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佤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西盟佤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西盟佤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簡稱縣發展和改革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西盟佤族自治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中共西盟佤族自治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發展和改革局,接受中共西盟佤族自治縣委財經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縣委財經委員會的具體工作,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對經濟工作的決策部署,負責全縣經濟領域重大工作的研究部署、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盟佤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雲南省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縣勐卡路221號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實際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地方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擬訂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西盟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委託向西盟佤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統籌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全社會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參與應對有關重大突發事件。
(三)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研究和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參與制定財政政策、土地政策,並綜合分析政策執行效果、提出對策建議,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
(五)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投資及有關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負責對縣級基本建設投資計畫進行統一管理、指導,安排中央分配的和省、市、縣財政性建設資金,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審核和轉報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指導、擬訂上報和管理國外貸款規劃和建設項目,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發展戰略、規劃及有關政策建議,引導民間投資發展方向,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指導推行公益性項目實行PPP模式。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和實施意見,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有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負責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綜合管理,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及普洱市推進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八)負責規劃編制的綜合管理,負責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受理縣級重大專項規劃的立項申請,負責牽頭編制起草縣級總體規劃,負責擬訂縣級專項規劃年度審批計畫,負責專項規劃的相關協調、銜接、審批發布工作,負責其他專項規劃、地方中長期規劃等與縣中長期規劃的銜接,組織擬訂縣域協調發展及西盟佤族自治縣推進西部大開發、“興邊富民工程”、“一帶一路”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參與擬訂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負責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承擔西盟佤族自治縣國防動員委員會、西盟佤族自治縣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西盟佤族自治縣縣域經濟發展、西盟佤族自治縣西部大開發、西盟佤族自治縣“興邊富民工程”等具體工作。
(九)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按照規定許可權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擬訂重要商品儲備規劃,負責組織重要商品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食用油、豬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儲備。
(十)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一)推進綠色發展理念,綜合分析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綠色經濟試驗示範、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二)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法規草案,擬訂有關政策,參與非公經濟發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規定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
(十三)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組織起草價格和收費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價格和收費改革調整方案以及管理範圍、原則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調整市授權的收費標準和項目;制定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參與重要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關價格建議;擬訂價格監管的政策措施;負責價格運行分析,提出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和實施價格干預措施的建議;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分析。
(十五)指導重要農產品成本調查及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制定價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成本監審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司法和行政工作中提出的涉案財物價格認定工作。
(十六)負責許可權範圍內水電、石油、天然氣、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和其他新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准項目的初審和申報;按照規範規程對水電工程建設、生產運行和防洪安全等進行管理;指導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組織能源的重大示範工程和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按照規定許可權備案能源投資項目。
(十七)組織實施全縣糧食總量平衡和品種平衡;負責對全縣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負責組織協調縣級儲備糧油和全縣商品糧油的收購、輪換銷售、保管和安全儲存,以及西盟佤族自治縣城鎮居民、農村需救助人口用糧和駐軍的軍糧供應。協助財政部門管理使用糧食風險基金。負責縣級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轉換和日常管理。
(十八)負責數字經濟相關工作。
(十九)完成中共西盟縣委和西盟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交通運輸局在交通運輸規劃、報批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發展和改革局協助縣交通運輸局做好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與綜合規劃銜接工作。
(2)縣發展和改革局會同縣交通運輸局做好有關交通運輸規劃、項目的報批工作。縣交通運輸局需要上報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及安排國家預算內資金的綜合交通基礎設施重大項目,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審核後,按照程式報批;需要由省、市交通運輸部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審批、核准的綜合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由縣交通運輸局、縣發展和改革局聯合審核、按照程式報批。
2.與縣審計局的職責分工。
縣審計局負責按照《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稽查辦法》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和監管,對項目建設期審批程式、資金使用、概算控制、招標投標、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等情況進行稽察並分析評價;負責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負責組織對中央、省、市、縣級政府性建設投資計畫安排及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規問題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重大建設項目投資儲備庫的編制和管理,擬定和提出當年重大項目清單;負責組織重大項目申報中央、省、市各級資金,牽頭組織重大項目並聯並行審批聯審會議;負責做好重大項目的日常巡查和指導工作,組織項目的竣工驗收並負責項目建設後的評價工作。
3.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貫徹落實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有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有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西盟佤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4.與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的職責分工。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提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指標,了解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畜牧、茶葉和特色生物、農墾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負責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負責擬訂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做好涉農項目的審批、登記備案,轉下達涉農項目中央、省、市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轉報農口基礎設施重大建設項目及其他農林水項目、計畫;負責涉農項目貸款貼息有關工作。

人員編制

縣發展和改革局機關行政編制20名。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兼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3名(副科級)。

領導分工

副局長:廖逢燦
領導班子成員情況
姓名
職務
出生年月
學歷
楊巍
黨組書記、局長
1983.01
本科
廖逢燦
黨組成員、副局長、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
1980.07
本科
劉隆基
黨組成員、副局長
1980.11
本科
李陽
副局長
1991.04
本科
葉洋君
副局長
1995.05
本科
(一)楊 巍 黨組書記、局長,主持發展和改革局全盤工作。
(二)廖逢燦 黨組成員、副局長、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協助局長負責“雙隨機、一公開”、河長(湖)制等方面工作。具體分管糧食和物資儲備股、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股、綠色發展股,聯繫縣重大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市發改委糧食物資能源儲備科、糧食安全發展科、糧食執法督察科、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綠色經濟發展科、綠色人文宣教科。分管糧食首長責任制、食品安全、質量強縣、安全生產、河長(湖)制、生態文明建設、綠色經濟等考核。
(三)劉隆基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組織人事、財務、國防動員、信息工作、“掛包幫”、老乾殘聯、人大政協提案議案答覆、打擊走私等方面工作。具體分管辦公室、價格收費和監測管理股(價格認證中心)、經濟體制改革和政策法規股。對接市發改委辦公室、基礎設施發展科(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人員辦公室、經濟體制改革和政策法規科、價格和收費管理科、價格監測和成本監審科(價格認證中心)。分管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平安建設(消防、禁毒防艾、信訪、綜治維穩、反恐反邪教等)、國家安全、依法治縣、政務公開、保密、信訪、愛國衛生、打擊走私、雙擁、文明單位、民族團結進步等考核。
(四)李 陽 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國民經濟、數字經濟、工交財貿、城鄉融合發展等方面工作。具體分管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綜合和規劃股、產業發展綜合股。對接市委財經委辦公室、市發改委綜合科、發展戰略和規劃科、產業發展科、水電和新能源協調科、電網和石油天然氣科、財政金融和信用建設科和市數字經濟局。分管經濟成長目標責任和營商環境和誠信體系建設考核。
(五)葉洋君 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美麗縣城”建設、以工代賑、興邊富民、就業和收入分配、招投標管理、鄉村振興、社會發展、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工作。分管項目綜合股。對接市發改委固定資產投資科、地區經濟科、基礎設施發展科、社會發展科、評估督導科、農村經濟科、易地扶貧科、輻射中心辦公室。分管固定資產投資目標責任和工青婦考核。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西盟佤族自治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負責文電運轉、機要、檔案管理、安全保密、督查、重要會議組織及接待等日常政務;承擔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綜治維穩、依法治縣、“七五”普法、法治政府建設、信息、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信訪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督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統籌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搞好機關人事、幹部及勞動工資管理,做好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和規劃股。監測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監測分析研究巨觀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負責經濟運行分析工作;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巨觀調控目標以及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組織擬訂、監測和評估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參與重大工程的前期工作,負責重大項目與規劃的銜接和協調;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總量目標和有關政策建議;負責西盟佤族自治縣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提出全縣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縣發展規劃。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銜接縣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發展規劃。統籌規劃編制立項。提出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
(三)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對經濟工作的決策部署。負責全縣經濟領域重大工作的研究部署、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承擔中共西盟佤族自治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四)項目綜合股。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協助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建立前期項目儲備庫,落實年度投資的項目支撐;參與審批和審查重點項目的預可研、可研、初設等工作;提出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安排計畫建議;指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前期工作,安排前期工作經費;負責牽頭組織重大項目並聯並行審批聯審,督促協調推進項目前期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項目計畫。銜接協調落實國家、省和市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的各項政策,組織擬訂我縣推進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建設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邊境經濟合作發展規劃;負責參與區域經濟合作項目的協調指導工作,擬訂區域經濟合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具體政策措施;負責參與邊境經濟合作項目的篩選、推薦工作,提出有關引導性資金的使用建議:負責橋頭堡、一帶一路相關工作。
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重點流域綜合治理規劃;參與擬訂土地利用規劃、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和國土整治、開發、利用、保護的政策建議;負責擬訂重點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老、少、邊、窮”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守邊固邊計畫;組織編制土地利用計畫和基礎測繪計畫,參與協調防震減災工作;銜接平衡農業、林業、草原、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定投資計畫並安排和下達中央預算內投資,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組織協調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和政策的實施;組織擬訂西盟縣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規劃;負責退耕還林、退牧還草的綜合協調及年度計畫的編制;組織擬訂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並落實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東部城市支持西部地區人才培訓計畫;負責西盟縣“興邊富民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和西盟縣易地扶貧搬遷安置辦公室、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編制鄉村振興戰略,提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指標,了解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畜牧、茶葉和特色生物、農墾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
綜合提出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協調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民政等發展政策;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對各項社會事業建設項目進行管理,協調社會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全縣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統籌綜合交通發展有關政策建議。提出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建設並協調實施。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審核、核准及轉報綜合交通建設項目,並統籌重大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安排和下達中央和省預算內綜合交通基礎設施基本建設資金(含國防交通項目的申報和下達)。
(五)產業發展綜合股。綜合分析工業和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工業、服務業、交通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指導、協調和服務;組織推動產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負責編制流通設施基本建設計畫。研究西盟縣能源開發利用情況,提出能源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定能源發展規劃,按照規範規程對水電工程建設、生產運行和防洪安全等進行管理;承擔許可權範圍內火電、電網、石油、天然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以及國家、省級審批、核准項目的初審和申報有關工作;承擔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淘汰電力落後產能等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承擔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指導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組織能源的重大示範工程和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能源)提出能源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審批和安排重大建設項目。
研究和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銜接和協調財政、金融、邊貿工作;對財政和金融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提出對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牽頭推進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和轉報有關項目。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編制鄉村振興戰略,提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指標,了解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畜牧、茶葉和特色生物、農墾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
(六)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股。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促進可持續發展;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積極組織資環項目申報工作。協調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並組織實施。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研究提出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相關領域及城鎮污水、垃圾處理項目投資計畫。
(七)糧食和物資儲備股(糧食行政執法大隊)。擬訂全縣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實施意見,擬定全縣糧食流通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做好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工作,承擔全縣糧食市場巨觀調控具體工作,做好縣內糧食流通統計調查及糧食市場供求形勢、價格監測、預警分析;負責保障各類政策性糧食供應及縣內軍糧供應與管理;起草提出糧食應急預案,並參與組織實施。承擔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提出建立縣級儲備糧油的意見和管理辦法,負責縣級糧油和應急儲備物資的管理。負責對省、市級代儲備糧油儲存的監管,組織實施糧食庫存檢查;協調實施救災、應急及政策性用糧等重要糧食物資的調運。組織實施縣級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轉換和日常管理。負責全縣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協助做好地方糧食質量標準的管理。負責對管理的儲備糧油、應急物資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規、違法行為。負責建立健全糧食和物資儲備執法督查體系。負責“12325”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管熱線電話的受理、處置、調查、反饋以及運行維護工作。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質量安全監管。負責組織開展糧食質量安全監測、質量調查、品質測報、政策性成品糧油質量安全監督抽查等工作。
(八)經濟體制改革和政策法規股。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相關事宜;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方面擬訂的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本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的重大問題,參與和協調經濟法規規章的起草、修訂和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參與並配合其他職能科室的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稿起草,對上行或對外公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法律審核;參與價格管理、聽證、行政複議、應訴與國家賠償工作;負責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指導協調招投標工作,參與和協調重點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作;協調項目並聯審批及行政審批網上服務大廳有關工作。
(九)價格收費和監測管理股(價格認證中心)。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省頒布的價費政策,在許可權範圍內依法制定和調整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監督協調全縣價格和收費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制定價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工作;擬訂和調整許可權範圍內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公益服務、公用事業、經營服務性收費政策;提出有關價費管理的範圍、原則和辦法的建議;參與協調縣內重大價費糾紛;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分析工作。
貫徹執行上級價格事務工作政策法規;負責商品價格監測及運行分析,加強價格預測、預警,及時提出建議;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下達的價格監測任務;協助做好有關價格事務工作,提供價格諮詢和價格事務服務,提供價格事務決策依據。受理紀檢監察、司法等行政執法機關所提出的涉案財物價格認定工作。
(十)綠色發展股。推行綠色生產方式、培育壯大綠色產業、發展綠色經濟。按照“生態立縣,綠色發展”的思路,負責編制綠色經濟發展計畫、規劃,跟蹤督查綠色經濟實驗示範區建設情況。根據國家對建設綠色經濟實施示範區的要求,進一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態經濟發展模式。完善推廣在全國率先制訂實施的綠色經濟考評、GEP核算以及在全省試點的自然資源負債表、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綠色檢察”制度等體制機制。建立健全市場機制、資源管理、生態補償、科技創新等推動綠色發展的體制機制,制訂環境保護責任追究、環境損害賠償等制度,出台循環經濟、生態修復等地方法規和重點產業、重要產品綠色化標準體系,用新的試驗制度推動全縣綠色經濟更好更快發展;積極上報《綠色經濟信息》,加大綠色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綠色發展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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