弓形蟲病時可作為乙胺嘧啶聯合用藥外,全身套用屬禁忌。
9.不可任意加大劑量、增加用藥次數或延長療程,以防蓄積中毒。
10.由於本品能抑制大腸桿菌的生長,妨礙
B族維生素在腸內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過一周以上者,應同時給予維生素B以預防其缺乏。
過量處理
磺胺血濃度不應超過200μg/ml,如超過此濃度,不良反應發生率增高,毒性增強。
性狀鑑定
檢查
應符合片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
鑑別
取本品的細粉適量(約相當於磺胺甲惡唑0.5g),加氨試液10ml,研磨使磺胺甲惡唑溶解,加水10ml,濾過,
濾液置
水浴上
蒸發使氨揮散,放冷,加
醋酸使成酸性,即析出沉澱,濾過,沉澱用水洗滌,在105℃乾燥後,依法測定(附錄ⅥC),熔點為168~172℃;剩餘的沉澱照磺胺甲惡唑項下的鑑別(1)(2)項試驗,顯相同的反應。
含量測定
取本品10片,精密稱定,研細,嚴密稱取適量(約相當於磺胺甲惡唑0.5g),照磺胺甲惡唑項下的方法測定。每1ml的亞硝酸鈉滴定液(0.1mol/L)相當於25.33mg的C10H11N3O3S。
相互作用
1.合用尿鹼化藥可增加本品在鹼性尿中的
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不能與對氨基苯甲酸同用,對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細菌攝取,兩者相互拮抗。也不宜與含對氨苯甲醯基的局麻藥如
普魯卡因、
苯佐卡因、
丁卡因等合用。
3.與口服抗凝藥、口服
降血糖藥、甲氨蝶呤、
苯妥英鈉和硫噴妥鈉同用時,上述藥物需調整劑量,因本品可取代這些藥物的蛋白結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謝,以致藥物作用時間延長或毒性發生。
4.與骨髓抑制藥同用時可能增強此類藥物對造血系統的不良反應。如有指征需兩類藥物同用時,應嚴密觀察可能發生的毒性反應。
5.與
避孕藥(雌激素類)長時間合用可導致避孕的可靠性減小,並增加經期外出血的機會。
7.與肝毒性藥物合用時可能引起肝毒性發生率的增高。對此類患者尤其是用藥時間較長及以往有肝病史者應監測肝功能。
8.與光敏感藥物合用時可能發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
9.接受本品治療者對維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不宜與
烏洛托品合用,因烏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產生甲醛,後者可與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澱物,使發生結晶尿的危險性增加。
11.本品可取代
保泰松的血漿蛋白結合部位,兩者合用時可增加保泰松的作用。
12.因本品有可能幹擾青黴素類藥物的殺菌作用,最好避免與此類藥物同時套用。
13.磺吡酮與本品合用時可減少本品自腎小管的分泌,導致血藥濃度升高而持久或產生毒性,因此在套用磺吡酮期間或套用其治療後可能需要調整本品的劑量。
規格
0.5g
貯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生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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