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學位授予權,是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具有授予“碩士學位”資格的學位授予權。發展概況2002年7月,在我國600所本科高校中,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260餘所,碩士學位授予權的不到500所。1專業領域1992年11月10日,...
學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的高等學校授予;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授予。授予學位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以下簡稱學位授予單位)及其可以授予學位的學科名單,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提出,經國務院批准公布。第九...
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審核是指國務院學位委依據法定職權批准可授予學位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及其可以授予學位的學科的審批行為。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審核工作,保證學位授予和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中華人民...
博士碩士學位授權,也叫博士、碩士學位授權,是指博士、碩士的學位授予權,包括博士學位授予權和碩士學位授予權。授權審核 2020年10月29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於做好2020年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審核相關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20...
學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高等學校授予,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由國務院授予的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授予。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成績優良,達到規定的學術水平者,授予學士學位;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通過碩士...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開展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和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動態調整試點工作的意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規定的動態調整,系指各學位授予單位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本單位學科發展規劃與實際,撤銷國務院學位...
第一、二批教育碩士培養單位根據辦學條件和培養能力及社會需要,自行確定招生學科領域,且必須具有相關學科的碩士學位授予權。第三、四、五批教育碩士研究生培養單位,在已開設的學科領域中,每單位限招3—5個學科領域,也必須具有相關學科...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辦法》及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有關檔案,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細則。第二條經國務院批准,我校有權授予碩士學位,按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
《南京師範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細則》,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授權博士、碩士學位授予細則。第一章 第一條 本細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及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有關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
歐洲中世紀大學對符合教師條件的人加以認可,由基督教教會當局批准,授予碩士學位。這種學位僅僅是“教師”的代名詞。1180年後,法國巴黎大學授予了第一批神學方面的博士學位。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已有很多國家建立了學位制度,但在近幾...
第一條 根據《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2020年修訂)》(下稱《辦法》)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本細則中的學位授權點是指全省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核批准的可以授予碩士學位的學科和專業學位類別。第三條 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分為...
第四條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職責如下:(一)審核各學位授權學科的培養方案;(二)作出授予碩士學位的決定;(三)作出授予博士學位的決定;(四)審核擬增設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學科;(五)作出撒銷不符合規定而授予學位的決定;(六)...
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按本通知附屬檔案1所列的標準掌握。三、申請單位和專業學位類別範圍 本次增列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工作,只面向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的普通高等學校和軍隊院校,不包括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的科研機構...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結合我校實際,修訂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學歷碩士、高等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的學位申請者。學位評定委員會按照我校有權授予碩士學位的學科、專業...
條件為: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制定的授予博士和碩士學位的學科、專業目錄中的一級學科範圍內,至少有 1個學科、專業已有博士學位授予權, 或至少有 2個學科、專業已有碩士學位授予權。自行審批工作 由學位授予單位的學位評定委員會按規定進行...
第三條 有權授予碩士或博士學位的單位及其學科、專業,原則上均可接受本單位和就近接受其它單位的在職人員申請相應的學位。 第四條 向在職人員授予學位的門類,各級學位應達到的學術水平,以及進行資格審查、學位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等有關事項...
第二條【適用範圍】 國家實行學位制度。學位分為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分為學術學位、專業學位等類型。學位按學科門類和專業學位類別授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實施學位制度,開展學位授予活動,適用本法。第三條【基本原則】 實施學位...
學士學位獲得者或同等學歷者,經考試進入有權授予碩士學位的高等院校或科研機構學習2.5~3年,通過碩士學位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碩士學位論文對所研究的課題應當有新的見解),成績合格,表明他在本學科上確已掌握了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
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是指碩士學位授予權立項建設單位,按照立項、建設、評估、驗收的程式建設,一個建設周期3年,通過驗收合格後成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基本信息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精神,為更好地滿足國家及區域...
評估結果及處理意見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批准。“十三五”期間組織開展了第12批學位授權審核工作,新增了28個博士學位授予單位,29個碩士學位授予單位,697個博士學位授權點,2133個碩士學位授權點。
為使我國學位工作更好地適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近年來,學位授權審核辦法的改革邁出了較大的步伐,從1995年開始,逐步實行新的學位授權審核辦法: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和博士點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組織審核和批准;碩士點由地方...
第二條 我校授予的碩士學位,按照哲學、法學、文學、理學、工學、管理學、藝術學等學科門類授予。專業學位按照教育部規定的類別授予。授予學位的學科專業,須為獲得相應學位授予權的學科專業。第三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條、第...
和全日制統考生和自費生一樣,委培生和定向生(即在職研究生)畢業後都能獲取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如1月份法碩聯考、1月份工商管理碩士(MBA)聯考。3、同等學歷申請碩士學位:同等學歷申請碩士學位,是在有碩士授予權的學校報名,參加...
授予學士學位(含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學士學位)的日常工作授權學校教務部門全面負責。第八條 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程式:1.研究生在按照培養方案要求完成課程學習和學位論文後即可申請學位。2.指導教師、研究生培養單位提出推薦意見。3.指導...
第七條 學校每年定期進行碩士學位授予工作。我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完成培養計畫內要求的碩士學位課程考試和學位論文工作後,可以提出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每年定期辦理。第八條 碩士學位的考試課程和要求。1....
獲得建築學碩士學位授子權的高等學校,其建築設計及其理論專業碩士點仍保留工學碩士學位授予權。已獲建築學碩士學位者,不再授予工學碩士學位;已獲工學碩士學位者,亦不再授予建築學碩士學位。未獲建築學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等學校,其建築...
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有權向同等學力人員授予碩士、博士學位的單位,可以在已授予畢業研究生學位的學科、專業,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各級學位授予的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 國家實行學位制度。學位分為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分為學術學位、專業學位等類型。學位按學科門類和專業學位類別授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實施學位制度,開展學位授予活動,適用本法。第三條【基本原則】 實施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