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碩士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實施細則

《四川省碩士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實施細則》是根據《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2020年修訂)》(下稱《辦法》)規定製定的實施細則。由四川省教育廳於2021年9月23日發布徵求意見稿,意見徵詢期為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碩士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實施細則
  • 發布單位:四川省教育廳
  • 發布時間:2021年9月23日
意見徵詢,意見稿,

意見徵詢

關於面向社會公開徵求《四川省碩士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是我國學位授權審核制度和研究生培養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分為專項合格評估和周期性合格評估,其中專項合格評估和博士學位授權點周期性合格評估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碩士學位授權點周期性合格評估由省級學位委員會組織實施。為做好四川省碩士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工作,確保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根據《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2020年修訂)》,教育廳擬制了《四川省碩士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為提高政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現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各界人士可以電子郵件方式實名提出意見建議。
徵求意見時間: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9日
電子信箱:詳見參考連結
附屬檔案:四川省碩士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
四川省教育廳
2021年9月23日

意見稿

四川省碩士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實施細則
(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2020年修訂)》(下稱《辦法》)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中的學位授權點是指全省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核批准的可以授予碩士學位的學科和專業學位類別。
第三條 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分為專項合格評估和周期性合格評估。專項合格評估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組織。周期性合格評估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辦(下稱省學位委員會)公室組織實施。
第四條 周期性合格評估每6年進行一輪次,獲得學位授權滿6年的學位授權點和專項合格評估結果達到合格的學位授權點,均應當接受周期性合格評估。學位授權點周期性合格評估基本條件為啟動當期評估時正在執行的學位授權點申請基本條件。
第五條 周期性合格評估分為學位授予單位自我評估和省學位委員會抽評兩個階段,以學位授予單位自我評估為主。每輪次評估的前5年為自我評估階段,第6年為省學位委員會抽評階段。
第六條 學位授予單位要保證自我評估材料的真實可信。各有關單位、組織、專家和人員應嚴格遵守評估紀律,堅決排除非學術因素的干擾,對在評估活動中存在違紀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據有關法規嚴肅處理。
第二章學位授予單位自評
第七條 制定評估工作方案。根據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基本條件、學位授權點抽評要素和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指南,結合本單位學位授權點數量、學科結構和院系設定等情況,統籌規劃評估工作,研究制訂本單位評估工作方案。評估工作方案應包括自我評估的組織機構、組織形式、評估方式、辦學目標、人才培養質量標準、評估目的、評估內容、時間安排和工作流程等內容。評估工作方案按規定時間通過“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信息平台”報送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和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