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企業抗辯又稱破產公司原則(Failing Company Doctrine),是指如果實施合併的當事企業之一符合規定的破產企業標準,並且如果沒有被審查的合併將導致破產企業的資產退出相關市場,那么該合併不會產生或增強市場支配地位或者便於市場支配地位的行使,反壟斷執法機構對該合併不予禁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破產企業抗辯
- 外文名:Failing Company Doctrine
- 別名:破產公司原則
- 最早出現:美國
破產企業抗辯又稱破產公司原則(Failing Company Doctrine),是指如果實施合併的當事企業之一符合規定的破產企業標準,並且如果沒有被審查的合併將導致破產企業的資產退出相關市場,那么該合併不會產生或增強市場支配地位或者便於市場支配地位的行使,反壟斷執法機構對該合併不予禁止。
破產企業抗辯又稱破產公司原則(Failing Company Doctrine),是指如果實施合併的當事企業之一符合規定的破產企業標準,並且如果沒有被審查的合併將導致破產企業的資產退出相關市場,那么該合併不會產生或增強市...
併購反壟斷審查制度規定了市場進入抗辯權、效率抗辯權、破產企業抗辯權和公共利益抗辯權等實體性抗辯權利。一項併購行為本身可能會產生限制競爭性影響,但因存在市場進入、效率、破產企業、公共利益等特殊抗辯理由而產生“阻卻違法”的效果,...
相對人以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範圍超出債權人的債權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四條債務人對以自有財產設定擔保物權的債權進行的個別清償,管理人依據企業破產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債務清償時擔保財產的...
通常意義上的“破產”是指“破產清算”,破產清算就是清算資產,關門還債。而破產保護則類似於發生交通事故時的“安全氣囊”,可以起到緩衝的作用。在破產保護期間,債權人不得強制要求還債。破產企業,也就是“債務人”,仍可照常運營,...
《企業破產糾紛》是2003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圖書,作者是祝銘山。內容介紹 目錄 第一部分 典型案例 1.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破產案………(1)問題提示:依據安慰函申報的擔保債權及 依據掉期契約申報的破產債權是否予以確 認?2....
企業破產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由於經營管理不善,當負債達到或超過所占有的全部資產,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不抵債的企業行為。程式介紹 案件適用 破產案件是指通過司法程式處理的無力償債事件。這裡所說的司法程式包括三種:和解、重整和...
一、關於企業破產案件管轄 第一條 企業破產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債務人住所地指債務人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債務人無辦事機構的,由其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條 基層人民法院一般管轄縣、縣級市或者區的...
破產原因的價值 破產法的首要價值在於保證將債務人有限的財產於債權人之間進行公平分配,而該價值是在債務人的不能清償既成事實的情況下通過對破產程式的被動運用實現的。破產法的實施固然會帶來其他一些積極效應如促進企業扭虧為盈,改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已於2019年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6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
第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破產案件,應當依法保障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追究破產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律責任。第二章 申請和受理 第一節 申請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35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受理破產案件前6個月至破產宣告之日的期間內,破產企業的下列行為無效:(一)隱匿、私分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二)非正常低價出售財產;(三)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已於2011年8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7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9月26日起施行。
中國企業破產法(試行)規定,債權人和債務人具有破產申請權,但債務人申請破產須經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破產申請應向對案件有管轄權的法院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人申請時應履行法律規定的舉證義務,提供必要的證據材料。破產案件由債務人提出...
合夥企業破產是指合夥企業在其財產不能清償其債務時,依照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進行債務清償,將其財產依法分配給債權人的法律制度。必要性 完善的法律制度的保駕護航是企業發展不可缺少的重要條件。我國現行的《合夥企業法》和《企業破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自2009年6 月1日施行以來,在完善優勝劣汰競爭機制、最佳化社會資源配置、調整社會產業結構、拯救危困企業、保障債權公平有序受償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在實踐中,有的法院尚未充分認識到企業破產法在調整...
尚未成立清算組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企業破產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及時指定管理人。第四條 債權人主張對債權債務抵銷的,應當符合企業破產法第四十條規定的情形;但企業破產法施行前,已經依據有關法律...
因此,許多經歷了破產和解程式的債務人,最終仍免不了被宣告破產的命運。不僅如此,破產和解制度本身並不對有優先受償權的破產債權予以限制,在許多破產案件中,具有優先受償權的破產債權往往能夠得到無條件的的全部滿足,而破產企業則難於...
13.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後,以破產企業為債權人的其他經濟糾紛案件,受訴人民法院不能在三個月以內結案時,應當移送受理破產案件的人民法院,由受理破產案件的人民法院按照本意見第45條、第46條的規定辦理。
政策逃債表面上以政策支持為藉口,但這種逃債行為的違法性卻十分明顯且容易證明,債權人只要藉助“破產財產法定”、“揭開公司面紗”等法律規定進行抗辯,否定逃債行為的效力並不困難。政策逃債與其它逃債方式相比,政府干預的作用更為明顯,...
《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裁判規則解析》是2016年6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許勝鋒。內容簡介 本書共收入28篇案例作為研究撰寫裁判規則的素材。全書依《企業破產法》立法章節的順序編排,所選案例基本上涵蓋了立法各個章節的內容。
CIT破產案是美國商業史上最大的企業破產案件之一。公司破產前,其資產總額為710億美元,債務總額達到649億美元。CIT的破產可能成為2009年以來美國第116家破產的銀行。同時,也將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五大破產案,僅次於雷曼兄弟、華盛頓互助銀行...
1.破產申請書 2.債權清冊、債務清冊 3.申請破產股東會決議書 4.職工安置預案 5.破產財產交接清單 6.債權人會議通知 7.債權人會議相關表格 8.破產債權申報書 9.債權人申報債權登記表 10.債權審核報告 11.破產企業對外債權的確認報告...
破產財產中去 二 區分債權人獲得償付的不同方式分別處理 三 均等原則 第二節 從屬求償 一 從屬求償的概念和性質 二 從屬求償的理論基礎 三 對從屬求償的抗辯 四 對從屬求償救濟措施的分析與評價 第三節 揭開公司面紗:堅持母公司對...
《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是為公平、公正審理企業破產案件,保證破產審判工作依法順利進行制定的規定。檔案信息 《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已於2007年4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問題的意見》在2009.06.12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問題的意見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五、企業惡意處置抵押財產逃廢債 此類情況以機器設備等動產抵押較常見,對轉移、變賣抵押財產的,雖然法律賦予銀行行使撤銷權等方式追索,但在實際操作中比較因難,有的受讓人會以善意取得、買賣合法有效予以抗辯,銀行無可奈何。對於這類...
15.【因果關係抗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舉證證明其“怠於履行義務”的消極不作為與“公司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檔案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的結果之間沒有因果關係,主張其不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16.【訴訟...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與青島日聯華波科技有限公司等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案,深圳市衣支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與訥河新恆陽生化製品有限公司破產債權確認糾紛案,隆鑫系十七家公司重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