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石門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石門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簡稱縣政府辦)是石門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門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石門縣楚江街道楚江路032號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導、協調、督促、檢查縣人民政府部門工作。
(二)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人民政府、縣政府辦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研究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包括街道辦事處、農林場,下同)請示縣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對縣人民政府部門間的分歧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批、決定。
(四)負責縣人民政府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和服務工作,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五)負責縣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
(六)督促檢查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縣人民政府決定事項及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負責省市縣重點民生實事工作的指導、督促、協調、考核。
(八)負責受理、處理民眾對縣人民政府及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批評、意見和建議。
(九)負責全縣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情況綜合;負責全縣機關效能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與情況綜合。
(十)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督促檢查縣人民政府各部門貫徹落實縣人大常委會決定、決議的情況。
(十一)負責縣人民政府機關大院的行政事務、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和有關接待工作。
(十二)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縣人民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起草縣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匯報材料;組織和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縣人民政府的有關重要綜合性檔案;組織起草縣人民政府有關重要會議檔案。
(十三)根據縣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和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中全局性的重大課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蒐集、研究和綜合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為縣人民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編輯縣人民政府公報和有關內刊。
(十四)負責縣城鎮建設委員會和縣推進新型城鎮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縣城市工作及城市創建工作的綜合協調、日常調度。
(十五)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各金融機構的組織協調,完善金融服務,加強金融監管,改善金融環境。
(十六)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石門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下設綜合室、經濟研究室、秘書室、政務信息室、政工室、值班室、督查室、聯絡室、縣長熱線辦公室、城鎮工作辦公室、行政室、金融工作辦公室、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室、法制室、實事辦、機要保密室16個內設機構以及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縣長熱線事務中心三個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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