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預重整法律實務

破產預重整法律實務

《破產預重整法律實務》是2019年11月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江丁庫、鄭小雄、林達、葉卓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破產預重整法律實務
  • 作者:江丁庫、鄭小雄、林達、葉卓爾
  • 出版時間:2019年11月
  •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頁數:339 頁
  • ISBN:9787510926785
  • 定價:69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我國改革開放後經濟快速增長,現已位居世界經濟強國前列,企業作為市場經濟活動的主要參加者功不可沒。但在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我國不少企業,特別是有些中小民營企業,由於實力不足、經營不善、投資失誤以及不良經濟環境影響等因素,出現資金斷鏈、生產停滯、資不抵債等債務危機問題,甚至瀕臨破產倒閉。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紛紛出台政策、採取措施予以拯救,著力使之起死回生,以促進國民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
當前,債務危機企業的拯救途徑主要有兩條:一是自行重組,即在政府和銀行的幫扶下,企業自己進行資產與債務重組,採取出售部分資產、削減資本支出、與其他企業合併等方法降低經營成本,償還到期債務,或者與債權人進行債務談判,通過展期債務、減免債務或債權轉換股權等途徑解決債務危機;二是司法重組,即遵循破產法律規範實施以破產和解和破產重整為主的庭內重組,使瀕臨破產的企業重獲生機。
此外,我國企業破產重整在實踐中還衍生出一種拯救債務危機企業的“在企業進入重整程式之前”進行“庭外重組與庭內重整銜接”的破產預重整模式(以下簡稱“預重整”)。從近幾年的實踐情況來看,預重整對具有拯救價值的債務危機企業起著一定“起死回生”的作用,但因預重整尚缺乏法律規範,各地在實踐中都在“摸著石頭過河”,做法各不相同,操作不統一,效果各有差異。
為使預重整工作走上規範化、合法化軌道,提高拯救債務危機企業的效能,作者撰寫了《破產預重整法律實務》,希望得到讀者的厚愛。

作者簡介

江丁庫,北京德恆(溫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中國政法大學兼職教授,浙江省優秀律師,溫州市律師協會副會長,溫州破產管理人協會副會長。主要著作有《房地產抵押融資》《民間借貸法律規範與操作實務》《銀行貸款擔保實務精解與法律風險防控》《物權擔保糾紛裁判觀點與實務指引》《民營企業破產管理法律實務》(合著)。
鄭小雄,廈門大學法律系國際經濟法專業,北京德恆(溫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溫州地區政府金融辦、法制辦法律顧問。主要著作有《民營企業破產管理法律實務》(合著)、《物權擔保糾紛裁判觀點與實務指引》(合著)。
林達,浙江大學法學學士,北京德恆(溫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德恆企業拯救與破產專業委員會委員。長期致力於企業重整重組、公司規範化治理等領域的研究和實踐。
葉卓爾,美國紐約大學公司法碩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經濟法碩士,北京德恆(溫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在美期間曾就職於紐約大型金融機構法務部。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破產預重整概述
第一節 預重整的概念和特點
第二節 預重整的先決條件
第三節 預重整的對象選擇
第四節 預重整的法律適用
第二章 破產預重整管理人
第一節 預重整管理人的選任
第二節 預重整管理人的角色與職責
第三節 預重整管理人行使職權
第三章 破產預重整模式與操作流程
第一節 預重整程式的啟動模式
第二節 預重整的管理模式
第三節 預重整的操作流程
第四章 破產預重整的聯動機制
第一節 預重整的府院聯動機制
第二節 預重整的府院銀協調機制
第五章 破產預重整投資人及投資風險與防範
第一節 預重整投資人
第二節 預重整投資人的引入方式
第三節 預重整投資協定的主要內容
第四節 預重整投資風險及防範
第六章 破產預重整期間的債權申報和確認
第一節 預重整期間的債權範圍
第二節 預重整期間的債權確認及其訴訟
第三節 預重整期間的債權分類
第七章 破產預重整期間的財產處置
第一節 預重整期間的財產處置
第二節 預重整期間擔保物權的處置
第八章 破產預重整期間的債務處置
第一節 預重整期間的清償債務方案
第二節 預重整期間的債務清償方式
第三節 預重整期間的債權轉換股權
第四節 預重整期間股東債權劣後清償
第九章 破產預重整計畫方案
第一節 預重整計畫方案的製作過程
第二節 預重整計畫方案的主要內容
第三節 預重整計畫方案的生效過程
……
第十章 破產預重整法律效應的若干問題
第十一章 破產預重整轉入法定重整程式
附:預重整典型案例
附:法律、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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