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體字

破體字

拼音:pò tǐ zì

解釋:舊指不合正體的俗字

【破體字】

字型之一。

張彥遠《法書要錄三·徐浩論書》“厥後鐘(繇)善真書,張(旭)稱草聖,右軍王羲之)行法,小令(王獻之)破體,皆一時之妙。”

獻之書變其父行體而為行草並用,故稱破體。王獻之的一些書法作品中的與規範漢字不一樣的字被稱為破體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破體字
  • 拼音:pò tǐ zì
  •  解釋::舊指不合正體的俗字
  • 字型簡介:獻之書變其父行體而為行草並用
  • 首次合法:太平天國時期
字型簡介,何謂“破體字”,破體字的產生,

字型簡介

拼音:pò tǐ zì
解釋:舊指不合正體的俗字
【破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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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型之一。
張彥遠《法書要錄三·徐浩論書》“厥後鐘(繇)善真書,張(旭)稱草聖,右軍王羲之)行法,小令(王獻之)破體,皆一時之妙。”
獻之書變其父行體而為行草並用,故稱破體。王獻之的一些書法作品中的與規範漢字不一樣的字被稱為破體字。

何謂“破體字”

甲骨文發明之日起,漢字字形就面臨著兩種截然相反的選擇——繁化與簡化,而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又各有所偏重。
早在南北朝時,常用的楷體漢字中已有部分在形體簡化後流行於民間,如“爾(爾) ”,“蓋(蓋)”,“劉(劉)”等,時謂“破體字”,意為不合正體(符合“六書”規定之書寫體)的俗字。然而直到清朝時,破體字的使用範圍仍然相當有限。當時的朝考殿試十分看重楷法,規定朝考時用白折,殿試用大卷,官員閱卷時亦偏喜楷法,若有一字破體,都極可能使考生與翰林無緣。雖然“破體字”一直不為歷朝文化階層所認可,但是由於其書寫方便,還是得到了廣泛的流傳和不斷的改進。
“破體字”首次被賦予合法地位,是在太平天國時期,但將漢字簡化推向高潮的,應該是新文化運動。隨著白話文逐漸取代文言文,漢字改革的呼聲也高漲起來,一些進步人士紛紛要求對漢字進行簡化。他們之中,或有過於偏激如錢玄同者,他提出“廢除古文”、“廢除漢字”、“改用拼音文字”、“推行漢語拼音方案”,主張“自左向右橫寫”,並認為“廢記載孔門學說,及道教妖言的漢文,尤為根本解決之解決”。胡適也於1923年在《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的《刊頭語》中提到:“中國小百姓做了一件驚人的革新事業,就是漢字形體上的大改革,就是‘破體字’的創造與提倡。”於是,漢字簡化運動引起巨大的反響。朱自清先生對此回應道:“破體俗字雖然是不登大雅之堂,不值通人一笑的,但在一般社會生活里,倒也有些重要,似非全無理由可言。”魏建功當時也認為“破體字”“並非全無條例,如‘歡’省作‘歡’,‘觀’省作‘觀’,‘權’省作‘權’,‘勸’省作‘勸’,是很整齊的”。在這場有諸多進步文士參與、推動的運動中,古時未被完全認可的“破體字”得到了廣泛普及,並取得了政府的承認。1935年國民政府正式公布《第一批簡體字表》,並在學校、政府機關、新聞報紙行業中大力推行,但翌年卻由於保守勢力的強烈阻撓而被迫中止。當代,中央政府多次對常用漢字進行簡化,並於1986發布了《簡化字總表》。
張東蓀先生曾言:“凡文明都是有價值的;凡價值都是有時代性的。”其實,不管是破體字還是正體字,都貴在規範,二者共同承載著我們悠悠古國幾千年的文化傳統,都有利於我們加深對民族文化的了解。

破體字的產生

破體字是怎樣產生的呢?大體有這樣幾種情況:
1.是文化低造成的。這從簡牘文中可以見到不少,也可以從寫經和龍門造像中看到許多。簡牘文是民間的,寫它的人文化有高低。文化水平低,識字不多,易寫錯字。寫經手大多是為了謀生,也有是為了祈求菩薩保佑,若文化低的,也易寫成錯字。造像記的字,有些是雕刻匠刻的字,即使施主寫成後由石工刻,上石後字跡模糊時,如遇文化低或竟無文化的石工刻,也容易刻成錯字。
另一種是少數民族的知識分子寫的字。這些人,如果學習漢文化,有時略一粗心便會寫成錯字,這就是為什麼北朝碑誌和雲南的二碑錯字多的原因。
2.是沿襲前人的錯誤,習而不以為錯而成的。臨習古代的碑帖,有些知其錯而改正,有些便把錯字也接受過來而不知其錯。到自己創作時,使錯字繼續傳下去。
以下兩點,錯了也不知,是無意中的錯誤;後兩種則是有意造成的,而且還被當時社會所認可。
3.是為了避諱造成的。古人有名還有字,字是同輩稱呼用的,後輩也可以稱;名是對尊長用的。知識分子考功名要用名。名,同輩、小輩及後代都不能用,要避開,所以把它叫做“諱”。這一來,皇帝的名,天下人都不能喊,也不能寫了,因皇帝是最尊的尊長,所以也要“諱”。聖人如孔子的也要“諱”。說話、書寫,都必須“避諱”。於是,孔丘的丘,讀時讀成“某”,寫時寫成“丘”(缺橫間短豎)。皇帝如唐太宗李世民的世和民,讀時也讀成“某”,寫時便各缺一筆(見前面)。其父太祖李淵,在唐陸柬之寫的《文賦》中寫成“氵”,以“氵”代淵,離開具體的文句,誰能知道?因在唐初,《文賦》中的“世”字,也寫成“ ”,李淵祖父李虎的虎字,也寫成“”。帝王的名,因避諱而缺筆,當代也許還能了解;書寫人還要避自己父祖的“諱”,於是,這一類的錯字就不斷孳生,且為世人所許可。後人對於當時應避的,過了一定時間,可以不避了,但已寫成的卻已存在,且已發生影響了。
假使說,避諱造成的錯字,迫於當時的傳統而不得不然的話,那么下一種原因造成的錯字,則應該是沒有道理的,但是,也被認可了。這就是因求結體的平衡或求疏密的得當而造成的錯字。
4.古代書法家公然提出“繁則減除、疏當補續”的結體法則。這8個字,是隋代和尚智果在其《心成頌》中提出來的。光看這8個字,還看不出問題。這8個字是兩句,在“繁則減除”下注道:“王(羲之)書‘懸’字,虞書‘’字,皆去下一點;張書‘盛’字,必血從皿也。”在“疏當補續”下注道:“王書‘神’字‘處’皆加一點,‘卻’字‘卩’從‘阝’是也。”其後歐陽詢在他的《三十六法》中,合上8字為“增減”,注道:“字有難結體者,或因筆畫少而增添,如‘新’之為‘新’,‘建’之為‘建’是也。或因筆畫多而減者,如‘曹’之為‘曺’,‘美’之為‘ ’。但欲體勢茂美,不論古字當如何書也。”他還在“借換”一項中說“靈”:“又如‘靈’字,法帖中或作‘ ’,或作‘小’,亦借換也。”“ ”是指中部的橫三口和下部的“巫”部,用“ ”借換;“小”則指“雨”字頭或下部“巫”的中間各由5筆改成3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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