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頒布
工商經貿
法規內容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擴大對外開放加快開放型經濟發展的意見》(冀政〔2011〕35號),現就加快推動我市外經貿轉型升級,推動企業對外投資合作,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產業區域聚集、產業鏈延伸拓展為基礎,以國際視野、戰略思維和改革創新精神謀劃外經貿轉型升級,進一步最佳化主體結構、做強做大企業,最佳化商品結構、促進自主品牌建設,最佳化市場結構、開拓新興市場,最佳化貿易結構、推進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協調發展。實施“走出去”發展戰略,積極開展國際經濟技術合作,通過促調整、促創新、促轉型,提高外經貿運行質量與水平,全面提升石家莊的國際競爭力。
(二)發展目標(2015年)。對外貿易持續穩步增長,質量和效益顯著提升,外貿進出口總額達到200億美元以上,年均增長129%以上;出口基地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基地產品出口額占全部出口總額的比重增至50%以上;國際服務貿易全面發展,力爭國際服務出口年均增長20%以上;出口品牌建設加快推進,自主品牌數量顯著增加;對外投資和跨國經營領域進一步拓寬,利用境外資源和市場能力進一步提高,對外投資年均增長12%以上,對外貿易促進體系更加完善,外貿發展環境更加優良。
二、鼓勵和支持政策
完善外經貿發展扶持政策,根據外經貿發展情況適時調整扶持重點,並視財力情況加大對外貿發展和對外投資支持力度,建立外經貿發展的長效促進機制。
(一)財政政策。設立市外經貿轉型升級專項支持資金,主要用於出口基地建設、開拓國際市場、培育自主品牌、從事境外投資、培訓外貿人才等。具體實施辦法由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
(二)獎勵政策。市政府對超額完成年度外貿進出口和出口目標任務的縣(市)、區和企業給予獎勵。具體獎勵辦法由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
(三)扶持政策。對出口基地和重點企業,優先下放外貿經營者備案登記和出口許可證管理許可權,優先賦予重要商品進出口配額和經營資質,優先使用國家和省、市對外貿易促進資金,優先安排“廣交會”、“華交會”等重點展會展位,優先支持開展網上國際貿易。對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和農輕紡等產品的出口,給予企業融資擔保、貸款貼息、出口信保、出口退稅、出口結匯、口岸通關和信息服務等全方位支持。
三、實施外經貿“五大工程”
(一)出口基地建設工程。
1.積極培育外貿出口主體和出口基地。鞏固現有出口產業基礎,依託產業聚集區、開發區等培育壯大一批生物醫藥、電子信息、裝備製造、輕紡產品等出口產業群,建設一批優勢產品出口基地和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圍繞出口基地建設總體要求,到“十二五”末,國家科技興貿創新(生物醫藥)基地初具規模,建成河北省新材料(石家莊高新區)出口基地、河北省皮革及製品(辛集)出口基地、河北省塑膠手套(石家莊)出口基地、河北省紡織服裝(晉州)出口基地、河北省水果(趙縣、晉州、辛集)出口基地、石家莊國際服務外包開發區等七大出口基地,基地產品出口額在2010年的基礎上翻一番。
2.加快國際服務貿易全面發展。重點培育通訊、金融、信息、傳媒、諮詢等高技術、高增值的服務出口。加強與國際外包大型企業合作,重點發展軟體研發、醫藥研發、工業設計、動漫創意、信息管理、數據處理、財會核算、供應鏈管理、金融後台服務等產業和業務,做大做強服務外包基地。
(二)出口品牌推廣工程。大力實施品牌發展戰略,到“十二五”末,培育一批具有較高知名度和龍頭帶動作用的出口名牌,爭創一批國家級和省級名牌。
1.加快境外商標註冊,做好認證工作。支持出口企業開展境外
商標註冊,尚未註冊境外商標的出口企業要加快註冊步伐,已有註冊商標的企業要擴大註冊國別、增加註冊類別。鼓勵企業採用國際標準,提高出口產品質量,引導企業建立質量可追溯體系和其他國際認證,推動更多企業獲得國外質量許可。建立品牌信息資料庫系統,掌握出口企業境內外商標註冊情況底數,建立出口企業商標檔案資料庫並實行動態管理,提供商標註冊、使用、防範等多種信息服務。
2.加快技術創新,培育自主出口品牌。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鼓勵企業引進先進適用技術和設備改造傳統產業,引導企業增強消化吸收和創新能力。進一步加大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投入,優先推薦品牌企業申報出口產品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貸款貼息項目,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3.建立品牌推廣體系,擴大品牌產品出口。用足用好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加大對出口品牌的宣傳投入,鼓勵和支持企業利用國內外媒體投放宣傳廣告,不斷擴大名牌產品的知名度。加強品牌展示和推介,積極組織企業參加國內外知名展會。利用好品牌發展資金,支持重點企業在主要展會上設立品牌展位。引導品牌企業深度開發國際市場,促進品牌產品銷售。
(三)國際市場開拓工程。
1.深度開拓出口市場。依靠新產品、新技術、新標準、新服務鞏固並深度開發美國、歐盟、日本等傳統市場,大力開拓
東協、非洲、南美、俄羅斯、印度和中東新興市場。到“十二五”末,全市貿易額1億美元以上的國家和地區在2010年基礎上增加5個以上,有經貿往來的國家和地區在2010年的基礎上增加10個以上,市場多元化戰略進一步深化。
2.搭建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有效平台。充分發揮各類展覽交易平台作用,推動企業參加各類境內外品牌展會,支持企業通過對外投資、跨國併購等多種途徑在境外設立貿易中心、品牌專賣店等國際交易網路,直接進入國際市場。加快推進外貿領域電子商務套用工作,鼓勵企業開展網上進出口貿易。
(四)對外投資合作工程。
1.大力推進對外直接投資。結合我市經濟轉型升級,引導傳統優勢企業到境外採取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投資辦廠。推動擁有自主品牌企業在市場容量大、周邊輻射強的國家或地區設立行銷網路、品牌展示中心、專賣店、連鎖店等。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在境外興辦各具特色的加工貿易園區,發揮產業集聚效應。
2.積極推進境外資源開發。鼓勵企業在農業種植、養殖、礦產、林業、石油、天然氣、煤炭等能源和短缺資源領域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充分利用國家多雙邊經貿合作機制和各類援外資金,鼓勵企業通過“以援助換資源”、“以工程換資源”等多種方式開展合作開發。
3.積極引導服務企業開展國際合作。鼓勵服務外包企業到歐美、日本等已開發國家設立機構,承接第一手外包業務,積極發展國際服務貿易。同時,努力開展境外設計諮詢、工程承包、勞務合作、技術合作、軟體開發、文化旅遊和商貿服務等項目。
(五)外經貿人才培訓工程。根據全市對外經貿人才的需求,以人力資源建設為主要內容,以人才培訓為主要措施,實施“外經貿人才培訓”工程,著力打造一支適應國際市場競爭的外經貿人才隊伍。以跨國經營管理、國際商務行銷、國際經貿法律、國際標準化、國際商務談判、國際經貿分析和研究等六類高級國際化人才為重點,從人才管理、配置、培養、引進、使用等環節,整體推進外經貿人才隊伍建設。建立配套的外經貿人才服務管理機構,創立完善的外經貿高端人才市場體系,推動國際高端人才聚集。
四、最佳化外經貿公共服務
(一)全面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繼續開展信貿、檢貿、稅貿、關貿、銀貿“五個對接”活動,強化部門合作,加快出口退稅進度,提高檢驗檢疫效率,簡化外匯核銷手續,在投保、報檢、通關、退稅、融資等方面為外經貿企業提供優質便利的服務。
(二)完善貿易摩擦應對防範機制。完善貿易救濟措施及相關機制,研究制定技術標準、安全標準、碳標準等非傳統貿易摩擦的應對預案。研究趨勢預警、主要貿易國技術法規和標準預警、重點產品預警和專項預警,及時向企業通報信息,主動規避和預防貿易摩擦。協調行業商會、協會等中介組織和企業依法參與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申訴、應訴工作,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三)加強對外經貿轉型升級的組織協調。建立由市政府有關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部門間的協作配合,研究協調解決涉及全市外經貿發展的重大問題,加強對外經貿運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動向的動態監測和分析,對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在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問題及時予以解決,對突出問題進行現場辦公。建立重點企業聯繫機制,實行分類指導,搞好跟蹤服務。
(四)完善“走出去”信息諮詢服務網路。建設“走出去”信息平台,為企業提供國別投資環境、項目推介、國家政策、工程承包、對外勞務等信息服務。加強與我國駐外使(領)館、外國駐華使(領)館及商務機構的聯繫,積極發揮我市友好城市、友好商會的作用,整合我市境外機構資源,擴大溝通交流,促進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