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擬訂並組織實施我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擬訂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產業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建議。受硯山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硯山縣人民代表大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全社會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參與應對有關重大突發事件。
(三)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研究和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參與制定財政政策、土地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政策執行效果並提出對策建議,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和推進我縣總體經濟體制改革工作。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負責對縣級基本建設投資計畫進行統一管理,指導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的執行,安排中央、省、州、縣財政性建設資金,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和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指導、擬訂上報和管理國外貸款規劃和建設項目,擬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政策,負責縣級預算內投資公益性項目實行代建的組織實施,指導推行公益性項目代建制,組織開展重點建設項目稽察工作。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和實施意見,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有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負責擬訂縣級專項規劃年度審批計畫,與有關部門共同組織論證縣級專項規劃草案,負責專項規劃的相關協調和銜接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聯合審批發布部分縣級專項規劃,負責其他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地方中長期規劃等與縣中長期規劃的銜接,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及硯山縣推進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擬訂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八)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九)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和項目申報、資金爭取等工作,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
(十)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有關法規草案,擬訂有關政策,參與非公經濟發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規定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
(十一)組織編制交通戰備、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交通戰備與交通建設的關係,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交通戰備、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煤、電、油、氣等能源資源管理,擬訂發展戰略、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硯山縣規劃內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十三)負責價格運行分析,提出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和實施價格干預措施的建議;負責價格、收費的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及監督管理;負責政府制定價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成本監審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負責起草有關檔案,修改有關單位和各股室代本局起草的檔案、材料,把好行文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創建、機關電子政務、四項制度建設等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文電運轉、機要、檔案管理、安全保密、人事管理、督查、秘書事務、重要會議組織及接待等日常政務;承擔信息、政務公開、信訪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收集和整理髮展改革工作的信息資料;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本局重要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聽證、行政複議、應訴與國家賠償工作;組織發展改革局的普法工作;參與非公經濟發展政策的制定;指導協調招投標工作;督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在公務用車管理領導小組領導下,對全縣公務用車進行全面管理;負責對全縣公務用車編制、配備、購置進行審核報批;負責對全縣公務用車的調配、劃撥、出售、報廢進行審核報批。
(二)綜合和社會發展股。監測分析研究巨觀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負責經濟運行分析工作;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巨觀調控目標以及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擬訂並協調重要物資儲備計畫;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總量目標和有關政策建議,監測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有關重大問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組織全社會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參與應對有關重大突發事件;研究提出我縣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民政等發展政策;編制社會發展投資計畫,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擬訂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推進有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組織研究、調查我縣經濟社會發展、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負責重要檔案起草和信息發布工作;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擬訂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參與重大工程的前期工作,參與安排重大項目,負責重大項目與規劃的銜接和協調。
(三)經貿和體制改革股。研究縣內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根據國家和省、州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擬訂硯山縣實施意見和實施細則;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組織編制全縣利用外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商有關部門提出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協助招商引資工作;審批或審核外商投資、國外貸款、境外投資項目;負責建設項目引進技術設備免稅確認書的審報和辦理工作;監測分析國內外和全縣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進出口總量計畫,組織監督計畫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計畫進行調整;管理全縣糧食、化肥等重要農產品儲備,指導監督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我縣進出口計畫;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編制全縣流通設施基本建設計畫,安排和審批重大流通設施建設項目。
(五)固定資產投資股。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投資核准的建議;提出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安排計畫建議,平衡安排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計畫;負責安排縣級機關、城鎮建設、政法、房地產開發、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設投資計畫;指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前期工作,提出前期工作經費計畫;參與金融合作項目的組織、篩選工作,參與投資項目融資方案的擬訂;指導項目後評價工作;審核招投標工作;負責縣級預算內投資公益性項目實行代建的組織實施,指導推行公益性項目代建制;研究提出戰後恢復建設項目計畫,並對實施項目進行管理;銜接平衡能源、城建、環保、礦產、旅遊、政法、黨政群、市政、個體私營經濟等行業的發展規劃和計畫。並按月監測計畫執行情況;負責安排前期工作經費和全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儲備、信息收集及提出重點建設項目計畫。指導局內相關股室搞好項目儲備、審批及投資計畫的編制工作;負責審批和上報黨政群、旅遊、能源、城建、環保、礦產、公安、法院、檢察院、個體私營企業等的建設項目,對所審批項目進行竣工驗收和後評價工作;研究並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安排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計畫;負責對上級出資的建設項目的工程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及投資概算等的監督檢查;
(六)農村經濟發展股。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提出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水產、農墾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制定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安排和下達國家和省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審批或上報、安排農口基礎設施重大建設項目並協調實施。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重點流域綜合治理規劃;參與擬訂土地利用規劃、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和國土整治、開發、利用、保護的政策建議;負責擬訂重點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老、少、邊、窮”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易地扶貧計畫;負責涉平鄉鎮的項目管理;審批或審核重點流域綜合治理規劃項目;組織編制土地利用計畫和基礎測繪計畫,參與協調防震減災工作。
(八)物價檢查股。負責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縣商品明碼標價和價格收費公示工作,組織開展價格誠信單位的評比活動;負責價格舉報電話12358價格收費投訴的受理、查處和處理結果的回覆工作;負責價格舉報信息的分析研究和重大價格舉報的分析研究和重大價格舉報問題的報告工作。
(九)價格調控監測股。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價格鑑證工作的政策和規定;負責縣內同級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當事人委託的各類涉案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和各種勞務和價格鑑證及評估工作;受理轄區內委託的道路交通事故財產損失價格認證;負責監測分析價格總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專項價格,建立價格監測預警體系,實施價格預測預警和應急監測;負責組織全縣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的考試報名工作。
(十)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股。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促進可持續發展;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環境保護政策建議,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訂促進環保產業發展和推行清潔生產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建議並落實有關工作;提出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相關領域及城鎮污水、垃圾處理的縣財政性貼息資金和補助資金,以及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循環經濟和有關領域污染防治重點項目縣財政性貼息、補助投資安排建議;負責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和項目申報、資金爭取等工作,牽頭擬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實施有關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措施,組織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宣傳工作;負責擬訂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規劃。
(十一)重點建設項目稽查辦公室。組織開展對重點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有關行業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國家、省、州、縣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對違規問題,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