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市地理標誌商標工作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我市地理標誌商標工作的意見
  • 制定機關:石家莊人民政府辦公廳
  • 檔案編號:石政辦函〔2017〕29號
  • 頒布日期:2017年2月28日
檔案信息,檔案正文,

檔案信息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市地理標誌商標工作的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培育農村特色和主導產業,促進農村地域經濟發展,推動地理標誌商標精準扶貧,促進農民增收和致富,現就加強全市地理標誌商標註冊、使用和保護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檔案正文

一、地理標誌商標的重要意義
地理標誌商標是地方特色農、林產品的金字招牌,產品價格比同類產品價格高出20-90%,是發展品牌農林業、促進商標富農的金鑰匙,其品牌價值高於馳名商標。通過推進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和使用,不僅可以提高農民收入,實現精準脫貧,而且對服務“三農”工作起到積極助推作用。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從服務“三農”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地理標誌商標註冊、使用和保護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將這項工作提高到戰略高度上來統籌謀劃。
二、地理標誌商標的工作目標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檔案精神,以市場為導向,以地理標誌商標註冊、使用和保護為手段,以提高我市農林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為重點,加大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和使用保護力度,促進農業林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特色經濟快速發展。在地理標誌商標培育和發掘上,以發展農、林產品品牌為重點,通過積極挖掘和培育,到十三五末,力爭我市地理標誌商標數量翻番,達到16件,主要農林縣(市、區)均有1件以上地理標誌商標,2-3件地理標誌商標資源儲備。在地理標誌商標使用上,堅持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的工作方式,推行專業協會和農技推廣機構服務、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帶動、廣大農戶參與的發展機制,形成地理標誌商標對農村經濟發展的巨大拉動作用,實現經濟效益翻番,達到產值20億規模。在地理標誌商標管理和保護上,確保規範化管理、規範化運作和規範化保護,形成強有力的保護機制。
三、地理標誌商標的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要把農林產品地理標誌商標的註冊、使用和保護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助力的工作局面。縣(市、區)政府要制定本區域工作任務目標,每年至少召開1次部門聯席會議,研究部署此項工作,形成政府牽頭,部門助力的良好局面。(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承辦部門:市、縣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二)培訓宣傳。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強地理標誌商標的宣傳工作,每年至少開展一至二次大規模培訓宣傳普及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和有關人員及行業協會開展有關培訓工作,使地理標誌商標相關知識深入人心,並懂得如何申報和保護。同時,要做好地理標誌商標產品生產者的培訓,提高生產積極性,提升勞動技能。要在新聞媒體採取通俗易懂的形式和生動活潑的實例,大力宣傳農林產品地理標誌保護與商標註冊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農林產品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法律觀念和質量意識。(牽頭部門:市、縣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部門:市、縣農業和林業、商務部門)
(三)規劃編制。市和縣(市、區)兩級農、林部門深入了解符合地理標誌商標要求的特色產品和農林產品的資源狀況、數量、類型、分布、品質特徵和生產、加工、流通等情況,形成具有註冊潛力的市級、縣(市、區)兩級產品名錄,組織行業協會、農技推廣機構和專業合作社,科學確認地理標誌商標保護地域,開展產品標準和技術規範的制定和評價。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後,要幫助、指導商標註冊人嚴把地理標誌商標產品質量和品質,加強生產基地建設和地理標誌商標產品的檢驗檢測等技術鑑定和質量監督等工作,幫助建立特色農業合作社對接地理標誌商標所有者,組織農民實施規模化生產,提高產品產量,形成規模效益。(牽頭部門:市、縣農業和林業部門;配合部門:市、縣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質監、畜牧部門)
(四)註冊和保護。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做好地理標誌商標的註冊和使用指導,和農林及有關部門搞好工作銜接,指導地理標誌申請人做好地理標誌商標申請工作,增加地理標誌商標總量。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地理標誌商標和帶有地理標誌商標包裝物的印製監管,依法查處侵犯地理標誌商標行為,切實保護地理標誌商標專用權。(牽頭部門:市、縣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部門:市、縣農業和林業、畜牧部門)
(五)財力保障。地理標誌商標啟用階段,由於缺少規劃、資金、市場,需要政府出面,扶上馬,送一程。在推行這項工作上,借鑑外地做法,將地理標誌商標獎勵和馳名商標同等對待,每批准1件地理標誌商標,市財政給予50萬獎勵,縣(市、區)財政視情給予一定獎勵。同時,對農林口、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給予一定的啟動資金,支持和推動申報工作。為促進地理標誌商標做大做強,建議縣(市、區)財政部門給予一定資金幫扶,支持地理標誌商標產品開發形成規模,進入良性循環後再實施市場化運作,克服地理標誌商標擁有者缺少資金、難以組織社會化生產的不足。(牽頭部門:市、縣財政部門)
(六)市場拓展。農林部門和商務部門組織商品推薦會和招商會,幫助企業和協會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商品美譽度,形成良好社會認知。每年組織一次地理標誌商標產品推介工作,有組織地推動地理標誌商標產品走出去,擴大市場占有率。(牽頭部門:市、縣農業和林業部門;配合部門:市、縣商務、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各縣(市、區)政府和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協同聯動,密切配合,加強地理標誌商標註冊、使用和保護工作,做好政策解讀、業務指導、統計監測和監督管理工作,農林、商務、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質監、財政、畜牧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積極給予支持,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大工作力度,強化註冊和使用,構建良好發展機制,促進這項工作取得預期效果。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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